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考试,word
《考试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简介:考试管理制度1.学院与系部两级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加大对考试工作的管理力度,将考试管理工作纳入教学质量监控系统。2.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学校的考试日程;统一组织协调期末考试考务工作;组织全校考试工作的巡查、监督,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3.系部应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其
《考试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内容:
考试管理制度
1.学院与系部两级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加大对考试工作的管理力度,将考试管理工作纳入教学质量监控系统。
2.
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学校的考试日程;统一组织协调期末考试考务工作;组织全校考试工作的巡查、监督,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系部应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其考务工作,由教学副主任担任主考并全权负责,秘书在主考领导下,负责具体考务工作。有关考试工作的具体环节,各系部应明确分工,明确责任,防止出现事故后互相推诿。
4.主考职责:主持并全面负责本系部的考试工作,组织命题,培训监考,使各类考务人员明确职责,熟悉关于考试方面的规章制度,掌握考试纪律;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一切重要问题,并及时报告教务处。
5.具体课程考试的试题命题、阅卷及成绩登录工作由教研室组织进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试卷,并对试卷命题质量、阅卷及成绩登录中的相关问题负责。负责命题与成绩登录、试卷分析的教师对试卷及课程成绩登记表所出现的问题负直接责任。
6.对试卷中出现的问题,院系应建立快速反映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
7.试卷从命题到开考的全过程中,所有环节均须严格保密措施,严防发生泄题、遗失等事故。
8.
应按下列比例组织监考人员:一般超过25人的考场应委派两人监考,大教室应酌情增加监考人数。
9.
各系部应按学校的统一要求,及时指派监考人员参加全校统考课程和公共必修课的监考工作。
10.
后勤部门在考试期间,要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准时打开考场教室,保证电源畅通、环境卫生,以便考试顺利进行。
篇2:兴隆县福成水泥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兴隆县福成水泥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兴隆县,管理制度,水泥,设备,有限公司
兴隆县福成水泥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QQ:48652541兴隆县福成水泥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制度目录组织机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设备、备件采购管理制度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设备检修质量跟踪管理制度设备巡检管理制度设备润滑、保养管理制度重点设备性能跟踪管理制度设备事故处置制度备件仓库管理制度设备报废处置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技术资料、图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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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48652541
兴隆县福成水泥有限公司
设备管理制度
目录
组织机构
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设备、备件采购管理制度
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质量跟踪管理制度
设备巡检管理制度
设备润滑、保养管理制度
重点设备性能跟踪管理制度
设备事故处置制度
备件仓库管理制度
设备报废处置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的考核制度
组织机构和管理流程
厂长
设备部长
一二
线设线
备
副科副
主长主
任任
维设维
修备修
班管班
长理长
员
维维
修技修
人术人
员员员
二、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1、设备管理中厂长的职责
(1)批准设备年大修计划。
(2)重点设备的改造审批工作。
(3)重要备件的采购审批工作。
(4)审批设备报废处置工作。
(5)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
(6)批准设备管理考核结果。
(7)批准有关设备资金开支的支付计划。
2、设备部长的职责
(1)制定设备年大修计划和设备技术改造工作。
(2)批准和审核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申请、计划。
(3)制定设备运转率和机物料、能源消耗考核指标。
(4)制定或批准设备检修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
(5)组织实施本厂的设备维修、保养、检修及技术改造工作。
(6)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对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实施考核。
(7)主持设备管理理论和先进经验、先进技术的推广。
(8)制定和审批设备操作规程。
(9)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员工的设备操作、维护、检修、管理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10)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11)审核有关设备资金开支的支付计划。
(12)审核设备管理考核结果
(13)对设备管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3、车间副主任的职责
(1)对车间维修班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职责,并在工作中给予技术指导。
(2)负责督促和检查车间维修班对设备进行维护、润滑保养、检修、巡检的完成情况。
(3)制定车间月设备检修计划,并监督实施。
