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考核细则——小学 本文关键词:细则,班主任,考核,小学
班主任考核细则——小学 本文简介:XXX小学班级考核细则(试行)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是教师和学生开展活动的最基本组织形式。一个优秀的班集体必须要有共同的目标,有健全的组织和骨干积极分子,有正确的舆论和优良的班风,开展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为加强我校班级建设,深入开展“争创文明班”的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一
班主任考核细则——小学 本文内容:
XXX小学班级考核细则(试行)
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是教师和学生开展活动的最基本组织形式。一个优秀的班集体必须要有共同的目标,有健全的组织和骨干积极分子,有正确的舆论和优良的班风,开展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为加强我校班级建设,深入开展“争创文明班”的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一、履行职责,接受考核
1、自觉履行班级常规管理、目标管理职责。
2、自觉接受德育处直接领导和考核。
(一)要求:
1、认真研读《德育工作计划》,结合班级实际情况,设计班级德育工作体系。
2、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记录本》,学期结束按时提交德育处。
3、班主任工作计划要有针对性、目的性、可操作性。
4、总结内容要真实。
(二)考核:
1、以德育处每月检查结果为准。
2、没有按时提交《记录本》《总结》每次扣分3分。
3、没有学期班级德育工作体系(计划)扣分5分。
4、没有学期总结扣5分。
5、德育处对班级德育工作体系(计划)、总结进行评定
三、清洁卫生
(一)要求:
1、每周五对教室进行彻底清扫。各班负责的卫生区打扫彻底。
2、每天安排专人负责教室的清洁。
3、垃圾一律倒入垃圾桶,设置卫生角,常用卫生器具齐备(如扫帚、抹布、水桶或水盆、簸箕等),摆放整齐。教室要美观。
4、每周突击检查一次。(大队部)
5、班主任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
(二)考核:
1、以值勤学生每天检查结果为准。
2、考核分为大扫除和日常保洁两个部分。
3、每周五大扫除,德育处亲自组织检评。
4、各班每天必须有专人保洁,保洁情况由值勤学生负责检评(周一-周四上午和下午大课间,周五中午)。
5、大扫除未进行、洁被评为“差”,除勒令清扫外,每次扣3分。被评为“中”每次扣2分。
6、平时每次发现卫生区有纸或者不干净,一次扣一分,负责的走廊、楼梯、教学楼门口的玻璃发现不干净,一次扣一分。
7、摆放不整齐、教室不美观的扣1分
8、突击检查:有德育处负责检查,室外卫生区和室内卫生区,发现清扫不干净一次扣2分。
9、班主任对检查人员进行语言攻击的一次扣5分,取消评优资格。
四、学生纪律(35分)
(一)要求:
1、按时到校,讲文明礼貌。佩戴红领巾。
2、课间课上纪律有秩序,课间不打闹,学生不骂人不打架。
3、放入学有秩序,队伍整齐划一。
4、集会时要做到快、静、齐
5、学生到点值勤。
6、能按时静校
(二)考核
1、迟到、早退一次扣一分,旷课的一次扣三分
2、课间纪律:打架一次扣5分,骂人一次扣3分
3、课上纪律不好一次扣一分,任课老师向德育处反映情况,德育处调查作出决定。
4、课间操到点不站队一次扣一分,值勤学生负责,班主任在大课间铃响后和放学队站队时不到位,一次扣一分,出校门兵分两队时乱队的班级一次扣一分,放入学队不整齐的班级一次扣一分。
5、学生到点不值勤和到点不静校一人一次扣一分。(德育处负责监督)
4、班级学生在静校时间内能全部离校的记满分(5分)
备注:哪个班如果有特殊情况及时告知德育处
五、组织学生参加升旗仪式
(一)要求:
1、教育学生认识升国旗的意义。
2、全体学生必须统一穿校服参加。
3、班主任要按时到位,并迅速组织好队伍,然后在本班队列前站定。
4、负责升旗的班级做好相关安排。德育处对升旗情况考核
5、升旗时队伍要安静、整齐,神情要肃穆、庄严。
(二)考核:
1、
以德育处每周检查结果为准。
2、班级纪律差,扣3分。学生不按规定穿整套校服每人次扣0.5分。
3、学生缺勤每人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每人次扣0.5分。
4、升旗班级的升旗情况另作详细评价。5、公假、事假、病假应及时告知德育处。
六、班会课、主题班会课
(一)要求
1、每周按时上班会课,班会课要有针对性,要有记录。
2、每学期至少上三次主题班会课。
3、主题班会课要有设计方案,(我已发给各班的为准),课后要把相关主题班会课等书面材料整理好一月一上交(德育处)
4、班主任每周有结合学校周工作要点的周工作安排或活动安排并认真实施)。班主任按规定、有计划的组织主题班会,对班上工作记载明确,处理措施得当。
(二)考核
1、以德育处每周检查结果为准。
2、班主任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病、事假一次扣0.5分。
3、未完成主题班会课任务扣3分(学期末)。
4、主题班会课设计方案没有到点交或者没有设计方案视的一次扣1分。
5、主题班会课内容(附材料)被学校作典型报道或作为经验推广的一次加10分。
注:公假、事假、病假及时通报德育处。
七、参加班主任会议,报送少先队各项材料表格
(一)要求
1、准时参加会议,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作记录。
