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实施方案,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舞钢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舞政安〔2011〕30号)文件要求,结合市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检查目的针对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年末岁初因为赶任务、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等现象多发的
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舞钢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舞政安〔2011〕30号)文件要求,结合市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针对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年末岁初因为赶任务、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等现象多发的特点,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督促全系统各相关单位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市系统冬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机制
实行“突出重点、全面防范、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在全系统各部门组织开展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科具体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联系电话:
0375—8168157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2011年11月25日至2011年12月28日)
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立即组织本项目切实开展工程项目自查自改工作。要根据各自工程的特点和年底安全工作特点、冬季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类型,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积极做好防风、防雪、防冻、防滑、防火、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中毒等各项防范工作,重点加强对建筑工程超高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设备、临边洞口、临时用电、易燃易爆材料设施及城区桥梁、城市燃气管线等危险点、危险源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防范情况的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制定计划,并上报各自对口的安全管理部门备案,要做到边检查边整改、跟踪复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工整改,紧盯不放,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制定限期整改计划和应急监控预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限期实现整改目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11年12月25日前将通过抽查、巡查等方式对所辖范围内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等进行综合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并及时督促整改,对已既成事实无法整改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并做好省厅和省安全生产督导组督查的准备工作
(二)专项检查(2011年12月25日至2012年1月10日)
由我局组织检查组,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城区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城市燃气管线施工安全防范情况;结转工程项目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操作工人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有效开展。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排查和消除各种隐患,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要切实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工作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迅速有效的展开。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检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要建立完善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不重视安全生产、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和项目要依法责令整改,该约谈的约谈、该通报批评的通报批评、该经济处罚的经济处罚、该记不良行为记录的记不良行为记录,该媒体曝光要公开曝光,问题严重的企业要依法对其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暂扣直至依法吊销的处罚,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严肃性。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目的、内容和要求,正面引导社会舆论,鼓励和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充分发挥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对安全诚信差、自查自改不认真的企业,要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通报,给予必要的制裁和约束。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改进度,努力形成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舆论环境,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五)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我局将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各单位的做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认识不到位、组织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生产单位、企业将及时汇总,上报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单位要向局城市管理科每周报送一次大检查工作信息(工作信息需涵盖附件2、3所列内容)。大检查结束后,要对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本单位总结报送局城市管理科,我局将对各单位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附表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参考表
附表2.舞钢市建设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表2
