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术活动月”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学术活动,实施方案,学院
学院“学术活动月”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2016年学院“学术活动月”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学科建设,营造优良的学术研究氛围,扩大“教学剩余”,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特此制定2016年xx学院学术活动月实施方案。一、活动目的通过组织学术活动,进一步浓厚崇尚学术风气,强化学术交流,凝聚团队实力,拓展教师研究视野,展示研究进展,促进研究成果的推
学院“学术活动月”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2016年学院“学术活动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学科建设,营造优良的学术研究氛围,扩大“教学剩余”,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特此制定2016年xx学院学术活动月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学术活动,进一步浓厚崇尚学术风气,强化学术交流,凝聚团队实力,拓展教师研究视野,展示研究进展,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进而为实现学校的“十三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
二、活动内容
1.介绍已完成的科研项目取得的成果或阶段进展;
2.前期研究发现具有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的学术前沿或关键技术;
3.介绍实质融合的科研团队及成果;
4.在校学报介绍学术成果及研究团队。
三、组织形式
本次学术活动以学术报告和形式由二级学院和学校组织实施。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有研究基础的教师或团队负责人在本单位进行相关研究专题学术报告和交流,重点选择完成和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横向合作科研项目、省级科研奖获得者和科研成果转化较好的教师或团队负责人进行学术报告。
学校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由科研处组织实施,具体学术报告人由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推荐,科研处组织实施,优先推荐校科研团队、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有前期研究基础的教师(完成相关科研项目、取得研究成果、科技成果转化较好的教师),每单位推荐3-5名教师。
四、时间安排与工作分工
1.时间安排
本次学术活动计划:10月31日-11月30日,为期1个月左右。具体进程:
10月30日前
完成学术活动的计划:二级学院上交本院计划和推荐参加学校学术交流人选及主题,科研处完成校学术活动具体计划;
10月31日左右
召开动员会,布置学术活动计划与要求,并进行第一场学术报告;
11月1日-11月25日
二级学院学术交流活动;
11月28日-11月29日
学校学术交流活动,学校遴选30名教师进行学术报告;
11月30日
活动情况总结。
2.工作分工
1)二级学院:组织本单位学术交流活动,推荐参加学术报告人选并向科研处提交相关报告PPT;组织编写本院学术研究成果、可研究的领域、科研团队推广的技术等资料并提交给科研处。
2)科研处:遴选学校学术报告人选,收集学术报告讲座材料(PPT),组织学校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全校研究成果(包括结合江西区域经济发展合作研究的成果及可推广的技术)收集、印制、校外参会人员的邀请及拟参加的学术报告项目。
3)学报编辑部:负责收集、编辑学校各部门相关研究成果及进展,在校学报开设专栏宣传。
五、有关要求
1.学术活动安排要制成表格形式,要有报告人、主持人、主题、具体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包括拟邀请校外参会人员);
2.学术活动计划安排应及时在校园网公布并已书面通知形式告知各二级学院及科研机构;
3.学校学术报告,每位主讲人的时间15分钟,请主讲人准备好PPT;
4.各二级学院及科研机构研究成果及进展汇编应充分体现本单位研究成就、可开展的科研工作与推广技术及开展的科技服务,图文并茂,简介清晰,以兼用于校企对接宣传册;
5.学校汇编的校科研成果汇编应反映我校科研取得的成果和研究最新进展和可推广的技术等,以用于校企对接的学校宣传册;
6.可依据情况邀请省科技厅、教育厅及xx市相关部门领导莅临有关学术报告。
xx学院院长办公室
篇2:2009年钦州市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方案
2009年钦州市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方案 本文关键词:钦州市,教育活动,中小学,月活动,方案
2009年钦州市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方案 本文简介:附件:2009年钦州市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的通知》(桂教基教〔2009〕1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际,制订本方案。一
2009年钦州市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方案 本文内容:
附件:
2009年钦州市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的通知》(桂教基教〔2009〕1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和目的
(一)活动宗旨: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活动目的:通过“安全教育活动月”,开展一系列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普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为儿童青少年安全、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09年3月份。
三、活动对象和组织
(一)参加活动的对象: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幼儿园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含校车驾驶员)。
(二)安全教育活动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进行指导。
四、活动内容
“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的内容,共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安全知识教育活动,第二部分是安全技能演练活动。在“安全教育活动月”中,要以安全知识教育为基础,以安全技能演练为重点。
(一)安全知识教育主要内容。一是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踩踏、防火、防触电、防毒(含防食物、煤气、冬季取暖中毒)、防地震、防雷击、防洪涝、防绑架、防诈骗、防拐卖等安全知识;二是对学生进行禁止非法携带管制刀具、遵守法律法规、防止校园暴力等法制教育;三是进行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促使师生员工遵守交通法规,安全乘坐车辆,校车驾驶员不超员超速、不酒后驾驭,为“平安校车”创建活动打下良好基础。
