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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大学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为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秩序,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高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突发事件的原则
1、政治性动乱、闹事事件的处置原则
及早发现、及早控制;发现苗头、及时化解;态度坚决、处置果断;措施慎重,讲究策略; 争取多数,孤立少数,确保安全;尽早平息,堵在校内。
2、传染性疫情、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置原则
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3、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处置原则
行动迅速,抢救及时,减少损失,稳定情绪,协同配合,妥善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报告
当校内发生突发事件后,知情人和当事人所在部门要在半小时内向学校办公室、保卫处报告,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应及时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并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公安部门报告。
2、学校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食物中毒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性疫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传染病开始流行的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
3、要跟踪了解并及时报告事故进展情况
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在获悉突发事件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师生进行救治的同时,要主动对造成师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事故的发生发展等情况,并由学校办公室将相关情况、处理结果及改进措施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三、组织领导
1、成立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善后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宣传部、学生处、公共事务管理处、团委、后勤集团和有关学院(部)负责人组成,由学校分管领导任组长。
2、领导小组下设总值班室,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统一调度。总值班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长为总值班室负责人。
3、在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由保卫处负责学校事故动态信息的收集、治安管理、调查取证等工作。必要时可调集力量,采取分段封锁等强制措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协同采取措施,平息事态。
4、学校各重点要害部位,要在保卫处的指导下,加强昼夜值班,保持电话畅通。
四、现场处置分工
1、发生聚众闹事事件,劝疏工作主要由保卫处、学生处及有关学院(部)领导负责。有关学院(部)领导要协助保卫处将闹事为首者带离现场。
2、发生疫病流行事件,由后勤集团和所在部门负责隔离病人、转送治疗、组织消毒等工作。
3、发生伤亡、食物中毒事件的,由后勤集团和所在部门负责现场伤亡人员的救护工作。同时根据需要,提供一定数量的车辆待命,并确保全校通讯、水电设施的正常运转。
4、校园网站由网络管理办公室负责控制,广播站由团委负责控制。
5、建立专门的守机记录,由学校办公室、保卫处负责详细记载上级的指令及其他有关信息。
6、由领导小组或总值班室紧急派出工作人员,分工负责进入现场,协同处置。保卫处要随时掌握动向,严格控制各活动场所、道路和大门,尽力将突发事件控制在校内解决。
7、须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由学校办公室、保卫处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五、组织纪律
1、严守工作岗位,服从命令听指挥,要依法办事,文明办事,绝不允许撤离职守或自行其事,严格请示报告制度。
2、接到领导小组或总值班室命令后,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无条件服从,迅速投入工作,不得拒绝或借故推诿。对因工作拖拉、失职而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浙江林学院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浙林院[2002]21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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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财经学院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财经学院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留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外国留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高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本预案所称“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外国留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留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留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留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留学生重大失窃事件,留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留学生宿舍发生火灾事件,留学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事件。
第二条 本预案是学校处理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一旦发生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 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在留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方面要着手建立好预警制度、及时报告制度、先期处理制度、善后工作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成立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分管留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具体成员由党办、校办、合作交流处、保卫处、学生处、后勤管理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合作交流处。
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留学生突发事件的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突发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
2.组织和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
4.负责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5.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条 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留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理
(1)留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除立即实施救治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
(2)班主任或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校医院或市区医院;合作交流处应在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合作交流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留学生家长及所在国使领馆,并做好家长和使领馆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2.外国留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留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
(2)班主任或辅导员在获悉留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留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留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留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合作交流处应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及时通知留学生家长及所在国使领馆;