2、积极发表意见,提出意见建议。
3、按时报送少先队要求上交的各项材料表格。
(二)考核
1、以德育处每周检查结果为准。
2、缺席一次扣5分,病、事假一次扣0.5分,迟到10分钟扣1分,迟到20分钟扣2分,迟到20分钟以上以缺席论处,公假不扣分。
3、有合理化建议(有书面材料)被学校采纳每次加5分。
4、不按时报送学校各部门的各项材料表格,每次扣5分。
注:公假、事假、病假及时通报德育处。
八、晨检
(一)要求:
1、
每天班主任早上7:50晨检,8:00之前向德育处报晨检情况。
2、
表格每周整理好上交。
3、
班级下午放学后及时消毒,并填写消毒记录。
(二)考核
1、
谎报或者到点未报的一次扣三分。
2、表格没及时上交的一次扣1分。
3、不消毒一次扣3分
4、不配合该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班主任资格。
九、班级组织及制度建设
1、班委及中队组织不健全,分工不明确。(扣1分)
2、班中没有健康、合理的班规细则,没有管理班级的措施。(4分)
3、班风不好,混乱现象。(德育处期末根据各班班风情况学校进行综合评价,并分成一、二、三等,分别计10、7、5分)
4、每月至少召开2次班干部会议,做好会议记录,没有的一次扣一分
5、教室内点名册、教学日志、好人好事登记簿、批评与建议等齐备,有认真填写或记载。无有的扣(1分)
6、班级学习栏或板报有布置,内容健康,形式新颖,定期更换(每月至少一期)。没有做到的一次扣一分。
7、随时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搞好家访,并有记录,家校联系每期达班级人数的50%以上。没有家访和家长联系的,德育处根据家访记录酌情扣分。家长签名不要造假。
8、不能积极协助学校收取规定的费用,并按时缴纳到学校经费管理人员处一次扣3分。
9、每期召开一次家长座谈会,家长出席率达90%以上。未达到者一次一分
、差生转化工作明显
(一)要求:1、教育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2、严格按照《学生操行百分制评定办法》考评学生操行。3、认真记录学生操行
4、按学校要求拟写学生期末评语、毕业鉴定。
5、考评要公平、公正,评语、鉴定要实事求是,要对学生负责。
6、相关表、册要按要求报送德育处。
(二)考核:
1、以德育处检查结果为准。
2、未完成该项工作,每项每次扣5分。
3、考评不规范,每次扣1分。
4、未按时报送表册的,每次扣2分。
5、班级学生操行差,有不尊重老师的每生扣3分。
注:①表册报送超过规定时间以未考评论处
十一、其它
1、学生在各种竞赛或活动中获奖,国家级、市级、县级分别计10、8、6分;在学校开展的各种竞赛或活动中获奖,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其余参加者加1分。
2、积极完成学校交办的突击性工作,主动积极为师生服务,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班级加1—15分。
3、班级教师关于班级管理方面的论文获奖或发表、交流,按国家级、市级、县级、镇级、校级分别计10、8、6、3、3分。
4、班主任被评为优秀班主任或班集体被评为优秀班级,按国家级、市级、县级、镇级、校级分别计10、8、6、3、3分。
5、根据学校和班级记载,好人好事每件加0.1分,最高分不超过5分。
备注:每一项活动评比等次为1、2、3……6名,按名次计分依次为6、5、4、3、2、1分。
十二、本考核细则从xxx年上学期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德育处。
xxx小学德育处
篇2: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本文关键词:学前教育,实施细则,专科,环节,实践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本文简介:广东电大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为确保学前教育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的顺利实施,切实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特制定此实施细则。一、本专业学员均必须完成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集中实践环节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二、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由省电大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指导下组织实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本文内容:
广东电大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为确保学前教育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的顺利实施,切实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本专业学员均必须完成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集中实践环节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