(4)制定车间月设备、备件采购计划。
(5)组织实施本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及技术改造工作。
(6)努力完成设备运转率和机物料、能源消耗考核指标。
(7)组织员工进行设备操作、维护、检修、技术培训工作。
(8)负责全车间设备的不定时巡检职责。
(9)组织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10)对车间设备管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11)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4、设备科长的职责
(1)完成各车间月设备、备件采购计划。
(2)负责设备款项的账务管理和支付申请工作。
(3)对车间维修班工作负有领导职责,并在工作中给予技术指导。
(4)检查维修班设备维护、检修等基础管理台帐的建立情况。
(5)监督车间月设备检修计划实施的情况及验收,并进行检修质量跟踪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厂设备的不定时巡检职责。
(7)下达设备整改通知,并监督实施。
(8)组织员工进行设备操作、维护、检修、技术培训工作。
(9)组织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10)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5、设备管理员的职责
(1)负责全厂重点设备的定期巡检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做好全厂重点设备的性能跟踪管理工作。
(3))建立所有设备润滑点及要求的台帐,并记录实施情况。
(4)负责全厂仪器、仪表、计量设备周期检验的管理工作。
(5)负责建立全厂固定资产台帐及收集相关技术资料的工作。
(6)做好对仓管员和仓库的管理工作。
(7)负责机加工非标件的图纸绘制和集团公司机修厂加工件的联系工作。
(8)完成设备运转率和机物料消耗、能源消耗的考核统计。
(9)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6、维修班长的职责
(1)协助车间副主任完成月设备检修计划和备件采购计划。
(2)负责对本班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全面的管理工作,包括本班人员的出勤记录。
(3)组织实施本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及技术改造工作。
(4)负责维修工作的人员安排,并提供维修方案及要求。
(5)负责检查维修任务的完成情况。
(6)完成本班设备管理要求的基础管理台帐的建立和记录工作。
(7)负责全车间设备的不定时巡检职责。
(8)组织员工进行设备维护、检修的技术培训工作。
(9)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7、设备维修人员的职责
(1)实施本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及技术改造工作。
(2)所有维修人员都负有保证设备达到正常运转率的职责。
(3)日班维修人员负责全车间设备日班的维修和不定时巡检的职责。
(4)值班维修人员负责全车间设备的定时巡检职责。
(5)值班维修人员负责处理当班设备故障,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设备巡检记录。
(6)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8、技术员的职责
(1)参与购进物资的验收(数量)的职责。
(2)准确提供物资的购进和月消耗报表的职责。
(3)熟悉备品备件名称、性能、用途。
9、设备科的职责
(1)提供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所需零配件。
(2)收集、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并给予设备的技术支持。
(3)负责督促和检查车间维修班对设备进行维护、润滑保养、检修、巡检的完成情况。
(4)组织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5)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对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实施考核
10、维修班的职责
(1)保证设备达到正常运转率的职责。
(2)实施本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及技术改造工作。
(3)努力完成车间机物料消耗、能源消耗考核指标。
(4)保证车间顺利完成生产任务的职责。
(5)做好本班区域清洁卫生。
(6)保证废旧材料堆场整齐、有序。
三、设备、备件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在设备检修时能及时领用相关材料和备件,同时,为保证备件质量,降低消耗、降低成本、降低仓库库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备件的采购必须遵照《兴隆县福成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用备品备件采购使用流程》,否则,按采购金额的10%处罚采购责任人。
第三条各车间副主任、机修班长根据生产设备和备件库存情况,在当月25日前,将下月生产所需备件计划报厂长审批。逾期处罚责任人每天100元。
第四条备件采购计划必须注明备件型号、规格(关键尺寸)、数量、品质要求及使用时间,非标件需注明主要参数或附带图纸,否则,处罚申请人200元,且不列入采购计划。
设备部长在当月26日前,将下月生产所需的备件计划审批后交设备科整理,设备科于当月27日前报公司采购部存档,并进行采购。逾期处罚责任人每天100元。
采购均进行比价采购。设备、备件比价小组由厂长、设备部长、设备科长三人组成。采购的物资需由采购比价小组三人同意签字后进行,否则,按采购金额的10%处罚采购责任人。
第七条设备备件进库前,必须经车间、设备科组织相关三人以上人员进行验收、签字。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应退货。
第八条不允许节假日或休息时间采购物资进仓库,否则,处罚责任人500元/次。
第九条自采购申请批准后,一个月内未采购回的备件,处罚采购责任人500元,二个月内未采购回的备件,处罚采购责任人1000元。若因此造成损失的,采购
员负主要责任。
根据采购申请已采购的物资,自购回之日起,两个月未使用的,按采购金额的10%处罚申请人;三个月未使用的,按采购金额的20%处罚申请人;超过三个月未使用的,按采购金额的30%处罚申请人。
第十一条急件的采购可以不安正常的采购程序,但采购后次月内必须补办有关手续,否则,处罚相关人员每人500元。
第十二条各车间、部门每月急件不能超过两次,否则,处罚申请人500元。
第十三条未办有采购申请的备件均为急件。
四、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设备运转率、保证检修质量,保证检修安全和现场文明,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车间副主任根据生产设备的运行情况,在当月25日前,将下月设备检修计划报设备部长审批。逾期处罚责任人每天100元。
第三条设备部长根据设备检修计划,同设备科、车间相关人员商定计划检修实施方案,并于月底生产调度会上传达和安排。