舞钢市建设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方式
1
舞钢市天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周秀丽
13700759652
2
舞钢市丰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黄遂祥
13937560657
3
舞钢市八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晁学典
13849573603
4
舞钢市蓝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王次伟
13937531870
5
舞钢三和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刘金民
13607620875
6
舞钢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曹金钊
13903756028
7
河南省第四建筑公司(家合小区)
王金郎
15837539152
8
河南长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少年活动中心)
田东坡
13803755188
9
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滨小区)
张合栓
15038877711
10
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华府)
刘栋林
13007550018
11
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置房)
张九利
13838812189
12
河南科兴建设有限公司(河东小区)
张爱学
13598139833
13
河南国基建设有限公司(河东小区)
周海成
1372163666
14
河南省第七建筑公司(河东小区)
何平辉
13643755752
15
通州建筑集团总公司(秀甲中原)
黄寿朝
18603751899
16
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秀甲中原)
翟
锐
13073722123
17
河南国基建设有限公司(一高图书馆)
赵延军
13503429014
18
河南金剑建筑公司(天泰苑)
陈根炎
13937513904
19
平顶山鸿业建筑公司(垭口粮店综合楼)
王世河
13592165350
20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建业森林半岛一期)
胡
军
13783679726
21
河南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阳光嘉园)
余志勇
13087068486
22
重庆花溪建筑工程公司(金源国际城)
李建国
18003715809
23
信阳市东方建筑有限公司(龙泉公馆)
彭明龙
13598559717
24
河南广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泉公馆)
杨兴吉
18903908333
25
浙江万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帝佳.龙郡)
吴国龙
15093853283
26
河南新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帝佳.龙郡)
栗秋吉
13607627872
27
叶县城乡建筑工程公司(盛世佳园)
李长顺
15137511369
28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和园二标)
张崇慧
15515515902
29
河南广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三和园一标)
程守信
13700751851
30
平顶山平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老年公寓)
祁彦坡
13837598776
31
舞钢市产业集聚区
李建国
13607622626
32
舞钢市公共交通公司
郭长松
13503752800
33
舞钢市天源水务公司
张水群
13837586899
34
舞钢市创新出租车公司
程耀国
13837560813
35
舞钢市舞联出租车公司
陈汉涛
13503752800
36
舞钢市浩晖水务公司
黄俊
13703751808
37
平顶山燃气有限公司舞钢分公司
朱洪波
13837502167
38
舞钢市俱进液化气站
陈耀亭
13803753772
篇2: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供热,计量,节能,居住,改造
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泾川县御苑小区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建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平建设〔2011〕243号)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县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十一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目标,结
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泾川县御苑小区供热计量及
节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建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平建设〔2011〕243号)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县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十一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为目标,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降低既有建筑采暖能耗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精选一批业主改造意愿强,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居住舒适度差的既有居住建筑作为示范项目进行改造,探索和积累改造技术及政策经验,加强示范宣传,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完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法规,明确不同既有建筑改造的技术路线、激励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方式,促进供热企业加强节能管理和进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和支持有经济能力的单位和节能改造要求的业主进行节能改造,提高业主、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和全社会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促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化机制的形成。
(三)科学决策,统筹规划。制定全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统一规划,分阶段、分批次对全市进行节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实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节能减排规划协调一致,有序推进此项工作。
(四)坚持“技术优、投资省、扰民少、效果好”的原则。将节能潜力大、资金回收快的项目或小区优先列为改造对象。尽可能以热源或热力站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非节能住宅建筑及供热系统实施整片统一改造。
三、项目概况
2011年,市上下达我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为
按照省建设厅分配下达给我市的改造任务,“十一五”期间,全市应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30万平方米(其中供热系统节能改造124万平方米,综合节能改造6万平方米),2008年已完成供热系统节能改造70万平方米。
