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性耕作方案 本文关键词:耕作,方案
保护性耕作方案 本文简介:附件1青岛市2014年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加快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推广步伐,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切实做好青岛市2014年度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农业部和市农机局、财政局预算评审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改善生态环
保护性耕作方案 本文内容:
附件1
青岛市2014年保护性耕作项目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加快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推广步伐,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切实做好青岛市2014年度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农业部和市农机局、财政局预算评审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改善生态环境、节本增效、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本着巩固成果、扩大示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扩大示范推广范围,增强示范效果和辐射作用,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机具,创新保护性耕作推广机制,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完善技术模式,引导种植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参与实施保护性耕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路域建设,突出重点;条件成熟,择优选择;整村、整镇推进,成方连片;技术创新、建立机制的原则。
三、示范推广内容
(一)项目内容
在2013年保护性耕作项目建设基础上,继续在黄岛区、四市实施保护性耕作项目,扩大实施面积,重点推广小麦免耕播种、秸秆还田覆盖、深松、病虫草害防治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和机具,增强示范效果和辐射作用。利用部级示范基地,开展持续高产高效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试验示范创新,引领我市保护性耕作迈上高产高效全面发展的新台阶;集中力量,把试验示范成功的技术模式、组织方式、工作机制,向整村整镇推进,集中打造一批成方连片、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的高产高效保护性耕作示范区,辐射更大范围,实现促进粮食增产,减少生产成本,提高水肥资源利用效率,土壤肥力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的高产高效可持续发展目标。从今年起,设立整镇推进示范区,从实施3年以上的示范区中,择优选择保护性耕作面积有望达到粮食种植面积60%以上的示范区予以扶持(原则上扶持两年,第一年达到60%,第二年达到80%)。
1、新建5个示范区,选择适宜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旱作农业区、当地农民迫切需要实施该技术的乡镇。每个示范区新增推广面积1万亩,核心连片示范方作业补助面积1200亩。
2、续建14个示范区,对上年实施效果较好,农民认知程度较高的示范区继续投入,进一步巩固示范效果,增强示范带动作用。每个示范区新增推广面积3万亩,核心连片示范方作业补助面积3000亩。
3、建设整镇推进示范区2个,择优选择实施3年以上(每年考评均为优秀的)、大多数农民积极采用该项技术、保护性耕作面积有望达到粮食种植面积60%以上的乡镇重点投入,核心连片示范方作业补助面积5000亩,集中打造一批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的高产高效保护性耕作乡镇,起整乡整镇实施保护性耕作的示范作用,探索地区全面实现保护性耕作的途径和机制。
核心连片示范方要求成方连片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示范区小麦、玉米联合收获秸秆覆盖面积达到100%,小麦、玉米免耕播种面积达到100%,示范区配套小麦免耕播种机按每台作业300亩以上配置。要求项目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示范区作业任务。采用高产高效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配备先进的二代小麦免耕播种机、玉米精量免耕播种机、玉米深松施肥精量播种机,小麦深松免耕播种机、喷杆式喷雾机、卷盘式喷灌机,实现保护性耕作全程机械化。实行统一投入(种、肥、水)、统一作业、统一管理,试验示范大面积集中实施的效果与问题。重点监测大面积实施时作物长势、产量、水肥资源用量、投入产出、土壤变化,以及保护性耕作机具使用情况,人工投入情况等。
推广示范区内要求全面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农户自主经营,自主管理,代耕作业。
4、开展技术模式创新试验攻关。建设《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创新试验》项目1个,在继续一期优化种植模式、播种量、沟灌试验的基础上,新增定点平衡施肥试验、深松试验、
玉米高产试验,形成包括
