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计划范例 本文关键词:工作计划,范例,劳动保障,社区,XX
20XX年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计划范例 本文简介:20XX年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计划范例[1]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充分就业工作城镇新增就业我所积极开展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新增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共完成劳务输出360人;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20人,完成其中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0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控达到95%以上
20XX年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计划范例 本文内容:
20XX年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计划范例[1]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充分就业工作
城镇新增就业
我所积极开展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新增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共完成劳务输出360人;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120人,完成其中
4050
人员
等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0
人,城镇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控达到95%以上。
(二)城乡社保工作
1、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新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新增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8人,续保31人,为方便百姓我所与邮储行积极协调,为简化程序,正在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扣代缴协议。
2、xx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全面落实,20
xx年我辖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800人,使城镇居民应保尽保。
3、认真做好征地农转非参保工作。上半年已完成世界田园城市项目剩余1485人的参保进机工作,完成长安垃圾场800米外3-5期1101人转非参保工作,养老金遗漏补发也已全面完成。全力做到应保尽保。
4、1-6月共计完成2950名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验证工作,顺利推进社会化管理工作。
(三)劳动关系和谐工作
上半年完成了辖区内29家企业的年检工作,年检率达到100%,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保参保率均达到98%以上,无一起劳动纠纷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城乡充分就业工作,并把此项工作摆到议事日程,做到常议常抓常讲常研究。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街办主任为常务副组长的同安街道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充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等工作。使此项工作在领导心目中有位子;在工作思路上有点子;在经费开支上有票子;解决问题有法子。特别是在年初,我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本年度充分就业与社保工作,确定了全街道及各社区(村)城乡充分就业与社保工作的目标任务。同时要求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解目标
街道将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纳入目标任务管理,制定下发文件,同时将年初各项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村(社区)。结合机关内部岗位调整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分片定责、分片负责和包栋负责的责任机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机关干部、社区干部及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落实农集区的包楼、包栋、包户定人的促进就业机制。强化责任、明确目标,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全力做好怡和新城入住人员服务工作
严格按照区委的要求,认真做好安置到龙泉怡和新城E区群众的社保就业保障工作,并派专人驻守龙泉崇德社区,设立了同安街道驻龙泉街道崇德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采取详摸底、细筛选的方式充分结合保障所收集的用工信息,有针对性的为安置失地农民推荐就业,同时做好移居的群众社保政策解释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新入住户人员的劳动力信息采集工作,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认真落实就业培训优惠政策,全力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1、各个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通过定期走访居民家庭,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就业状况,及时发现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并通过加强对已实现就业人员的跟踪服务,解决其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上半年就业困难人员已实现再就业50人。
4、统筹城乡就业,发放《成都市就业失业登记证》23本、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3人。
(五)大力宣传社保政策,构建和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1、加大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会议、标语、传单、召开坝坝会等形式广泛宣传,真正将社保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努力做好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工作。
2、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作用,全面落实了世界田园城市等项目农转非人员户籍转非及参保工作。
3、认真落实发放征地农转非人员失业保险金政策。1-6月已完成810名征地农转非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工作。
4、建立了社会化管理台账,协助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查询业务,帮助死亡人员家属申请丧葬费,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文体活动,建立了养老待遇领取资格核查验证台账完成退休人员年审2900余人,失业保险认定810人。
(六)加强网格化管理,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为使企业违法违规情况早发现、早处置,努力推进监察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作用
用,使一般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实施走访监督调查,加强对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控,动态掌握企业的用工状态,从而有效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2、进一步拓展劳动争议调解处理网络,将劳动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把劳动关系的矛盾和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强化基层的基础性作用。一是不断健全社区(村)三级劳动争议调解处理网络,各社区(村)已全部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将劳动关系矛盾和劳动争议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机制,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社保就业工作业务下沉,工作量加大,人员经费严重不足。
2、村社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通过公益性岗位新招聘的劳动保障协管员,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成效。
四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培训,提高失业人员就业素质,加大对农转非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积极争取培训资金,开展特色培训和对口培训,把用工需求与培训结合起来,通过就业指导、技能培训、考核发证、推荐上岗等方式,实行先培训后输出。这样既提高了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同时又促使劳务输出的稳定和提高,为劳务输出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做好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的技能培训,更全面的掌握劳动保障工作,以便更好的为各辖区内的居民提供就业社保等服务。