二、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由省电大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指导下组织实施。省电大根据本意见制定相应细则并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备案。省电大成立由3-5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集中实践环节指导小组,专门负责集中实践环节的实施工作,包括组织指导教师队伍进行教育实习指导和毕业作业的评定、登记和终审等工作。为保证教学质量,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自己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选题,所指导的学员人数每届不得超过10人。
三、省电大集中实践环节指导小组成员必须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举办的教师培训。
四、集中实践环节的内容构成和学分分配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教育实习,在第五学期进行,为3学分,共54学时;第二部分是毕业作业,在第六学期进行,为5学分,共90学时。
五、集中实践环节的具体安排
(一)教育实习
1.时间安排
教育实习原则上在学员修完总学分的80%
后开始安排,第五学期完成教育实习,第六学期的第一个月末上交作为考核依据的相关材料。
2.实习要求
学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合乎规范的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学前儿童教育工作的全面实习,实习结束后完成实习总结等材料。
3.操作步骤
指导教师进行集中辅导后,指导学员落实习单位,做好实习计划,学员在实习过程中做好实习活动的各项记录,在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总结。
4.组织形式
学员必须到合乎规范的幼儿园或其他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专业实习。实习单位的落实可以通过自己联系或由地方电大统一安排。所接收的实习单位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幼儿园必须是三类以上,学前教育机构必须是经过主管部门审批,符合相关求的单位。
在实习单位,由学员自行联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和地方电大教师根据学员实习情况进行评价,地方电大教师应加强对学员实习的过程管理。
(二)毕业作业
1.时间安排
建议在第五学期末开始布置毕业作业,在第六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完成并上交毕业作业。
2.作业形式
学员可任选一个主题(相关资料见附件3),任选一个年龄段,设计一个主题方案。
3.操作步骤
在集中辅导后,电大指导教师与学员讨论并选定作业内容,在指导教师的个别指导下,按规定要求完成毕业作业。
4.毕业作业提倡各人选定题目后,在小组内进行充分研讨和交流,但必须由学生个体独立完成作业。同小组学生作业题目及内容不得雷同。毕业作业由学员独立进行,指导教师应与学员保持密切联系,以帮助学员更好地把握写作规范,澄清思路进行写作。指导教师应鼓励学员独立思考,避免抄袭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六、教育实习和毕业作业的考核内容、标准以及成绩评定办法按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考核说明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在进行集中实践环节教学的过程中,各地电大应把握专业特点,坚持真实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围绕学生实践过程和相关要求落实实施要素和条件,明确各方面的职责与任务,利用一切可供利用的资源和条件,形成教育教学和研究合力,将实践环节的教学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实践质量,达到预期培养目标。
八、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是一项重要的、具有创新性质的工作,本实施意见先试行一年,各办学单位有责任和义务随时收集和反映相关情况,以便逐步修订完善。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考核说明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内容,是学员最终完成专业学习,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性课程。
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目标包括:增进对学前儿童的了解和理解,树立正确的儿童观;熟悉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特点及工作职责和要求,获得初步的从事各项学前教育工作的能力,尤其是设计、组织教育活动的能力;形成稳定的专业认同感。
