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办事处
办事处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HS总部办事处公差费用补贴原则规定HS2011-201-1.02-2011(30)一、目的:为了加强总部办事处财经管理力度,达到节约各项开支,提高各级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标准。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总部办事处。三、各项费用定额标准:1、往返车费:包括飞机票、火车票、长途客车票以及上述票据的附
办事处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HS总部办事处公差费用补贴原则规定
HS2011-201-1.02-2011(30)
一、目的:为了加强总部办事处财经管理力度,达到节约各项开支,提高各级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总部办事处。
三、各项费用定额标准:
1、往返车费:包括飞机票、火车票、长途客车票以及上述票据的附加费用,按所到达地区现行票价实报实销。原则规定:
①出差外地(不在本市)人员原则上乘坐长途汽车、大巴或火车(含高铁二等座、动车软座、特快直达列车硬卧);
②“特殊情况”下可乘坐飞机及高铁一等座、火车软卧,但必须由经贸总经理批准方可,否则不予报销费用自理。
③“特殊情况”是指:a.处理紧急公务;b.飞机票与火车票同等价值;c.陪同重要客人前往
。
④经贸口所有人员出差统一订票点设在驻京总部财经部刘良福处,凭申批手续办理,原则上自行订票的票据报销百分之捌拾。
2、往返路费附加费用包括:①机票附加费用:机场巴士(的士)费用、机场建设费、改(退)票费(需另行批准手续)、保险费、行李托运费等。②火车、长途客车附加费用:订票费、改(退)票费(需另行批准手续)。
3、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交通工具原则上以公交、地铁为主,一般不得乘坐出租车(或租车、包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出差目的地偏远且是第一次前往不熟悉路况,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可以乘坐出租车或租用私车、包车;
②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③收、发货物体积笨重(如售后服务材料、投标标书、图纸等),一个人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④陪同重要客人一同外出的;
⑤叁人以上同行应急可打的;
⑥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如参与接待醉酒的)。
以上特殊情况必须事前征得部门主管同意(报销时主管签“贴”),否则不予报销,费用一律自理。
市内交通费实行限额制度规定:原则上每个人每月市内交通费(地铁、公交、出租车)合计不超过500元,其中:公交卡充值不超过200元/月,超过限额的一律不得报销,特殊情况下可以另行报告转经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否则费用将一律自理。
4、住宿费:住宿费原则上预订快捷酒店(例如:如家、汉庭、7天等),由各部或办计划员网上预订。具体规定:
①多人同行出差,原则上住标准间和多人间,无特殊情况,禁止安排单间;
②一人前往,原则上预定单人间,本着节约的原则,尽量预订折扣价或特价房;
③出差到有办事处的城市,必须住办事处;如办事处无法安排则由办处人事主管安排代订宾馆,但必须提前书面通知对应办事处早作安排。
④如出差所到城市无快捷酒店的,住宿费按一般地区150元/天,省会以上城市200元/天标准补贴。
⑤出差人员住宿费按以上规定标准执行,如陪同重要客人或洽谈特殊业务影响公司整体形象时,在征得分管领导同意的前提下,可住宿星级宾馆按实报销,住宿费发票在报销时应给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5、伙食费补贴:
①出差伙食补贴标准为:一般地区35元/天,省会以上城市40元/天。
②驻京总部、上海办事处都设有食堂并有专职厨师,所有人员在公司食堂免费用餐,不再享受伙食补贴。如果中午外出办事不能回食堂用餐的,按20元/人标准补贴(但需经贸总计划管理处核实)。在当地招聘的员工(非扬中籍员工)根据出勤天外出办公时补贴午餐按20元(食堂免费用餐,休息不供),不再享受早餐、晚餐补贴。
③其他办事处员工伙食补贴标准按35元/天。在当地招聘的员工(非扬中籍员工)根据出勤天补贴午餐20元/天,不再享受早餐、晚餐补贴。
④如在外出差时安排招待的,参与者应扣除相应餐费伙食补贴。
6、通讯费报销办法:严格按通讯定额标准执行,如出差补贴10元/天通讯费统一在月度费用报销中核报,每月由人事助理核实,超出部分转个人工资往来。如因特殊情况超限额的,一律打印话费清单并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7、探亲费:①扬中籍员工2个月可以回扬探亲一次费用报销。
②非扬中籍人员每年享受一次探亲费补贴,报销来去车费(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否则按火车同等价值报销,其余费用自理)。
8、私车公用费用补贴:①补贴行车费用包含燃油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按每公里0.6元补贴给车主;
②原则上私车车主自行驾驶,特殊情况由车主委托或总部指派专业人士驾驶;
③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保险、车辆年检费用及违章罚款等费用均有车主自行承担,企业不予报销;
④针对意外事故的处理:发生意外事故后,车主应作应急处理,迅速报案并及时联系经贸总计划处及扬中本部汽运办。车辆事故赔偿费和修理费原则上由车主本人负担。
⑤私车公用严格按照出差工作需要,并按实报销,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车辆使用及车辆调度。
9、公车公用费用:①公司配备的车辆,如其他人员因公借用所产生的燃油费贴报前一律由车辆使用责任人核实签字。
②车辆使用人应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如违反交通法规产生的处罚费用,一律由车辆使用责任人自己承担。特殊情况可另行报告经董事长批准后报销。
三、针对业务经理人效益预结奖励办法另行规定给予各项费用补贴制度。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总部提出;
2、本标准由驻京总部办、财经部共同组织起草并宣贯;