(二)规范管理,完善服务,为保证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们将严格规范劳务输出秩序,合理引导劳动力流动,杜绝民工盲目外出。
(三)抓好典型,搞好示范,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加大外出务工人员致富典型的宣传力度,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来告诉那些持等待观望甚至怀疑态度的人,使他们尽快加入劳务输出的行列。
(四)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1、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以上。
2、重点抓好xx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工作。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资金筹集,确保完成参保率达99%以上。
3、构建和谐劳动关心继续做好劳动争议调解,网格化更新管理工作。通过网格化管理,促进企业用工必签合同,必买社会保险。依法行政,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
4、全面完成就业培训以及再就业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各项目表完成率达到100%
篇2:2020年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计划模板
20XX年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计划模板 本文关键词:工作计划,劳动保障,模板,社区,XX
20XX年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计划模板 本文简介:20XX年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计划模板一、加强就业培训,增强就业能力。通过大力开展失业人员的技能和创业培训,增加他们的就业能力。二、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就业力度。多方联系就业单位,千方百计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推荐就业服务,一方面从街道劳动保障站和区就业局网站及时了解就业信息,另一方面对辖区内用工单位经常进行
20XX年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计划模板 本文内容:
20XX年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计划模板
一、加强就业培训,增强就业能力。通过大力开展失业人员的技能和创业培训,增加他们的就业能力。
二、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就业力度。多方联系就业单位,千方百计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推荐就业服务,一方面从街道劳动保障站和区就业局网站及时了解就业信息,另一方面对辖区内用工单位经常进行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用工信息、空岗情况,并建立长期有效的联系机制和渠道,为下岗、失业人员尽可能就近安排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对社区内经常需求的家政服务用户,我们尽量推荐有工作经验的,了解的,素质高的人员,达到用户的满意。
三、鼓励自主创业,宣传优惠政策。对有条件的失业人员我们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将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优惠条件、就业信息、社会保障规定宣传材料送到没人家中,同时了解她们的要求、愿望,解答她们的咨询问题。在及时向他们宣传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推荐他们参加市、区组织的创业培训,并为他们创业提供便利。
四、加强规范化管理工作、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失业人员的生活、帮助再就业对象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五、认真调查、摸清失业人员就业信息、做到情况清楚、信息及时全部输入电脑、并分类建立档案、使工作有目的。(!)
六、认真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求职工作,为失业求职人员提供信息、引线搭桥、灵活多样就业,经常走访、了解家庭情况,对特殊困难家庭要尽量帮助他们,对较困难失业人员暂时无力解决的要给予适当的救济。
七、组织开展退休人员政治文体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对特殊困难的人员进行探访慰问、扶贫救困,配合做好退休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为他们提供信访接待、政策咨询等日常服务,对他们反映的问题,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协调解决工作。
八、及时了解社保新政策,做好宣传工作,并完善管理系统。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信息采集和证卡申领工作。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和《再就业优惠证》的办理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着力探索和追求创新机制,紧紧围绕创建充分就业和谐社区的目标,落实措施,完善各项工作,把劳动保障工作做好、做细、做实。
篇3:财政部劳动保障部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问题通知254
25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要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和就业工作的需要,切实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
二、就业再就业资金主要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特定政策补助、劳动力市场建设、《再就业优惠证》工本费等项支出,以及经省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共同批准的其他支出。
三、对各地所需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并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给予重点支持。中央财政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特定政策补助。中央财政对地方的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实际投入和就业再就业工作实绩等因素挂钩,实行指标一次统一下达、补助资金按季拨付、年底全面考核评价、全年重点跟踪检查的办法。
四、就业再就业资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不得用于建设办公楼、培训基地等各项基本建设支出,不得用于与就业再就业工作无关的其它方面开支。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一)职业介绍补贴。各类职业介绍机构按规定提供免费服务,可按经其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后实际就业人数,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时,只能按每位符合国发[2005]36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计算,不得重复申请。职业介绍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应附:经其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后已实现就业人员名单及免费职业介绍服务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登记证明或求职登记证明等证件的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就业证明、职业介绍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资金直接划入职业介绍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在确保职业介绍补贴资金使用效果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各地可根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和收入等情况,统筹安排好职业介绍补贴资金预算,根据其免费职业介绍成功情况按季据实结算。职业介绍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确定。
(二)职业培训补贴。经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培训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符合国发[2005]36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可向培训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每位符合国发[2005]36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应附: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登记证明或求职登记证明等证件的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就业证明、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资金直接发给申请者本人。在确保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效果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对无力垫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内费用的,各地可采取必要的帮扶措施。承担帮扶任务的培训机构可为上述人员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确定。