集中实践环节包括教育实习和毕业作业两部分,在第五学期修完80%专业课程后开始进行,其中教育实习54学时,3学分;毕业作业5学分,90学时。
为规范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和考核工作,特制定本考核说明。
一、课程考核的有关说明
1.考核对象
凡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学习的人员,均必须参加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考核。
2.考核依据
制定本考核说明的依据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学前教育专业集中实践环节课程教学大纲。本考核说明是集中实践环节成绩评定的依据。
3.考核方式
本课程具有实践性、活动性、开放性特点,其教学活动形式、实践成果形式及成绩评定方式均不同于一般的专业课程。教育实习的考核由实习单位对学员的实习过程的成绩考核和电大指导教师对学员上交的各项材料的成绩评定两部分组成,毕业作业的考核是根据学员最终提交的毕业作业进行成绩评定,省级电大负责实施。考核成绩合格以上者获得相应学分,未参加集中实践环节或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4.成绩评定。考核成绩由各试点单位负责评定、审核。具体操作分为三个步骤:初评—终评—抽评。即:由指导教师根据评定标准给出初评成绩,由省电大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指导小组进行终评,并登记在册,中央电大在必要时进行抽检审定。
省电大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中央电大备案。中央电大在必要时时赴试点单位抽查学生的考核情况,一旦发现情况不实,将追究试点单位的责任。
二、考核要求与成绩评定标准
(一)教育实习
1.考核内容
在第六学期的第一个月末上交以下材料:
(1)实习完成情况材料
实习计划1份(见附件1)、实习成绩评定表1份(见附件2)、任选1份参与保育工作、教育工作、班级管理工作以及家长和社区工作这四项工作的详细记录。
(2)教育实习总结
包含实习的目的与意义、实习的内容与过程、实习收获及不足等,字数不少于2000字。
2.考核标准
教育实习的成绩评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
(1)确实进行了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工作实习;
(2)实习计划周密、实习态度认真、实习效果明显;
(3)实习过程记录详尽,实习总结条理清楚、语言通顺,字数符合要求,能很好地运用所学专业理论总结教育实习,有自己独到的思路。
良好:
(1)确实进行了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工作实习;
(2)实习计划较周密、实习态度较认真、实习效果较好;
(3)实习过程记录较详尽,实习总结结构完整、语言通顺,字数符合要求,能尝试运用所学理论对教育实习工作进行总结。
合格:
(1)确实进行了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工作实习;
(2)有实习计划、实习态度基本端正,实习效果一般;
(3)有完整的实习过程记录,实习总结语言基本通顺,字数符合要求。
不合格:凡不符合合格的标准中所提到的任何一条要求,均视为不合格。
3.成绩评定办法
省电大负责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具体成绩评定工作(包括制定成绩评定办法、指导各地方电大组织评定小组和开展评定、审定评定结果等)。
(二)毕业作业
1.考核内容
在第六学期结束前一个月上交一个主题方案,内容包括:
(1)主题名称
(2)主题选择的缘由
(3)主题目标
(4)主题网络图
(5)本主题下的一个详细的教育活动方案(将教学材料等附在活动方案后)。活动方案应包含活动名称、活动目标、活动准备、活动流程、活动延伸等部分。
(6)针对教育活动方案进行设计思路的阐述。表述方式不作统一要求。
要求每位学员独立完成毕业作业,同一小组成员所选内容不得重复,同一教学班内成员所选相同内容设计不得雷同,避免抄袭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2.考核标准
毕业作业的成绩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
(1)主题的选择符合幼儿的兴趣与需要;包含有多方面的教育价值;涉及各个学习领域,可行性强。
(2)主题目标设计全面、恰当。
(3)主题网络设计内容丰富且合理;
(4)活动方案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活动目标准确合理;活动内容选择科学;活动过程设计优化;活动方法恰当;活动准备充分;
(5)
设计阐述条理清晰,有一定创见。
良好:
(1)主题的选择能较好地顾及幼儿的兴趣与需要,有一定的教育价值和可行性;
(2)主题目标设计较全面、较合理。
(3)主题网络设计内容较丰富、较合理;
(4)活动方案格式完整、规范;活动目标较合理;活动内容选择较科学;活动过程设计较合理;活动方法较恰当;活动准备较充分;
(5)设计阐述有一定见解。
合格:
(1)主题目标定位基本正确。
(2)有基本合理的主题网络设计;
(3)活动方案格式基本完整、规范,设计基本合理;
(4)有设计阐述,但平淡无新意。
不合格:
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可评定为不合格:
(1)内容不完整;
(2)主题目标定位不正确;
(3)主题网络设计不合理;