根据我市具体情况,为利于争取国家奖励资金,力争于2009年底完成全部改造任务,即完成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6万平方米,完成供热系统节能改造60万平方米。
四、改造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改造范围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范围为:(1)2000年前竣工验收,且能继续正常使用25年以上的非节能民用建筑。(2)不属于城市拆迁范围的民用建筑。(3)按《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GJCI29——2000/J682001)的规定进行判定,达不到该标准要求的居住建筑。
(二)改造内容
1.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包括外墙保温改造、建筑外门窗节能改造、屋面及地面(含架空地面和带地下室地面)节能改造、分户门的节能改造。
2.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包括安装热计量表、温控阀,实现分楼(户)计量、分室控温的目标。
3.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主要指热源燃烧系统、循环系统和输送系统的智能控制改造,实现室外温度补偿、风煤联动和变频自控运行及水力自动平衡,提高供热效率。
以上三项改造内容既可以在一个项目上综合实施,也可选择一至两项进行单项改造。
(三)改造方式
1.供热计量系统。(1)分户热计量改造。对已按分户双管系统设计、建设的小区,采取在小区供热管网和单元回水系统加装热平衡阀、温度调节阀及热计量装置。对单管顺流系统非节能建筑(既有建筑)的小区,采取单元(楼栋)热计量,用户实行热分配方法改造,在小区供热管网和单元回水系统加装热平衡阀。(2)供热系统改造。对热源加装变频装置,对热源设备和循环系统进行自动化、节能改造。按照变频流量自行控制运行的要求,在供热主、支线管网和用户单元回水系统改造安装温度调节阀,使整个供热区域温度趋于均衡状态。对热源综合改造,提高锅炉热效率。应用无机传热技术将锅炉排放的余热回收,增加炉膛温度。(3)创建GPRS热网和用户远程监控系统。通过单元控制器(带传输模块)和移动公司GPRS网络,实现热换站(锅炉房)和用户热计量管理系统的遥控、遥测功能。对实时参数进行采集储存,建立数据库,实现历史数据查询,全面了解供热系统运行和用户用热情况,为供热部门提供准确、科学、有效的数据,实现供、用热系统的自动化控制。
2.建筑围护结构。建筑围护结构改造优先顺序:外门窗、外门窗缝隙、屋面、单元门、封闭阳台、楼梯间内隔墙、外墙面、地面。
三、项目概况
四、改造内容
1、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
(1)入口装置:在每户室内安装温控阀;
(2)入户装置:在每户入户口安装温度计量系统(锁闭球阀、过滤器、热量表、测温锁闭球阀)。
2、热源和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
在25#、26#两栋楼主管道安装除污器、流量平恒阀,调节每栋建筑物的热量平恒,在每栋楼的单元入户口处安装流量平恒阀调节单元之间热量平恒。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市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建设、发展改革、法制、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房产住宅、环保、公安(消防)、城管、物价、卫生、供热、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及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推进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负责全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规划计划、综合协调、组织推进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审定规划、规划指导及相关审批工作;市建设部门负责试点实施、技术服务和节能效果的测评认定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政府应投入资金的筹措工作,确保资金按计划落实到位;各区政府负责组织街道办事处做好居民业主的沟通、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相应的改造项目;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审批、服务工作。
(二)城市供热体制改革。确定“两步走”的热费补贴制度改革思路,深化、细化《哈尔滨市职工热费补贴办法》和《哈尔滨市供热保障办法》,积极推进供热计量试点,研究实施两部制热价。供热行业主管部门要抓紧研究供热节能减排新政策、新措施,编制适应新要求的节能减排目标和规划,进一步加强行业指导,积极引导企业参与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提高供热质量,减轻群众负担,拓宽发展途径。
(三)政策法规保障。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等有效手段,在2007年已实施《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出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的意见》和《哈尔滨市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新增建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不断完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政策制度体系,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四)技术及标准配套。以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为改造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出台《哈尔滨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指南(试行)》和《哈尔滨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施工质量验收规程(试行)》等技术规范。结合我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规模化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完善技术及标准等相关配套技术保障措施。
(五)改造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申报立项、过程监管和改造后评估机制。一是在符合规划要求、安全可靠和尊重建筑所有权人意愿的基础上确定实施改造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优选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二是将节能改造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强化设计审查和审查备案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安全、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在供热计量改造时,供热管理部门应配合建设质量监管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全方面监管。三是节能改造完成后,由组织实施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等,按照有关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规定进行工程验收,并将节能综合改造收支结算向全体业主公开,接受监督。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城乡规划、房产住宅、公安(消防)、供热等部门及实施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和节能效果测评,经验收备案和测评合格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竣工备案手续和节能建筑认定证书;对达不到预期指标的,应分析原因,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确保节能改造工程质量。四是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办理承接验收手续,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办理承接验收手续,加强改造项目后续管理和维修服务。