(三)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1、对企业(单位)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各类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新增岗位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及在公益性岗位安排持《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困难对象的企业(单位),按其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应与劳动合同期限相一致,最长不超过3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超过3年,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全部由地方财政负担。对2005年底前核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可按国发[2005]36号文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经职工个人申诉和劳动保障部门查实,用人单位因非生产经营困难和非职工个人过错等原因,与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继续为该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补贴期满。
企业(单位)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在申报缴费时应将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应附: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季度企业(单位)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缴费的明细账(单)、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于30日内将资金直接划入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对未参加社会保险和未按规定履行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企业(单位),以及请款手续和相关凭证材料不齐全的企业(单位),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费额的一定比例计算,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具体补贴标准由省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应附: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或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就业证明、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等凭证,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资金直接发给申请者本人。
(四)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有关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五)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安排持《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困难对象的单位(企业),地方财政可根据本地实际给予适当比例的岗位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和办法由省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确定。
(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通过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生活确有困难的,地方财政可根据本地实际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和办法由省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确定。
(七)特定政策补助。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后,为帮助国有困难企业妥善解决其并轨遗留问题,各级财政可通过特定政策补助给予必要支持。一是对国有困难企业与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经济补偿金给予适当补助,二是在做好与相关再就业政策合理衔接,不影响再就业工作开展的前提下,对国有困难企业为其“4050”下岗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所需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对地方国有困难企业的具体补助标准和办法由省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对中央困难企业的具体补助标准和办法由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确定。特定政策补助暂定执行到xxxx年底。
(八)劳动力市场建设。各级财政还要安排资金,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
五、各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预、决算管理。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财政部门规定的预算编制要求,申报就业再就业资金年度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各级就业再就业资金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及时编制年度分项用款计划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用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及时拨付资金,并将有关资金拨付情况及时抄送劳动保障部门。
(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年度终了后,要认真做好就业再就业资金的清理和对账工作,并按要求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就业再就业资金年度决算和说明,就业再就业资金决算资料要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数据真实、报送及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审核汇总后的就业再就业资金年度决算及时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就业再就业资金年度终了如有结余,需详细说明原因,并经批准后,按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六、各级财政部门要将财政预算安排的就业再就业资金及预算内外各种渠道筹措的就业再就业资金及时转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按具体用途进行分账核算。各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2005年底结余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原则上要合并纳入就业再就业资金统一管理。
七、中央管理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企业所在地政府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规划,所需资金除特定政策补助外,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落实,中央财政在对各地就业再就业资金进行补助时一并予以考虑。各地不得因隶属关系等原因将中央管理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排除在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之外。
八、各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要以建立和完善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就业再就业资金发放台账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要明确并公开各项就业再就业资金的审核拨付程序和办理时限,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的,要及时向有关方面说明原因。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就业再就业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就业再就业资金,并自觉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就业再就业资金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各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及时掌握和通报有关情况,定期向上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就业再就业人数、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等有关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或专项检查,共同研究解决就业再就业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劳动保障厅(局)可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备案。
十一、本通知自xxxx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xxxx]10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