第四条设备科根据计划检修安排的工作,一是建立相关台帐,二是准备检修所需物资。
第五条设备停机维修,维修前,必须挂有鲜明的停机标志,违反者,按一次每人200元处罚。
第六条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必须对维修现场进行清理,对终止维修1小时的现场,发现还存有配件、工具、停机标志等维修垃圾的情况,按一次每人50元处罚。
第七条维修结束后,不安规定做好维修记录,处罚维修班长每次50元,若属值班维修的,则处罚值班维修人员每次50元。以第二天后的检查为准。
第八条属于计划检修的,检修结束后,不按规定做好检修质量验收签字的,处罚设备科长每次50元,以第二天后的检查为准。
属于计划检修的,检修结束后,不安规定做好《设备计划检修登记表》,处罚设备科长每次50元,以第二天后的检查为准。
第十条设备部长或设备科安排的临时检修任务,由设备科以书面(整改)的形式下达到车间,未及时下达,处罚设备科长100元。
第十一条车间接整改通知后,未按时整改的,处罚车间相关责任人每人200元。
第十二条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定遵照《水泥厂安全管理制度》之规定执行。
五、设备检修质量跟踪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设备检修质量、提高设备运转率,提高维修工工作的责任心和维修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值班期间实施维修的人员必须记录检修内容在值班记录上,发现不做记录的,一次处罚50元。
第三条属计划检修的,检修后,参加检修的人员必须签字,否则,处罚当事人20元,处罚设备科长50元。
第四条对当天发生复修的设备,处罚前次检修人员每人100元。
对当月发生复修的设备,处罚前次检修人员每人10元。第二次复修,处罚前次检修人员每人20元。
第三次复修,处罚前次检修人员每人30元。
第六条计划检修后的设备当月发生复修,处罚参加检修人员20元,处罚维修班长30元,处罚车间副主任50元,处罚设备科长30元。
第七条对经常出故障,特指单月发生三次以上故障的问题,车间不能解决的,车间需书面向厂领导反应,由厂领导组织解决。
第八条设备技术改造的设备,在试运行阶段,不列入本制度考核。
六、设备巡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设备运转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保证正常生产,及防止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负有巡检职责的人员为:(1)值班维修工的定时巡检;(2)值班操作工的定时巡检;(3)日班维修工的不定时巡检:(4)设备管理员对重要设备的定时巡检;(5)车间副主任、设备科长不定时的巡检。
第三条定时巡检:设备处于运行时,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巡检特定设备的巡检称为定时巡检。时间间隔由车间根据设备重要等级自行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小时。设备处于停机状态时,无需定时巡检。
第四条不定时巡检:不论设备处于运行状态还是停机在状态,按最长的时间间隔,对设备进行系统或全面的巡检工作称为不定时巡检。不定时巡检最长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天。
第五条不按规定的时间实施巡检工作的,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第六条未进行巡检而做虚假记录的,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第七条巡检后,不按规定做好巡检记录的,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第八条巡检后,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的,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第九条巡检后,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第十条巡检后,未及时发现问题的,且未造成事故的,发现一次,事后按问题发生的情况分析处罚。情况分析由设备部长、设备科长、车间主任、副主任负责。
第十一条巡检后,未及时发现问题的,且造成事故的,发生一次,事后按事故损失接受处罚。事故损失小于5000元的,处罚当事人1000元;事故损失大于5000元(含5000元)的,接受公司事故处理组调查处罚。
第十二条巡检内容及要求由各车间根据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制定。
七、设备润滑、保养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设备运转率,在全面、细致进行设备维护、润滑保养的同时降低消耗,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科按设备流程制定全厂设备润滑点,并根据重要程度和润滑频率把各润滑点分类编排,分为天、周、月、年四类,同时注明润滑油种类、数量。
第三条车间各部门严格按润滑要求完成润滑工作,并做好记录。不做记录的,处罚责任人50元。
第四条对不按规定进行润滑的岗位,处罚岗位领导100元,处罚责任人100元。
第五条对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润滑工作的,必须如实报设备科备案,并注明完成时间。否则,按本规定第四条处罚。
第六条对不进行润滑工作而弄虚作假填报记录的,一经查处,处罚填报人500元。
第七条润滑后现场不得留有明显油污,否则,查处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
第八条废油需收集交仓库处理,不得随地泼撒,否则,查处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第九条设备科每月对车间各部门设备润滑情况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设备部长。逾期,处罚责任人每天50元。
配电室每二月需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除尘清洁工作,此项工作未进行,或没有工作记录的,处罚相关人员每人100元。
第十一条车间各电气控制箱,每月需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除尘清洁工作。此项工作未进行,或没有工作记录的,处罚相关人员每人100元。
第十二条磨机(绕线式)电机,每月需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除尘清洁工作,此项工作未进行,或没有工作记录的,处罚相关人员每人100元。
第十三条厂区照明设施,每月必须做一次全面的检修,每季度进行一次除尘工作,月底检查发现不能点亮的,每盏灯处罚维修班100元;积灰严重的,每盏灯处罚维修班50元。
八、重点设备性能跟踪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防止重点设备故障给生产带来较大的影响,避免重大设备事故,减小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重点设备由设备科负责建档管理,并由设备管理员定时巡检。
第三条对设备管理员的定时巡检管理,遵照《设备巡检管理制度》进行。
第四条具有重点设备不定期巡检职责的人为:设备部长、设备科长、车间副主任。