(六)宣传动员。积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制作宣传手册、图表等多种方式,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重要意义、改造效果、改造受益、政策措施等进行广泛、深入宣传,争取改造区域居民的认可和支持,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工程实施计划
(一)项目选定阶段:根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和小区的认定选择原则,及“十一五”期间我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2010年5月底前完成改造项目的选定工作。
(二)设计阶段:2010年6月底前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整体方案和施工图设计。
(三)项目申报阶段:2010年7月底前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工作。
(四)组织阶段:2010年8月1日至30日。本阶段重点: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工程预算,招标投标等前期工作,选择好施工队伍,协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
(五)施工阶段:2010年9月1日至10月15日。此阶段重点抓好工程施工质量,房屋产权单位要协同市质量监督站、工程监理单位,严格质量管理,确保优质工程。
(六)验收阶段:2010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工程验收由改造产权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质监、供热企业等相关部门参加,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施工规范进行验收。
济源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建[2007]81号)的精神,确保省政府下达我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的完成,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按照“政府推动、试点引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社会参与、定额补贴”的办法,紧紧抓住我市扩内需、保增长,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契机,依据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实施对围护结构的隔热保温改造,实施对外窗的隔尘降噪保温改造,实施对采暖系统的分室调温按热计费改造等,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努力使被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达到节能65%的目标,为实现我市“节能、降耗、减排”目标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坚持节约能源与节省热费支出并举的原则,改造与实施按热计量收费同步推进,降低采暖能耗的同时,节省居民热费支出;坚持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改造要尊重居民意愿,保障群众权益,兼顾供热单位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经济技术合理性的原则,分析改造投入及产生的效益,优先选择投入少、效益明显的项目进行改造;坚持实事求是、综合推进的原则,将改造与房屋修缮维护相结合,切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三)工作目标。“十一五”期间,启动和实施我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7万平方米,并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在2010年采暖期前,实施集中供热的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一律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全部实现按用热计价收费,实现我市“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降耗节约4.4万吨标准煤的目标。
二、试点建筑和小区的认定与选择
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涉及居民、供热企业、房屋产权单位,困难大、涉及面广,应综合考虑建筑的使用年限、供热质量及方式,群众参与积极性和试点建筑、小区的代表性等因素。
(一)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建设的,房屋生命周期相对较长,结构完好,符合安全要求的既有建筑;
(二)是近几年新建的非节能建筑,或节能效果较差的既有建筑;
(三)是居住区内居民所属单位比较集中,方便进行协调管理;
(四)是以企业、机关团体等单位集中建设的小区,单位对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比较高;
(五)是居民收入相对稳定,有经济实力能够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六)是实施集中供热,且供热质量相对稳定,基本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
(七)是单体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应少于3000平方米,居住小区建筑面积不应少于5万平方米。
三、改造的内容
(一)实施对围护结构的改造。按照《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规定的综合耗煤量指标限值,确定对墙体系统、屋面系统保温的具体做法,重点以外墙外保温技术为主,做到保温隔热、防水、防潮、装饰一体化,同时做好对阳台、顶板、楼梯间、外廊等部位的封闭,提高围护结构的综合保温效果。
(二)实施对建筑外窗的改造。外窗是建筑热量散热的主要部位,对原来采用单玻推拉密封性、隔热保温效果差的外窗进行
“推拉变平开、单玻变双玻、连体变断桥”改造,使其达到保温隔热、密封降尘的效果,主要采用塑钢中空双玻和断桥隔热铝合金中空双玻。
(三)实施对供热系统的改造。房屋供热采暖系统改造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重点,通过改造实现“分室调温、分户可控、计热收费”目标。要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城[2008]19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195号),做好供热体制改革和热计量收费工作。
热计量方式应结合现有住户和供暖系统实际来确定,对原有室内采暖系统比较新,稍加改造即可实现分室调温的,在楼前加装计量总表的基础上,可采用热分配表方式;对原有室内采暖系统比较老旧,需要彻底改造的,在实现分户控制、分室调温的基础上,可采用热量表方式。
四、资金来源
(一)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国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二)节能改造项目资金来源:(1)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所需资金采取中央和省奖一块,地方财政配一块,产权单位拿一块,受益居民出一块的方法,多渠道筹集资金。(2)国家财政节能改造奖励资金我市属寒冷地区每平方米奖补45元。(3)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局要尽快对我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进行测算,出台我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资金奖励办法》,配套弥补改造资金的不足。(4)参照外地市的经验,受益居民承担改造资金的15-20%费用。