3、本标准首次发布实施时间:2011年10月30日。
篇2:差旅费、移动话费及交通费报销规定
差旅费、移动话费及交通费报销规定 本文关键词:差旅费,交通费,报销,话费
差旅费、移动话费及交通费报销规定 本文简介:差旅费报销制度1、目的本制度根据安徽美展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着厉行节约、方便工作、提高效率的原则。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各部门和员工。3、职责3.1公司财务部负责费用审核,制度的修改和制定。3.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费用的初审。4.程序4.1出差申请1)董事长(总经理)出差无
差旅费、移动话费及交通费报销规定 本文内容:
差旅费报销制度
1、目的
本制度根据安徽美展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着厉行节约、方便工作、提高效率的原则。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各部门和员工。
3、职责
3.1公司财务部负责费用审核,制度的修改和制定。
3.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费用的初审。
4.程序
4.1出差申请
1)董事长(总经理)出差无须申请;
公司其余所有员工出差必须提交书面的《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
2)各部门人员出差必须要本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在《出差申请单》上签字批准,中层管理人员出差可由分管副总、董事长(总经理)在《出差申请单》上签字批准,副总经理出差由董事长(总经理)在《出差申请单》上签字批准。
4.2差旅费借支
4.2.1出差的员工需要借款,可将批准的《出差申请单》作为附件,填写《借款单》,《借款单》审核程序如下:
出差人à部门负责人à分管副总à财务副总à董事长(总经理);
4.2.2如无特殊原因,前借款未结清,新差旅费不预支;
4.2.3公司员工不得替与自己同级的员工借款、报销;
4.2.4公司员工不得在外向客户借款,私自借款的,财务部不予承认;
4.2.5财务部有责任最大限度地将费用控制在预算之内。
4.3预支借款单及报销单填写要求:
《借款单》和《报销单》的填写应工整、干净、不得涂改。
4.4出差交通工具的规定
4.4.1普通员工出差可乘坐长途客车或火车硬座,路途时间超过九小时的,可以乘坐火车硬卧;
4.4.2主管及各部门负责人出差可乘坐火车软席、硬卧,如乘坐软卧、飞机,须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4.4.3副总经理出差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交通工具;
4.4.4对路途时间超过9小时,但未乘坐硬卧以上交通工具的,按硬卧票价与实际交通工具票价差的70%奖励给个人。
4.5差旅费标准和相关规定
4.5.1董事长(总经理)差旅费据实报销。
4.5.2各部门员工差旅费标准:
1)每日差旅费标准格式如下:
每日住宿及通讯费标准+每日就餐费标准+每日交通费标准。
2)具体补贴标准附后:
4.5.3相关规定
1)所有出差补贴实行包干制,所有出差费用如不超出标准则据实销,节约部分按90%奖励个人(需提供合法有效发票),超出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负担,如由于特殊原因超标,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报销,否则,应由个人负担;
2)两人以上同时出差,住宿标准就级别高的一方,但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各自标准总和;
3)出差期间的公共汽车票和打的费必须和其它费用一起一次性报销,不允许分两次或两次以上报销;
4)自己开车出差,不能报交通费,出差时,车辆发生的所有费用(如汽油、柴油、过路过桥费、停车及零星配件和修理费等)必须在《差旅费报销单》中与其它费用一起一次性填报,提供的汽油、柴油、过路过桥费、停车及零星配件和修理费发票,时间必须是出差期间,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5)所有费用的报销必须符合真实性原则,所有票据必须是合法票据,如发现多报、欺报等现象,将扣除报销人当月全部浮动工资,情节严重者将立即开除。
6)报销前,必须提交分管副总签字的外出报告。
5.附则
5.1本制度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5.3附本制度4.5.1-2的标准
附表1
差
旅
费
报
销
标
准
地区
职等
直辖市、经济特区、沿海发达城市
(差旅费标准)
一般省会城市
(合肥除外)
(差旅费标准)
其它城市
(差旅费标准)
普通职员
200+40+20
150+30+15
100+20+10
部门主管
260+50+20
200+40+20
150+30+20
部
长
360+100+50
300+80+40
240+60+30
副总经理
400+100+50
350+80+40
300+60+30
附表2,差旅费报销单据
附表3,
出差完成情况报告
出差人:
时间:
地点:
事由:
出差经过:
完成事项:
存在问题:
分管领导:
部门领导:
4.10、移动通讯费用报销规定
1.目的
本着厉行节约、提高工作效率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同时为了规范费用报销标准,特制定移动话费报销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人员移动话费报销的控制和管理。
3.职责
3.1财务部负责对移动话费报销进行全面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具体管理。
4.管理要求
4.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实报实销;
4.2各部门部长每月按200元标准核报,票面金额不足的以票面金额为准;
4.3各部门副部长、采购主管每月按150元以内据实核报;
4.4各部门主管每月按100元以内据实核报;
4.5各部门项目经理每月按80元以内据实核报,
4.6自办已立项的展会在运作期间项目负责人实报实销,费用核入自办展成本;
4.7以上报销需凭通讯公司出具的正规发票在标准范围内据实核报。
5.附则
5.1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5.2本规定在下发之日起执行。
4.11、业务招待及的士费用报销管理的规定