(二)安全技能演练活动主要内容。火灾逃生技能演练;防地震、防地质灾害逃生技能演练;防用电安全技能演练;交通事故自我救助演练;溺水救助技能演练;防踩踏技能演练;疫情和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及冬季取暖中毒的急救演练。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教育局(社会工作局)和学校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把保障师生安全放在学校管理工作的首位,扎扎实实抓好此次“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继续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一把手”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讲求实效。要把安全工作成绩作为考核主要领导的一项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各级干部做好学校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组织领导、措施制度上为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各县、区和学校要建立“安全教育活动月”领导小组,结合本地、本校安全教育工作的实际,认真制订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月”目标、任务,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检查、有效果。做到统一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专人负责,确保“安全教育活动月”各项活动健康、顺利、扎实、有序、安全、有效进行。
(二)要围绕“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共建平安和谐校园”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安全教育重点:一是宣传学习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二是进行安全知识和防范意外伤害知识的教育;三是组织自救逃生避险安全技能大演练;四是继续深化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五是开展校园食品卫生安全与疾病预防管理整治活动。
学校要通过知识竞赛、演讲、板报、文艺活动、广播、墙报、图片展览、公益广告、参观考察等形式,以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图文并茂的形式,多途径地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同时,多发安全事故的学校,要认真透析安全事故的成因和安全工作的难点、焦点问题,通过“以案说法、以事警人”的宣传方式,开展专题教育和安全大讨论,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三)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各县区、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详尽的、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包括日程安排、组织人员、培训教师、购置有关教材及器材、布置活动设施等。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学校校长要带头学习、亲自上课,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活动要涵盖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包括公办、民办学校,做到校校开展,人人参与,不留死角。学校要统筹安排科任教师协助班主任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班主任要认真制定本班活动计划,精心组织,利用活动课、班会、晨会等时间对学生上好安全教育课,并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学习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演练活动要针对本地、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在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上,组织多次演练;对于低年级学生,要针对其年龄特点和生理特点,增加演练次数,确保学生熟练掌握。严格把握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
(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教育活动。要把安全教育活动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社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青少年安全、促使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长效保障机制。
(五)加强对“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的检查指导。各县、区要组织检查指导工作组,深入基层学校指导,检查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组织开展活动好的学校要予以通报表彰;对活动不重视、组织不力,以及活动缺乏实效的学校,要责令限期纠正;对不组织开展活动的,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组织学生进行演练的县(区)、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安全教育和演练工作走过场、走形式、不扎实,导致发生师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要严厉追究学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组织检查,能够认真总结经验,宣传典型,表彰先进。并以此为契机,有效促进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提高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
六、活动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确保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活动月”的顺利开展,市教育局调整充实了“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锦山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业成
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新琼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日卫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成
员:钟逢发
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王有幸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陈
熙
市教育局综合科负责人
米
方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庞以贵
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钟逢发同志兼任。电话:0777-281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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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08年全县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实施方案
2008年全县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教育活动,中小学,实施方案,全县
2008年全县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2008年全县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实施方案为了做好2008年全县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学校的实际,制订出本方案。一、活动的目的活动目的:通过“安全教育活动月”,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普及宣传校园安全知识,使广大学生正确