五、材料选择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选用国家及省厅列入鼓励推广应用目录的,经认证(备案)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增加科技含量,推广先进技术。
(一)屋面保温和防水材料。使用性能好、品质高、耐久性强,不易老化变形的屋面保温材料和新型防水材料。
(二)墙体保温材料和建筑涂料。采用性能好、耐久性强,适合寒冷地区使用的复合墙体保温材料,以及耐久性和抗污性强,耐刷洗、防水透气、无毒无味的环保涂料。
(三)管材。采用安装方便、耐腐蚀、使用寿命长的塑料管道。
(四)节能门窗。外窗采用保温密封性能好、整体强度高、装饰效果好的中空双玻节能窗。单元门采用保温、防盗电子对讲门。
(五)热计量装置。采用计量灵敏、准确的热计量表和操作简单方便,易于调控的温控阀,并经市供热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共同认定。
六、工程实施计划
(一)项目选定阶段:根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和小区的认定选择原则,及“十一五”期间我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2010年5月底前完成改造项目的选定工作。
(二)设计阶段:2010年6月底前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整体方案和施工图设计。
(三)项目申报阶段:2010年7月底前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工作。
(四)组织阶段:2010年8月1日至30日。本阶段重点: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工程预算,招标投标等前期工作,选择好施工队伍,协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
(五)施工阶段:2010年9月1日至10月15日。此阶段重点抓好工程施工质量,房屋产权单位要协同市质量监督站、工程监理单位,严格质量管理,确保优质工程。
(六)验收阶段:2010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工程验收由改造产权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质监、供热企业等相关部门参加,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施工规范进行验收。
七、推进措施
为确保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采取以下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合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大,直接影响到省对市政府节能减排目标的考核完成情况。到“十一五”末只有一年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应加强领导,合力推进。成立市住建局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领导小组,组长由段金沙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科学技术科,负责全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规划设计,综合协调,组织推进,监督检查;市财政部门负责政府应投入资金的筹措,确保资金按计划落实到位;市房产部门要及时组织建筑衔接,确保后续管理到位;各街道办事处及业主委员会要做好居民业主的沟通、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相应的改造项目;其它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审批、服务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协同运作,合力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二)强化行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供热行业主管部门要抓紧研究供热节能减排的新政策、新措施,结合物价部门按两部制制定出台我市供热计量改造后新的收费标准,编制适应新要求的节能减排供热目标和规划,进一步加强行业指导,积极引导企业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创新发展,提高企业素质,围绕降低成本,提高供热质量,优化服务,减轻群众负担,拓宽发展途径。
(三)市、街办、社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管理的积极任用。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在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的基础性作用。有业主委员会的,要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
发挥社区的作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试点工作,做好意见征求、沟通协调、政策讲解、宣传动员、协助推进等工作。
(四)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在具备改造条件,群众基础较好的区域先行试点改造。总结经验,分步实施,并逐步探索企业参与,中介服务机构代建,社会化动作的新路子,创新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新机制。
(五)政策引导,依法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涉及多方主体,利益关系比较复杂,各部门要切实研究改造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有效手段,出台《济源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等规定、政策,依法引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六)加强宣传,争取群众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尽管群众是主要受益者,但由于居民利益,经济状况,认知水平,期望回报等个体差异很大,难免有抵触情绪。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设置宣传栏,印发宣传册,制作电视宣传片,参观改造示范项目等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节能改造在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居住质量等方面的好处。