(4)学校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外国留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留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保卫处(校园110),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
(2)学校保卫处和班主任或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院或市区医院诊治;同时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
(3)学院应在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4)发生留学生伤亡的,学院应及时将情况通知留学生家长及所在国使领馆,并做好家长和使领馆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学校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后果严重的留学生打架事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学院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7)学院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留学生的思想教育。
4.外国留学生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1)留学生发生重大失窃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卫处报案,同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
(2)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
(3)学校保卫处在接到留学生或老师的报案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察,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外,并应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及时向学校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4)学校保卫处和学院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察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5.外国留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留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班主任或辅导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留学生家长和所在国使领馆取得联系;
(2)学院应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管部门,做好留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学院应配合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留学生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6.外国留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1)留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开展灭火,同时立即向留学生物业管理站、班主任或辅导员和学校保卫处报告;
(2)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到位,组织留学生有序疏散,切断电源,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尽快扑灭火源,及时进行救援,稳定局势。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稳定人心、缓解情绪、查明原因、联系有关单位、减少损失和影响的工作;
(4)做好灾情记录和汇报,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外国留学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事件的处理
(1)留学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事件,知情人员除立即实施简单救治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
(2)班主任或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病人送至校医院或市区医院;学院应在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病情严重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留学生家长和所在国使领馆,并做好家长和使领馆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第七条 对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校师生的责任和义务,对重大的留学生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留学生突发事件发生而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未尽事宜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z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篇3:城建大学体育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城建大学体育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馆内发生火情及火灾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备,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每日闭馆前必查各处电源、烟缸、垃圾桶有无火情,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1.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2.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迅速拨打“ 119 ” ,同时通知本校保卫部门值班人员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迅速疏散。并派人员到主干道指引消防车,配合救援。
3.火场如有人受到火情围困,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全盘考虑制定灭火疏散方案。
4.火场扑救要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5.火场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配合消防员实施灭火疏散方案。
二、馆内或周边发生重大爆炸刑事案件
一旦发生爆炸事件,负责消防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在场人员展开抢险救援工作,拨打“119、110、120”的同时向保卫处报告。安保负责人应组织人员检查爆炸场所和周围人员的伤亡、周边是否还有易燃易爆物和其他物资的情况,尽快把人员疏散到安全位置,同时抢救伤员。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配合专业部门将易燃易爆物和贵重物品转移到安全位置,利用现有的条件快速灭火的同时,组织人员警戒现场,疏散人群。
三、馆内发生抢劫、凶杀、枪击、绑架等暴力事件
1.处置抢劫、凶杀、枪击、绑架等暴力事件时,根据违法犯罪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在处置过程中,应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有利于取证、有利于缩小影响、力求最小限度受损的处置原则。处置要即时,尽可能把违法犯罪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若发现人员有犯罪倾向,应即时采取控制或教育的措施,并试情向主管部门反映,尽量减少暴力事件的发生。
2.凡遇突发事件(指凶杀、勒索、打架、闹事、伤亡或重大纠纷等),必须保持冷静,立即采取措施,拨打“ 110 ” 简要说明事发的地点、性质、人数、特征及损失价值。
3.不论在任何地点,遭遇匪徒时,应保持冷静,尽量避免与之正面冲突,并拖延时间,以利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人员到场处理。
4.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枪械),在场人员应避免与匪徒发生正面冲突,并拖延时间,并观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着、发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
5.通知保卫处并做好疏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并拍照留证。
6.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外,驱散无关人员,保护现场,留意现场周围情况。配合公安人员工作。
7.对伤亡事件应向急救中心求援。在急救中心专业人员未到达前,应就地取材对伤者进行简单救治。
四、馆内出现断电、严重跑水
1.突然断电时,值班人员保持冷静、迅速打开大门,用应急手电引导人群有序疏散。同时电话联系电管部门说明现场情况。维护现场秩序,防止衍生其他事故的发生。
2.严重跑水以至影响馆内活动的正常进行。值班人员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关闭馆内总截门及跑水周边有可能被水危害到的电源。有序疏散人群,及时通报后勤管理部门。
五、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
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同时报之相关部门,有序疏散人群到安全地带。根据现场情况,配合专业部门组织人员抢救公共财产。
六、馆内发生大规模人员聚集、起哄、冲击等违法行为
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迅速报告保卫部门及公安部门,打开大门。尽量避免与之发生正面冲突。策略的说服滋事者,逐渐缩小、分割闹事人群,有序疏散与之无关的现场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