“秸秆处理、免耕播种、杂草病虫害防治、深松、种植模式、播种量、肥料管理、灌溉管理”等共8项技术的高产高效技术体系。同时通过机具升级改装与配套完善,进一步提高播种质量和田间管理水平。每年2次对保护性耕作与传统耕作进行效果监测,包括作物苗情、产量、水肥资源投入、土壤墒情、土壤成分、成本与产出等。
(二)项目布局
1、示范区:莱西市5个(其中新建示范区1个、续建示范区4个)、平度市5个(其中新建示范区1个、续建示范区4个)、即墨市3个(其中新建示范区1个、续建示范区2个)、胶州市4个(其中新建示范区2个、续建示范区2个)、黄岛区4个(其中续建示范区2个、整镇推进示范区2个)。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在分配名额内安排申报续建和重点示范区数量。
2、技术创新试验研究项目:青岛市农机局1个。
四、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2014年度保护性耕作项目计划投入335万元,由市财政专项资金补贴,每个新建示范区投入10万元;每个续建示范区投入15万元;每个整镇推进示范区投入25万元;每个技术创新试验研究项目投入25万元。根据农业部、青岛市有关保护性耕作项目要求,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示范点建设、技术指导、宣传培训,四市、黄岛区保护性耕作资金支出比例分别为60%、20%、20%。
1、示范区建设资金:共计186万元。
用于对21示范区内核心连片示范方开展玉米机收秸秆还田和免耕播种作业进行补贴。其中:
(1)建设2个整镇推进示范区,每个示范区补贴面积5000亩,每亩补贴30元,合计30万元。
(2)建设5个新建示范区,每个示范区补贴面积1200亩,每亩补贴50元,合计30万元。
(3)建设14个续建示范区,每个示范区补贴面积3000亩,每亩补贴30元,合计126万元。
二是技术指导62万元。用于教育培训活动所需资金。举办保护性耕作培训班和机具演示会,发放宣传挂图和宣传图册,培养农机大户。培训分三个层次进行:1、培训镇、村领导干部及农机管理技术人员,向他们讲解保护性耕作技术原理、意义、应用等知识,提高各级领导对保护性耕作的认识;2、培训农民,让他们了解保护性耕作技术的产生、发展、应用现状,使他们充分认识到保护性耕作技术的优势,掌握技术要点及相关配套技术措施,通过培训,达到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自愿应用的目的;3、培训机手,使他们掌握保护性耕作机具的原理、使用、调整、维护、修理技术,达到会使用,会调整,会维修的目的。
三是宣传培训资金6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组织召开三夏作物长势观摩会、三秋机具作业现场会和保护性耕作实施会议、研讨会、保护性耕作验收会议,聘请专家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科技下乡活动和指导农民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工作,通过电视台新闻频道、田园季风栏目等媒体,播放(刊登)保护性耕作技术介绍、保护性耕作小麦对比实验田测产等内容,扩大宣传效果。
四是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试验研究项目:共计25万元。用于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试验研究项目中开展测试对比试验、配套机具改制、土壤养分测试、数据采集分析工作的劳务、地租、作业、试验监测用品、生产资料、专家科技人员到实验区开展研究咨询工作和人员技术培训的交通、食宿以及保护性耕作专家工作站的建设等。
保护性耕作专项资金的实施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合同内容进行。
五、工作程序
(一)市农机、财政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2014年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
(二)黄岛区、四市农机、财政部门要根据申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各市、区示范区申报数量”中规定的数量要求申报,在此基础上各市、区再申报1个候补项目示范区。如果项目示范区申报未通过青岛市评审,则从候补示范区中递补或调剂,不再重新申报。黄岛区、四市农机、财政部门于5月20前联合提报《2014年保护性耕作项目申报书》(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经青岛市保护性耕作办公室初审后,由市农机、财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正式下发项目计划。
(三)市农机部门与黄岛区、四市农机部门签定一级项目合同,明确责任和目标。各项目区、市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完成质量。严格按照《青岛市2014年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目区要明确示范点到镇、村、户,并与之签订合同,保证项目实施面积;与作业机手签订农田作业合同,确保农田作业的质量和数量。
(四)项目资金实行“先干后补”拨付方式。根据我市农业生产时令季节的特点和保护性耕作的实施需要,具体采取中期评估、年终验收、分期拨付形式。“三夏”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后,市农机部门组织进行中期评估,出具评估报告,项目市财政部门据此拨付50%资金。“三秋”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结束后,黄岛区、四市农机、财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示范区项目进行初验,验收需青岛市保护性耕作办公室人员参加,然后区、市农机、财政部门将验收情况联合上报市农机、财政部门。市农机、财政部门联合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形成验收评审报告,项目市财政部门据此拨付50%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市保护性耕作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农机、农业、财政、示范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方案决策、组织协调、管理实施等全面工作。项目技术指导小组由农机局分管局长任组长,由市农机、农业技术、土肥、植保等方面的技术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监督与引进、技术培训与服务、数据的整理与技术工作。