(4)活动方案格式不完整、不规范;
(5)设计阐述空洞无物;
(6)抄袭他人。
三、考核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集中实践环节实施过程中,指导教师的资格以及所指导的人数、成绩初评与终评等方面的具体操作必须按照《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
2.应提醒学员充分重视集中实践环节的考核,强调独立自主地完成教育实习和毕业作业的重要性。
3.各试点单位应该特别重视对过程的指导、监控和评价,在成绩评定时注意对过程的考核,对考核成绩一定要参照教育实习和毕业作业所要求的相关资料综合评定。
4.准确把握本专业专科层次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避免作过高或过低要求。
5.省电大集中实践环节工作小组在终评时要严格掌握成绩评定标准,加强研讨交流,尽量避免评定尺度不一的现象发生。
附件1: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个人教育实习计划
学生姓名
学号
学校
实习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共
学时
实习单位
指导教师
电大指导教师
姓名
职称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
姓名
职称
目
的
与
任
务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实习指导教师意见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意见
电大指导教师意见
注:纸张不够可另行添加。
附件2: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
学生姓名
学号
学校
实习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共
学时
实习地点
指导教师
电大指导教师
姓名
职称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
姓名
职称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意见
实习态度、实习效果:
成绩(百分制):
指导教师签字:
(占总评成绩的40%)*年*月*日
实习单位意见
成绩(百分制):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年*月*日
电大指导教师意见
上交的材料、实习报告:
成绩(百分制):
(占总评成绩的60%)
实习总评成绩(百分制):
指导教师签字:*年*月*日
地方电大审核意见:
公
章
审核人签字:*年*月*日
省电大抽审意见:
公
章
审核人签字:*年*月*日
附件3:“幼儿园主题教育活动方案设计”参考资料
一、以教师计划为主的单元主题教育活动摘自《幼儿园课程》,冯晓霞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206页至第219页。
单元主题活动强调:幼儿生活中的世界是以具体的“自然事物”为本位的,而不是以抽象出来的“学科知识”为本位的。幼儿所接触的事物通常自然地包含着多个学科领域,他们需要的是对事物有一个较为整体、较为全面、教委生活化的认识,而不是虽然精神、但却相互割裂的认识。
(一)主题的选择与开发
1、选择主题的出发点
(1)从课程目标出发
(2)从幼儿的兴趣和需要出发
(3)从现有的内容或材料出发
2、选择主题的依据
(1)这个主题幼儿会喜欢吗?符合他们的兴趣和需要吗?
(2)它涵盖着什么样的教育价值?它可能有助于达成哪些教育目标?
(3)它能够涵盖哪些教育内容?可能引起哪些方面的学习?可以提供给幼儿什么样的学习经验?
(4)它的可行性如何?主题所需的材料容易获得吗?是否容易转化成让幼儿直接参与的具体活动?
(5)它与其他各单元之间的关系如何?有无有关的经验进行衔接与连贯?
3、常见主题的开发与选择
一般来说是和幼儿的主题往往是从幼儿自身(生理、心理发展)、幼儿的生活环境(社会与自然环境)中发掘的。从幼儿这个中心出发,逐渐向外扩展。
(1)幼儿自身
可以围绕幼儿自身进行探讨的内容及开发的主题有:
生理方面:身体的特征与功能;身体的发展与变化;身体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等。与之相应的主题如:“我的器官用处大”、“我在长大”、“我生病了”、“我是自己的保护神”、“小小营养师”、“小小运动员”等。
心理方面: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情绪等。也可以和其他小朋友做些友好的比较。相应的可产生的主题有:“我的本领”、“我高兴、我不高兴”、“我的宠物”、“我、你、他”等。
(2)幼儿的社会环境
幼儿的社会环境中可探讨的主要是幼儿的各种人际关系。
有关的主题可以有:“我的家”、“快乐的幼儿园”、“家乡小游”、“过年了”、“我是中国人”、“汤姆的家乡”、“中国字与外国字”、“我们一样,我们不一样”等。
另外,有关衣食住行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包括如“城市立交桥”、“我们怎样联系”、“别让垃圾弄脏公园”等。
(3)幼儿的自然环境
从幼儿的自然环境中可以探讨的内容也很丰富:动植物;水、沙、石;自然现象;季节变化;科学技术与人们的生活等。
(二)单元主题活动的设计
1、设计的流程
(1)列出单元名称、选择这一单元的理由和大体需要的时间(有助于帮助我们思考这一主题的选择是否非常必要、非常适合)
(2)确定单元活动总目标(将教育价值转写成活动目标。特别注意目标的全面性)