第五条巡检发现重点设备有问题的,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否则,处罚相关人员200元。
第六条对重点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后,不光维修班做好记录,设备科必须同时做好详细记录。否则,处罚设备科每次200元。以第二天后的检查为准。
第七条重点设备的检修记录,除了时间、人员外,还必须记录故障原因、检修方法、处理结果、相关技术参数。
第八条对重点设备的检修,检修后,必须由设备副厂长组织设备科长、车间副主任进行检修质量验收,并签字认可。
九、设备事故处置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管理的责任心,防止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分清设备事故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事故:指设备损坏未按正常使用规律损坏,且损坏程度超过正常值的事故。发生设备事故绝大部分情况是人的因素造成。对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设备,或长时间不做检查的设备,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的设备,易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事故分一般设备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
第三条一般设备事故:直接损失小于1万元的设备事故。
第四条重大设备事故:直接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的设备事故。
第五条对新安装的设备,未按设备技术要求进行调试,造成设备损坏的一般设备事故,当事人承担20%的赔偿。
第六条对烧电机的一般设备事故,维修班承担30%的赔偿,车间当班操作人员承担10%的赔偿。
第七条对提升机掉落的一般设备事故,处罚维修班500元。
第八条对皮带机皮带划破的一般设备事故,维修班承担20%的赔偿,车间当班操作人员处罚200元。
第九条对铲车爆胎的一般设备事故,铲车班承担20%的赔偿,并处罚铲车班长100元。
第十条直接损失小于5万元的重大设备事故,由厂成立设备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厂设备事故调查组的成员为:厂长、设备副厂长、设备科长、车间主任、车间副主任组成。
第十一条直接损失大于5万元(含5万元)的重大设备事故,由厂直接报公司成立调查组调查处理。
十、备件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仓库管理工作规范化,保证仓库和库存物资的安全、完整,更好、及时地为生产服务,结合本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仓库备品备件必须按类别整齐存放,库内保持清洁卫生。违反本条罚款50元/次。
第三条各类备品备件铭牌、标志齐全,帐务健全,台帐齐全。缺1项处罚25元。
第四条必须熟悉各种常用备件的名称、规格型号、大致数量、摆放位置,设备科作不定期抽查5~10种,不合格1项罚款25元。
第五条保持消防器材干净、有效,否则处罚50元/次。
第六条库存物资帐物不符,所缺物资仓管人员照价赔偿,每月没有按规定时间向财务科、设备科提交的各种报表,缺1种报表处罚50元,填报数据不准确性和不真实,每项处罚25元。
第七条脱岗每次处罚100元,串岗每次处罚200元,睡岗每次处罚50元,迟到、早退则按水泥厂相关劳动纪律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因在岗期间没有看管好或者下班期间没有上锁导致物资流失,仓管人员照价赔偿,若仓库被盗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便及时组织调查,追回流失物资,否则由仓管人员自己承担损失。
第九条值班期间仓管人员必须及时提供库内物资,确保生产正常运行,否则处罚50元/次,若不能及时提供物资造成其它经济损失则由仓管人员自行承担。
下班期间,如因生产上急需备件时,要随叫随到,不得推诿,否则,一次处罚100元。
第十二条仓管人员在交接手续时必须清点物资,确保帐物相符。帐物不符不予接手,否则由接手人自行承担缺失物资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设备报废处置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设备管理,在明确设备报废程序的同时,不允许未报废的物资当报废处置,也不允许报废的物资当未报废处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需要报废设备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设备科组织财务、安全、技术等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审查和鉴定。确定符合报废条件的,可填写申请报废。
第三条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其主要结构破坏,精密度极差,经技术经济分析和鉴定后,无大修价值时,可以报废。
第四条由于意外事故,使设备损坏极为严重,确已无法修复时,可以报废。
第五条设备虽未损坏,但因其技术陈旧,、性能低劣、能耗高、效益差、经过技术经济分析,可以报废。
第六条大修费用超过设备原值70%时,可以报废。
第七条由于扩建、改建、工艺改造等原因,必须拆除的设备已不能改作它用,其净值低于原值50%时,可以报废。
第八条国家指定淘汰的设备,要及时予以报废。
第九条废旧材料堆放处由车间维修班负责管理。发现能用的材料和不能用的材料堆在一起,处罚维修班200元,车间副主任100元。
第十条钢锻、钢球房由车间磨机班负责管理。发现能用的材料和不能用的材料混堆在一起,处罚磨机200元,车间主任100元。
第十一条废的润滑油由仓库负责管理。发现新油和废油混堆在一起,或废油没贴标示,处罚设备科200元,处罚仓管员100元。
十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厂里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帐,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单台设备价值超过1000元的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第三条对新购进的设备,次月未建立固定资产台帐的,处罚设备管理员100元。
第四条建立的固定资产台帐不全面,处罚设备管理员100元。
第五条每年年底,由设备部长组织设备科对全厂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并检查固定资产台帐的建立情况。
第六条对不常用的公用工具,如千斤顶、葫芦等由仓库保管,使用时使用者必须在仓库登记,否则,处罚仓管员和使用人员各50元。
第七条对常用的公用工具,以班组的名誉在仓库领用登记,设备管理员每三月做一次清点,发现有遗失的,由领用班组负责赔偿。
第八条未经厂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租用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特别是汽车、铲车、公用工具、房屋设施等,违者,处罚1000元。
第九条固定资产报废程序遵照《设备报废处置制度》