1、凡因业务需要招待客人,要事先填写宴请申请单,经部门部长及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上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招待时部门原则上需两人参加,否则视为私事宴请,财务不予报销。
2、公司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不得打的,如因特殊情况,需打的外出办事的,必须事先向部门部长申报,报销时在车票背面注明用车原因、起止点及应报金额,市内(非出差)的士票必须在办事日起当月内报销,否则视为私事用车,不予报销。
3、员工确因工作需要,晚间加班至9:00以后的,经部门经理审核考勤后,予以报销打的费。
4、各部门在审核招待及的士费报销时要严格控制,凡发现有违规者,视轻重分别处以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处罚。
附件:
安徽美展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
宴请申请单*年*月*日
申请部门
申请人:
部长签字
用餐事由
宴请单位
领队姓名
职务
宴请人数
陪餐人员
用餐地点
用餐标准
总经理批示
分管副总审批
篇3:差旅费管理办法附件
差旅费管理办法附件 本文关键词:差旅费,管理办法,附件
差旅费管理办法附件 本文简介:上海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校本部各机关部处、院(系)及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第三条差旅费是指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
差旅费管理办法附件 本文内容:
上海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本部各机关部处、院(系)及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
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包括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与部级人员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七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条
住宿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
住宿费限额标准按照财政部分地区制定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教职工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照财政部分地区制定的标准包干使用,即新疆、青海、西藏每人每天12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100元。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六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七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十九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过标准限额的按标准限额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发放补贴,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发放补贴,无需提供餐费发票。
市内交通费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发放补贴,无需提供市内交通费票据。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条
教职工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第二十一条
财务处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教职工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城市间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二十三条
教职工出差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
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金额单位:元
省份
住宿费标准
伙食补助费标准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普通套间)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单间或标准间)
其他人员(单间或标准间)
北京
800
500
350
100
天津
800
450
320
100
河北
800
450
310
100
山西
800
480
310
100
内蒙古
800
460
320
100
辽宁
800
480
330
100
大连
800
490
340
100
吉林
800
450
310
100
黑龙江
800
450
310
100
上海
800
500
350
100
江苏
800
490
340
100
浙江
800
490
340
100
宁波
800
450
330
100
安徽
800
460
310
100
福建
800
480
330
100
厦门
800
490
340
100
江西
800
470
320
100
山东
800
480
330
100
青岛
800
490
340
100
河南
800
480
330
100
湖北
800
480
320
100
湖南
800
450
330
100
广东
800
490
340
100
深圳
800
500
350
100
广西
800
470
330
100
海南
800
500
350
100
重庆
800
480
330
100
四川
800
470
320
100
贵州
800
470
320
100
云南
800
480
330
100
西藏
800
500
350
120
陕西
800
460
320
100
甘肃
800
470
330
100
青海
800
500
350
120
宁夏
800
470
330
100
新疆
800
480
340
120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