(3)拟定单元活动纲要(考虑组成单元的系列活动具体有哪些,内容是什么,设计哪些教育领域,每个活动可能有助于达到哪些单元总目标。如果总目标中的某些条目没有对应的活动,就必须考虑增加相应的内容)
(4)逐一设计每个活动(活动的名称、目标、准备、内容、方法、过程等)
(5)检核或评价方案(如下图)
单元名称
班
项目
内容
是
否
主题的选择
1.是否符合幼儿的兴趣与需要
2.是否包含多方面的教育价值
3.是否涉及各个学习领域
4.是否具有可行性
目
标
1.单元目标是否符合幼儿教育的目的和课程总目标
2.目标时否符合幼儿的发展水平
3.目标是否包含认知、情感态度、动作技能三大教育目标领域
4.单元目标与具体活动的目标是否吻合
内
容
1.内容与目标之间是否对应
2.内容是否符合幼儿的发展程度(难易度)
3.内容是否符合幼儿的兴趣与需求
4.内容是否包含主要课程领域
5.内容是否动静态的活动均顾及
6.内容是否注意到季节性与地方性
7.内容是否注意到文化的传承与介绍
8.内容是否潜在地含有歧视性倾向(性别、文化、阶层、种族等)
方
法
1.采用的教学法是否能充分反映内容的特质
2.教学方法是否符合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
3.活动流程的转换是否合宜
4.教具或资源的使用是否合宜
5.对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是否有所准备
二、儿童生成为主的教育活动
摘自《幼儿园课程论》,朱家雄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7年7月第1版,第157页至163页。
这类教育活动以儿童自发生成的活动为教育活动的主体,在课程计划和实施的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加入教师的参与和干预。
在综合性课程中,以儿童生成为主的教育活动相对较多地体现儿童的兴趣和需要,从这种活动的性质而言,游戏在活动中占有很大的比重。由于教师难以把握每个儿童的兴趣和需要,更难以预先设计教育活动满足每个儿童不同的兴趣和需要,因此,教师往往通过活动区的形式安排教育活动,通过环境的创设,使课程内容得以综合。在各个活动区角中,活动的材料有单功能的、双功能的和多功能的;材料的陈设方式可以是单一材料的、多种类型材料的。材料的多功能性和多种材料的混合陈设有益于儿童以更贴近其真实生活的方式进行学习,有益于儿童以发展的各个方面或者知识的各个领域综合成一体的方式进行学习。儿童可以在与环境的交互作用过程中,通过自己的选择和参与,以自己生成为主的方式进行活动,在学习过程中充分发挥想象和创造,积极探索,共同生活以及自由地表现和表达。教师除了创造环境以外,还可以通过观察、参与、诱导、引导和指导等各种方式影响、诱导或指导儿童的活动。
三、两种倾向的教育活动的有机结合
在课程实施的过程中,两种不同倾向的综合性教育活动并不是非此即彼的,而是可以在动态的过程中结合在一起的。将两种不同倾向的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成一体,能较好地反映儿童与教师、儿童与儿童以及师生双方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使综合性课程具有的长处得以充分的体现。
将两种不同倾向的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成一体,其要点是处理好儿童生成的学习任务与教师预定的教学任务之间的关系,即处理好过程和结果之间的关系,其期望达成的结果是使社会对儿童的教育要求与儿童的需要和兴趣尽可能相符合。
方案教学在一定的程度上体现了将两种不同倾向的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成一体的设计倾向。与单元教学相比较,方案教学在整个教育活动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更多地关注儿童的兴趣和需要,以主题为综合方式的网络更具动态性,整个教育活动计划的弹性也较大。
以下是上海浦东东方幼儿园的一个以“螃蟹”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案例,活动过程中,教师运用了4种不同的策略,从部分活动的展开过程中可以看到教师是如何处理儿童生成的学习任务与教师预定的教学任务之间的关系,使两种不同倾向的教育活动结合成一体的:
策略一:教师通过观察,注意幼儿的兴趣所在,在此基础上编制主题网络。
通过观察和简单的谈话,教师对孩子已有的生活经验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教师设计了一个“螃蟹”的主题网络图,并以此作为开展活动的一个依据。
螃蟹
养殖
养殖方法
生活特征
呼吸器官
产地
生长过程
产卵地
相似的动物
消化器官
外形
雌雄区别
壳
足
爬行
姿
势
各种各样的蟹
壁虎
蝎子
蜘蛛
养殖场所
呼吸行为
图3-3:教师编制的主题网络(教师预设)
(以下内容略,详见《幼儿园课程论》,朱家雄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7年7月第1版,第157页至163页。)
设计实例一
单元主题活动:“我”
单元名称
我(大班5-6岁,大约3周)
设定理由
大班幼儿的自我意识已经开始在生活过程中、在人际交往中自发地形成。自我意识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影响幼儿对人、对事物的态度,影响他的行为方式。因此,引导幼儿全面地认识自己、以积极的态度对待自己、学习适当地控制和调节自己的行为,形成对人、对事、对己的正确态度是十分必要的。
单元总目标
1.