十三、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管理,充分发挥技术资料和图纸的作用,正确维护和使用好设备,提高处理设备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厂的设备技术资料和图纸,统一由设备科设备管理员收存。
第三条技术资料需准备至少两份,一份交集团公司档案室保管,一份由设备科保管。
第四条新购制的设备,必须向生产厂家索取产品说明书、或图纸等技术资料。否则,处罚责任人200元。
第五条任何人不得私自收藏未建档的技术资料,否则,一经发现,处罚500元。
第六条使用技术资料,必须向设备管理员办理登记手续,并注明归还时间。
第七条使用技术资料后,超时未归还的,一次处罚50元。
第八条使用技术资料,造成损坏的,处罚100元。
第九条使用技术资料,造成遗失的,处罚500元。
使用技术资料,不得任意涂改和作标记,否则处罚100元。
第十一条确实要涂改的技术资料,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动。
第十二条技术资料无故遗失的,处罚设备管理员200元。
第十三条对已加工过的外协加工件的图纸,设备科必须备份,否则,处罚设备科100元。
十四、设备管理的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定以下有关设备管理的考核制度。
第二条设备运转率考核制度:针对水泥厂的重要生产线生料磨机、窑、超细粉磨机、水泥磨机分别制定相应的设备运转率指标(%)。在剔出库满停机、限电、无料停机三种特殊原因造成的停机外,设备运转率(%)的高低,直接反应了设备维护的好坏。被考核部门是各车间维修班。设备运转率(%)每升高、降低1%,奖、扣车间维修班100元。每月进行统计考核,此项考核纳入水泥厂每年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内容。
第三条设备维修费用的考核制度:对熟料生产线、超细粉生产线、水泥生产线分别制定相应的设备维修费指标(吨产品设备维修费),被考核部门是各车间维修班。按节约、超出部分的10%进行奖扣。每月进行统计考核,此项考核纳入水泥厂每年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内容。
第四条设备润滑用油考核考核制度:对使用设备润滑用油的各部门分别制定相应的设备润滑用油指标(每月多少油),被考核部门是各车间部门和维修班、机动班。按节约、超出部分的10%进行奖扣。每月进行统计考核,此项考核纳入水泥厂每年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内容。
第五条设备效能(电耗)的考核制度:对熟料生产线、超细粉生产线、水泥生产线分别制定相应的电耗指标(吨产品电耗),被考核部门是各车间、部门。熟料线、超细粉线按节约、超出部分的10%进行奖扣;水泥线按节约部分的5%进行奖励,超出部分的3%进行处罚。每月进行统计考核,此项考核纳入水泥厂每年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内容。
《水泥厂设备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各车间、部门的管理考核制度与本制度发生冲突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兴隆县福成水泥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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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乳粉,婴幼儿,配方,管理制度,经营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目录一、岗位职责制度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三、仓库质量管理制度四、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五、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六、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七、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运输制度八、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存贮制度九、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婴
幼
儿
配
方
乳
粉
管
理
制
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
目
录
一、岗位职责制度
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三、仓库质量管理制度
四、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
五、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六、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
七、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运输制度
八、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存贮制度
九、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记录制度
十、不合格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退市制度
十一、售后服务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制度
(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企业购进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监管部门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健康检查。
(二)质量负责人的质量职责
1、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分管质量工作,带领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2、加强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
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和维护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工作动态,研究解决有关质量问题。
5、负责对企业经营产品质量审批。
6、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
7、主管质量方面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施。
8、研究、部署、检查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工作奖惩提出建议并根据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具体实施质量奖惩。