(二)核心示范方补贴资金要落实到位。在项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示范区农业发展的统一部署进行规划,明确示范区到镇、村、户,并做好保护性耕作补助确认单的填报,把核心示范方的补贴资金落实到位,保证核心示范方的补贴面积,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与作业机手(或农机合作社)签订农田作业合同,确保农田作业的质量和数量。项目小组要协调好农民、机手的利益关系,使项目实施达到“三赢”的局面,农民得到实惠,机手得到收益,保护性耕作技术得以推广应用,以便促进整个项目建设有目的、有计划的开展。
(三)切实完成好小麦免耕播种机的推广任务。今年,全市计划推广小麦免耕播种机500台。各项目区、市要按照市农机部门制定的购机补贴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确保小麦免耕播种机推广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搞好宣传培训。开展保护性耕作大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广播、召开现场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宣传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的作用意义,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保护性耕作技术的认识。印发宣传材料,达到示范区农户每家一册。力争通过宣传工作,使保护性耕作技术家喻户晓,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认真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严格执行批复后的计划和相关文件,实行合同管理、项目竣工验收等制度。保证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按照合同要求到位和使用,资金全部实行专帐管理,确保发挥投资效益。要加强对保护性耕作项目的监管力度,完善鼓励政策和激励机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责任。
附:1、2014年青岛市保护性耕作项目申报书
2、保护性耕作资金分配及核心示范方面积补助表
3、保护性耕作免耕作业补助确认单
4、青岛市保护性耕作核心示范方作业合同
2014年4月20日
2014年青岛市保护性耕作
项目申报书
项目任务:保护性耕作项目
项目单位:黄岛区宝山镇农业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黄岛区宝山镇驻地
邮政编码:266422
联系电话:0532—82131862
联
系
人:逄淑金
主管部门:黄岛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通讯地址:黄岛区东风路76号
邮政编码:266400
联系电话:0532—86163393
联
系
人:肖为方
填制日期:2014年5月6日
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制
一、2013年项目执行进展
2013年宝山镇完成农业部保护性耕作项目2400亩,黄岛区保护性耕作项目3000亩,圆满通过市区两级验收。
二、2014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背景
宝山镇位于胶南市西北部,是典型的无水区,全镇面积11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7.2万亩,辖区内共有44个行政村,3.1万人口,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46000万元,农民人均收入7092元。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种植模式为一年两作。该镇农机技术人员齐备,农机管理机构健全,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全镇农机总动力3.8万千瓦,大型农业机械保有量165台,多次获得青岛市级以上农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现有农机经济合作组织6个,农机科技示范户80多户,农机技术人员165
名,推广各类农机化新技术6项,新机具100多台,农机化科技成果转化3项,具备示范推广保护性耕作的技术和物质基础。示范区内17个行政村,村级领导班子较强,群众对发展农机化新技术的认知度高,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1、年度目标
①示范区年度新增面积:我镇属于整镇推进示范区,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粮食种植面积60%以上。
②示范区开展保护性耕作所需机具台数及配置情况。
在测算所需机具类别和数量时,务必说明示范区当前拥有的机具类别和数量,并在此基础上测算)
2、预期效益
(指项目实施拟取得的经济及环保指标,简要提出秸秆覆盖、表土处理、深松、免耕播种等环节要达到的作业质量,并提出项目实施要实现的节本增效、减少风蚀水蚀、培肥地力、抑制扬尘、改善生态等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量化指标)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1.项目内容