知道自己的出生日期、相貌特征、兴趣爱好等;
2.了解自己随年龄而发生的变化;
3.认识自己的能力,喜欢做自己能做的事;
4.知道引起情绪的原因,能用适当的方式表达情绪;
5.了解自己与他人的异同,接纳自己,尊重和欣赏他人;
6.知道自己需要别人的关爱和帮助,也知道应关爱和帮助别人。
名称
主要目标
主要内容和步骤
备注
一、
我
的
出
生
日
1.知道自己的生日;
2.知道自己是妈妈生的;
3.对妈妈怀有感激之情,并会表达;
4.会做简单的统计,感受数学的用途。
1.邀请怀孕的亲友到班上,由她向幼儿说出肚子里怀有未出生的婴儿。
2.教师利用胎儿在母体里的透视图,向幼儿讲解,每个人都曾经留在妈妈肚子里,是妈妈生的孩子。
3.请幼儿回家问妈妈,她在哪年哪月哪日剩下自己的,并记下自己的出生日期,回幼儿园向小朋友报告。
4.教师和幼儿共同志作生日月份统计表,统计每个月份生日的人数,班上最多人和最少人出生的月份,并安排同月出生的幼儿相互握手。
5.安排幼儿制作爱心卡片送给妈妈,向妈妈表示谢意。幼儿可在卡片上画画,或从旧杂志、报纸、包装纸上剪下他们认为美好的图画贴在心意卡片上,并从报纸上剪下“我爱你”等字一起贴在心意卡片上。
准备工作:搜集胎儿在母体里的透视图及有关婴儿成长的图书或故事书,供幼儿阅读。
二、
我
在
不
断
长
大
1.了解自己随年龄而发生的变化;
2.感受父母养育自己的艰辛;
3.领悟“以前”和“现在”两个词的含义;
4.按成长过程排序
1.举行“小时候”物品展览。请幼儿在爸爸妈妈的帮助下搜集有关婴儿的用品,例如照片、玩具、衣物、奶瓶、尿布等(可以是幼儿在婴儿期用过的实物,也可以是从画报上剪下来的图片),然后把它们带回幼儿园,在教师的指导下加以分类和整理,并贴在壁报班上展览。
2.在教师墙面设“以前和现在”专栏,请幼儿向妈妈要“从前”和“现在”的照片各一张,贴在专栏内,通过对比,使幼儿觉察自己的改变,并领悟“以前”和“现在”两个词的意义。
3.让幼儿向妈妈询问有关自己婴儿时的事,请妈妈讲述自己“从前”和“现在”有什么不同,并讲一讲父母是怎样养育自己的。把询问到的资料在班上讲述。
4.制作程序画,即让幼儿按顺序排列。成长过程可以使体型上的改变,也可以是能力上的改变(例如初生婴儿由别人喂奶;一岁左右让人喂食;现在自己进食之类)。
5.讨论:爸爸妈妈养育我们很辛苦,我们现在长大了,怎样让爸爸妈妈少一点辛苦?