2008年全县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2008年全县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2008年全县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学校的实际,制订出本方案。
一、活动的目的
活动目的:通过“安全教育活动月”,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普及宣传校园安全知识,使广大学生正确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帮助师生掌握在不同安全环境和突发事件中自我保护的技巧,努力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和危险情况下的自助自救能力,有力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县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08年3月份
三、活动对象和组织
(一)参加活动的对象: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含学前班)在校师生。
(二)
教育活动由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并协调,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进行指导。
四、活动内容
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3月1日—6日)的内容是结合我县开学工作的要求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各单位对所在辖区学校的生活、教学、运动设施和周边环境及卫生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校舍安全,学校食堂、饮用水安全,校舍用电和防火设施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及时消除学校安全隐患。
(二)第二阶段(3月7日-15日)的内容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对学生进行防游泳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踩踏、防火、防触电、防食物毒、防地质灾害、防绑架、防诈骗、防拐卖等安全知识;二是结合县综治委的要求,通过横额、标语等方式进行社会稳定和加强治安工作的政策宣传,重点对学生进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遵守交通法律、拒绝毒品、防止校园暴力等法制教育。
(三)第三阶段(3月16日—26日)的内容是安全技能演练活动。在安全教育活动月中,要以安全知识教育为基础,以安全技能演练为主。
安全演练活动内容的重点:一是加强游泳安全教育和溺水救助技能演练;二是加强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和交通事故自我救助演练;三是加强消防知识、防地震知识、防踩踏安全知识教育和发生事故时紧急疏散演练。
(四)第四阶段(3月27日-31日)内容是总结经验,主要是对安全教育活动开展的效果及存在问题进行反馈总结,对相关的材料、图片整理归档等,为今后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提供经验。
五、活动要求
(一)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精心组织。
各学校要根据县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和活动要求,成立“安全教育活动月”领导小组,结合本校实际,制订详尽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检查、有效果。做到统一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专人负责,确保安全月各项活动健康、有序、安全地开展。
(二)注重成效,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既要注意方式,又要注重效果。如安全知识宣传,除了采用课堂、班会、校会的模式外,学校还可通过知识竞赛、讲演、文艺活动、广播、墙报、图片展览、校园网络、参观考察等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图文并茂的形式,多途径地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同时,聘请公安、司法、卫生、消防等部门的人员到学校,通过认真透析安全事故的成因和安全工作的难点、焦点问题,通过以案说法、以事警人的宣传方式,达到吸引学生、教育学生的目的,使安全知识真正为广大师生所掌握。
(三)加大安全技能演练活动力度。
1、要加强对安全技能演练的组织工作,确保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既要克服惧怕演练的心理,又要精心组织,统一部署,确保安全。要严格按照安全技能演练系列挂图要求和步骤开展演练活动,要事先做好演练方案,对演练场地、所需的器材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确保安全演练活动万无一失。
2、在演练中要重视教师的参与。事实上当危险发生时,教师是指挥学生撤离的重要组织者,教师对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掌握更显得重要,因此,安全演练必须人人参与,教师也不例外。
3、根据我县的实际,靠近公路沿线的学校要举行一次防交通事故或交通事故自我救助的演练;1000人以上的学校要举行一次防火灾、地震的紧急疏散演习;其他学校可根据实际选择演练的内容,如火灾逃生、地震和地质灾害逃生、楼房倒塌逃生、上下楼梯安全、游泳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等要多演练。在低年级的学生中,要针对其年龄特点,多安排演练次数,直到学生熟练掌握为止。
4、各学校要主动与宣传、公安、卫生、消防、地震等部门协调,多管齐下,形成合力,争取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演练活动。学校在组织安排安全技能演练活动中,要请有关安全方面的专家进行现场演示和指导,确保安全技能演练活动安全有效。
(四)要注意保存相关的资料
开展活动期间,要注意用文字、摄影、录象等方式对整个过程进行全方面的记录。如要有安全教育的领导机构、计划、方案、教案、讲稿、会议记录等文字材料;横额、黑板报、宣传图片等要有实物相片;学生活动、安全演练等要安排人摄影或录象。对记录的结果要妥善保存,以备上级检查。
六、“安全教育活动月”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确保全县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活动月”的顺利开展,县教育局调整和充实了“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周业青
县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成
员:翁雅丽
县教育局副局长
梁善安
县教育局副局长
叶
波
县教育局副书记
黄庆成
县教育局副局长(兼)、县职业中专校长
姚家文
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黄
强
县教育局行政秘书股股长
周世荣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曹胜瑓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副主任
周广青
县教育局行政秘书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黄强同志担任。电话:6428366。
灵山县教育局
二○○八年三月一日
附2:
学校名称
全校师生人数
参与活动的学校数
参与活动的学生人数
参与活动的老师数
法制教育生均课时节数
安全知识教育课时节数
安全技能演练生均次数
“安全教育活动月”经验总结(学校特色)
社会综治宣传及方面(含学生法制教育)
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方面
安全技能
演练方面
2008年“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总结表
注:此表要打印,不够写可加页。各中学(含镇办)、中心校于2008年4月7日前将表格交教育基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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