(包括①建立示范区,细化分解落实到乡(镇)、村。要写明项目实施所在乡(镇)、村名称、面积数、种植作物、技术模式等。②说明对比试验田的地点、面积,拟开展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及配套农艺、农机措施的试验示范、创新研究和实施试验与监测等的工作计划。③总结完善技术路线及机具配套方案。④宣传培训,简要说明培训人数,召开培训会及现场会次数,编印宣传资料份数。)
2.项目金额
(项目资金支出预算明细及用途)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4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
16
四、人员分工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其他相关材料
(示范区区域图等)
六、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申报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小
计
印
刷
费
咨
询
费
邮
电
费
差
旅
费
维
修
维
护
费
租
赁
费
会
议
费
培
训
费
专
用
材
料
费
劳
务
费
委托业务费
作业补助
技术指导
宣传培训
作业补助
—
—
—
—
—
—
—
—
—
—
—
总计
七、申报意见表
当地农机业务部门
意
见
盖章*年*月*日
当地农机局意见
青岛市农机局业务部门意见
盖章*年*月*日
青岛市农机局意见
盖章*年*月*日
注
意
事
项
1.实施面积。在示范区带动下全年按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实施的耕地面积。一年两熟地区,上茬作物实行少免耕播种而下茬作物未实行少免耕播种的,不计入实施面积。
2.技术模式。应按全年作物品种,顺序列出作业技术路线和要求,相同作物采用多种技术路线时,分别说明其比例或面积。
3.机具配置。要根据作业量和实施面积科学配置示范用免少耕播种机等保护性耕作机械设备数量,根据技术模式(或路线)选择适宜机型。示范用机械设备要发挥农民、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现有设备的作用。
附2
保护性耕作资金分配
及核心示范方面积补助表
市(区)
新
建
示范区
10万元/个
续
建
示范区
15万元/个
整镇推进
示范区
25万元/个
创新项目
25万元/个
核心示范方面积
(万亩)
项目资金
(万元)
青岛市
0
0
0
1
0
25
莱西市
1
4
0
0
1.32
70
平度市
1
4
0
0
1.32
70
即墨市
1
2
0
0
0.72
40
胶州市
2
2
0
0
0.84
50
黄岛区
0
2
2
0
1.6
80
合
计
5
14
2
1
5.8
335
23
附3
——市——镇保护性耕作免耕作业补助确认单
(表——)
单位(村委盖章):
单位(农机局盖章):*年*月*日
序号
示范农户姓名
实施
面积
(亩)
补贴标准
(元/亩)
补贴
金额
(元)
作业机手或合作社负责人签字
机手联系
电话
序号
示范农户姓名
实施面积
(亩)
补贴标准
(元/亩)
补贴
金额
(元)
作业机手或合作社负责人签字
机手联系
电话
合计
——
合计
村委负责人签字:
附4
青岛市保护性耕作核心示范方作业合同
甲方:村民委员会(农户见确认单)
乙方: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机手
法人代表:
;工商注册号:
。
为保证保护性耕作核心示范方补贴资金的全面落实,经协商,在平等互利、保证双方权益的基础上,签订本作业合同。
一、作业内容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机械
作业服务。
2、作业地点:
市
镇
村。
3、作业面积:
亩(1亩=666.7平方米)。
4、作业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5、作业收费标准:按补贴后
元/亩计算。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为甲方开展作业服务。
2、乙方开展作业人员要具备拖拉机驾驶操作资格,保证农机具技术状态良好,严格遵守作业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应按照农艺要求根据机具对秸秆和地表的适应能力,控制免耕播种机行进速度,不漏播、不重播、不漏压,确保播种质量。
4、乙方保证按补贴后低于
元/亩的作业价格向用机农民收费。
5、乙方保证及时组织作业,完成的小麦免耕播种作业面积经验收核实后,由财政部门按
50元/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小麦免耕播种作业补贴。
6、甲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倒地,积极为乙方作业创造方便条件。作业结束后,经双方初验合格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作业费。
7、乙方应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否则,农机、财政部门将追回补贴资金,并永久取消乙方小麦免耕播种作业补贴资格。
举报监督电话:
85755044。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和鉴证方(镇农机管理站)各执一份,经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报市农机部门一份。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鉴证方申请调解,也可向当地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
甲方:
(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证方:镇农机管理站或农业服务中心或县农机局(盖章)
负责人:
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