准备工作:
1.向家长介绍活动内容,请他们支持;
2.把从婴儿至今的成长过程制成成长程序卡若干套;不一定要教师绘图,可从报刊杂志上剪取现成的资料编制。
三、
略
略
略
略
设计实例二
摘自:甘剑梅主编,《学前儿童社会教育》,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第173页至第187页
中班社会性主题活动“温馨家园”
主题来源:
前些天有关邻居节的活动在热热闹闹地进行着,有一天,孩子们将有关邻居节的话题带进了幼儿园,有个孩子参加了社区组织的邻居节的活动,他把照片带来给另外的孩子们看,于是就有了一番讨论,有孩子说邻居就是好朋友,有的说邻居是住在楼上的人,有的说邻居是旁边的人。因为许多孩子的家与幼儿园在同一个小区,我组织孩子们去了这些小朋友的家,认识了门牌号码,他们因而也了解了什么是邻居,自己的邻居是谁。可回到幼儿园,他们的问题更多了,他们急于知道,别的小朋友住在什么小区?能不能到别的小朋友家去参观……
随着活动的深入,“温馨家园”这个主题就这样产生了。
主题目标:
1.认知层面的目标:知道自己的家庭住址与电话号码,了解自己所居住的小区名称,能关注与家庭、社区有联系的一些人与事。
2.情感层面的目标:培养对父母、家庭、社区的情感,萌发我是家庭、社区小主人的责任意识。
3.行为能力层面的目标:学习用适当的方法表达对亲人的爱。学习与家庭有联系的人进行沟通与交往。
主题网络设计:
工作单位
职业
小区里的物
小区里的人
联系电话
我住的小区
爸爸
妈妈
家庭住址与电话
爷爷奶奶
大社区
温馨家园
家庭成员
我的家
我
与家有联系的人
为我服务的人
邻居
朋友
在家的安全与卫生
自我服务
我是社区小主人
主题评述:
玩娃娃家是孩子们最喜欢的游戏。到中大班时,孩子们就经常会到各家各户去串门,一线的老师们都能感受到,一到创游时间,教室总是热热闹闹的。交往是孩子们的天性,他们喜欢热闹,喜欢朋友。许多中班的孩子还会经常向老师描绘自己家的美好,向小朋友发出邀请,你到我家来玩吧!我家有许多玩具!可现在中国的城市家庭之间串门的机会总是非常的少,独生子女们更多的时候只能自己看电视,或者独自玩玩具。高楼的封闭性使家与家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少,大家的沟通与交流也越来越少,这也波及到了孩子。所以本主题能敏锐地抓住“邻居节”这个社会事件,来牵引幼儿的社会教育,从认识家庭成员开始,逐步让儿童关注更多的和家庭有联系的人、事、物,把责任意识、友爱、意识、感恩意识都融入主题,使枯燥的社会性教育显得别有情趣。
由于主题活动设计方面内容很多,在此不再一一列举,学员可以参见自己已经学习过的各科教材,各教材中也有许多活动设计方面的议题,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定某一主题按要求完成毕业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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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处方管理细则
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处方管理细则 本文关键词:惠东县,处方,细则,人民医院,管理
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处方管理细则 本文简介: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处方管理细则一、药剂科调剂人员应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二、医师开具和药师调剂处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三、处方标准(一)处方内容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
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处方管理细则 本文内容:
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处方管理细则
一、药剂科调剂人员应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的《处方管
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
二、医师开具和药师调剂处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三、处方标准
(一)处方内容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2.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二)处方颜色
1.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
2.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
3.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注
“儿科”。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5.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四、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写日龄、婴幼儿写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保护病人隐私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3)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五、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但不得用商品名开具处方。
六、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以盒为单位的药品可以开至最小包装盒;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延长到一个月,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
八、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九、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十、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十一、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十二、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十三、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十四、调剂人员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十五、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十六、每月对处方进行抽查,普通处方合格率应大于95%,麻醉处方合格率应为100%。不合格处方是指处方在审方配发过程中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处方。判断标准:首先选用是否恰当、合理;药量是否正确合理;复方配伍是否恰当、正确;用法是否写全、正确;有无开大处方、乱用药现象,姓名、年龄、性别、日期等字迹是否正确、齐全。
十七、处方应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处方保存期满后,药剂科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分管副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后方可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