(三)质管员的岗位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坚持质量效益的原则,承担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在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
2、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
3、在企业各部门的协助下,负责对企业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养护工作的业务技术进行指导。
5、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定期收集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信息和有关质量的意见、建议,组织传递,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分析报告。
6、对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控制性管理,负责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婴幼儿配方乳粉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相关记录。
7、按月检查陈列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8、定期检查企业的经营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9、负责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档案和收集质量标准。
10、负责各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11、协助企业领导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做好记录,及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和各类信息处理单
12、负责处理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查询,对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找原因,尽快予以答复、解决。
13、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四)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
5、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婴幼儿配方乳粉卫生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五)质量验收员的岗位职责
1、按照法定产品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逐批号进行验收。
2、严格按照规定的抽样数量、验收方法、判断标准进行验收(重点验收标识、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对销货退回、特殊、效期、进口等产品应做重点验收。
3、对验收的产品应填写验收记录,合格品与仓库保管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入库单上签字;不合格品报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通知业务部门。
4、规范填写验收记录,字迹清楚,项目齐全,批号数量准确,并签字盖章,验收记录应保存至少五年。
5、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验收水平。
6、验收中发现的产品质量变化情况应及时填写质量信息传递反馈单给有关部门和本单位质管部门。
(六)仓储、养护人员的岗位职责
1、按照产品和贮存条件分类分区储存,对因储存不当发生的质量问题负责。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整齐牢固堆码,合理利用仓容,并按规定做好货位编号、色标明显。
3、设立保管帐卡,按批号正确记载产品进、出、存动态,保证帐、物、卡相符,坚持动态复核。
4、做好效期商品保管工作,严格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原则办理产品出库。
5、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检测两次,如超过规定温湿度标准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6、自觉学习产品业务知识,提高保管工作质量。
(七)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及该批次《检验合格证》,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并交质量验收人员逐件验收入库。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
7、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8、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婴幼儿配方乳粉应设专柜,并与其他商品分开摆放,标志醒目。
3、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4、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5、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6、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7、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8、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9、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仓库质量管理制度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退货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为绿色色标,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色标,不合格区为红色色标。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性能及要求,将婴幼儿配方乳粉分别隔墙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婴幼儿配方乳粉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混垛。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5、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6、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7、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婴幼儿配方乳粉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四、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企业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五、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企业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六、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
1、购进乳制品时,本公司负责查验证明供货方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并按产品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该批乳制品质量合格的凭证(检验报告等),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2、本公司负责对购进的每批乳制品的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乳制品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乳制品的商标,包装标签,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失效日期;
乳制品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3、本公司绝不购买,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乳制品,本公司将拒绝进货;如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本公司将及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4、本公司向供货方索取的有关乳制品的相关凭证,将进行统一保管,集中备案,以建立乳制品进货查验记录;该类凭证及记录,本公司的保存期限少于二年,并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5、本公司将采取措施,保持所购买,销售的乳制品质量,购买及销售需要低温保存的乳制品的,本公司将配备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
七、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运输制度
1、对于乳制品的运输工具(包括车厢和各种容器等),本公司应确保其符合卫生要求;同时,本公司应根据购进,销售的乳制品的产品特点,配备防尘,防蝇,防晒,防雨等设施。
2、乳制品的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同时,乳制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3、本公司如购进需冷藏的乳制品,将用专用冷藏载具运输,并有专人对运输车辆温度进行测量并记录,以保证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乳制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
八、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存贮制度
1、乳制品入库要验收,登记;验收时要检查乳制品的质量,卫生状况,数量,批号,出入库登记要与乳制品名称,批号相符。
2、乳制品存储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通行;同时,乳制品应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品种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
3、乳制品的仓库要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要清洁整齐,不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它杂物,并确保库房的周围无污染源。
4、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乳制品,如有超期乳制品及时处理。
九、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记录制度
1、本公司负责建立乳制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对外批发,零售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来源或流向等内容,并配置有经专业培训的乳制品安全专职管理人选。
2、本公司保证乳制品的销售台账真实,有效,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本公司对每批拟对外销售的乳制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及规定的乳制品进入市场。
4、本公司负责向销售者及经销商提供购货凭证,严格履行不合格乳制品的更换,退货等义务。
5、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用社保卡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
6、乳制品销售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销售的乳制品有温度要求的配备货架,保温柜,配备符合要求的设备。
十、不合格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退市制度
1、本公司在经营的乳制品中,对质量不符合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将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已经售出的乳制品,并记录追回情况,立即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通知乳制品生产企业。
2、本公司在自行销售乳制品过程中,如发现自有乳制品已过期变质,外包装损毁和真空包装已进入空气的乳制品,将及时撤下柜台退出市场。对于已经进入市场销售的乳制品,发现有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将立即停止销售并撤下柜台。
十一、售后服务制度
1、售后服务人员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企业负责人,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
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