同时,在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改造费用,资金使用,群众分摊和各个环节都告知广大群众,真正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兰州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市建管委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为了确保实现我市“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预期目标,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以及《甘肃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甘肃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建设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北方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兰州市节约能源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为目标,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市场运作为导向,以降低既有建筑采暖和空调能耗为重点,以激励政策和供热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建立和完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融资和技术服务体系为依托,因楼制宜,分类指导,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精选一批业主改造意愿强,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居住舒适度差的既有居住建筑作为示范项目进行改造,探索和积累改造技术及政策经验,加强示范宣传,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完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法规,明确不同既有建筑改造的技术路线、激励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方式,促进供热企业加强节能管理和进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和支持有经济能力的单位和节能改造要求的业主进行节能改造,提高业主、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和全社会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促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化机制的形成。
(三)科学决策,统筹规划。制定全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统一规划,分阶段、分批次对全市进行节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实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节能减排规划协调一致,有序推进此项工作。
(四)坚持“技术优、投资省、扰民少、效果好”的原则。将节能潜力大、资金回收快的项目或小区优先列为改造对象。尽可能以热源或热力站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非节能住宅建筑及供热系统实施整片统一改造。
三、总体任务及年度计划
2008年底,我市既有建筑存量约为10820万平方米,其中民用建筑总量为8500万平方米(住宅建筑48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3700
万平方米)。需要进行节能改造的约490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21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2800万平方米)。按照省建设厅分配下达给我市的改造任务,“十一五”期间,全市应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30万平方米(其中供热系统节能改造124万平方米,综合节能改造6万平方米),2008年已完成供热系统节能改造70万平方米。
根据我市具体情况,为利于争取国家奖励资金,力争于2009年底完成全部改造任务,即完成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6万平方米,完成供热系统节能改造60万平方米。
四、改造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改造范围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范围为:(1)2000年前竣工验收,且能继续正常使用25年以上的非节能民用建筑。(2)不属于城市拆迁范围的民用建筑。(3)按《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GJCI29——2000/J682001)的规定进行判定,达不到该标准要求的居住建筑。
(二)改造内容
1.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包括外墙保温改造、建筑外门窗节能改造、屋面及地面(含架空地面和带地下室地面)节能改造、分户门的节能改造。
2.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包括安装热计量表、温控阀,实现分楼(户)计量、分室控温的目标。
3.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主要指热源燃烧系统、循环系统和输送系统的智能控制改造,实现室外温度补偿、风煤联动和变频自控运行及水力自动平衡,提高供热效率。
以上三项改造内容既可以在一个项目上综合实施,也可选择一至两项进行单项改造。
(三)改造方式
1.供热计量系统。(1)分户热计量改造。对已按分户双管系统设计、建设的小区,采取在小区供热管网和单元回水系统加装热平衡阀、温度调节阀及热计量装置。对单管顺流系统非节能建筑(既有建筑)的小区,采取单元(楼栋)热计量,用户实行热分配方法改造,在小区供热管网和单元回水系统加装热平衡阀。(2)供热系统改造。对热源加装变频装置,对热源设备和循环系统进行自动化、节能改造。按照变频流量自行控制运行的要求,在供热主、支线管网和用户单元回水系统改造安装温度调节阀,使整个供热区域温度趋于均衡状态。对热源综合改造,提高锅炉热效率。应用无机传热技术将锅炉排放的余热回收,增加炉膛温度。(3)创建GPRS热网和用户远程监控系统。通过单元控制器(带传输模块)和移动公司GPRS网络,实现热换站(锅炉房)和用户热计量管理系统的遥控、遥测功能。对实时参数进行采集储存,建立数据库,实现历史数据查询,全面了解供热系统运行和用户用热情况,为供热部门提供准确、科学、有效的数据,实现供、用热系统的自动化控制。
2.建筑围护结构。建筑围护结构改造优先顺序:外门窗、外门窗缝隙、屋面、单元门、封闭阳台、楼梯间内隔墙、外墙面、地面。
五、资金筹措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投入较大,应以市场化运作方式为主,采取多种筹资方式,逐步建立由政府、产权单位和居民、社会力量参与的稳定的投资机制。
(一)主要筹资方式
1.各级政府财政设立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2.积极申请国家和省上的奖励资金。
3.单位和居民自筹资金,居民可提取一定数额住房公积金投入节能改造。
4.通过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办法,吸引社会资金投资
(二)围护结构改造筹资方式
国家财政奖励补贴27元,占改造资金的13%(造价以210元/平方米计算,以下同);按照隶属财政供养关系,由同级财政给予20%的奖励性补贴(即中央在兰单位、省属、市属、县区属分别补助);产权人承担30%
;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动用墙改专项基金给予补助
。
(三)供热系统改造筹资方式
国家财政奖励补贴18元(占改造资金的40%,供热节能改造造价以44元/㎡为基数计算,以下同);按照隶属财政供养关系,由同级财政给予40%的奖励性补贴,即每平方米18元(市级以下补贴市和县区财政各承担一半);产权人(单位或住户个人)和供热单位各承担10%
,即每平方米8元。
2007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957号),对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给予每平方米45元的奖励资金,起步阶段按照6元/平方米标准予拨,用于热计量装置补助。
六、实施步骤
第一步,选择具有典型的宣传和推广意义的建筑进行试点。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制定技术标准和政策措施,为节能改造工作全面展开奠定基础。同时,组织开展既有建筑调查统计工作,对既有建筑的数量、性质、建筑结构、能耗状况、使用年限等进行比较详细的调研统计,形成数据库,为制定政策和计划提供可靠依据。
第二步,选择经济能力好、节能意识强、产权相对单一、节能改造容易达成共识的项目单位,作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突破口进行先期改造。
第三步,集中力量对产权分散、经济承受能力差、改造难度大的项目进行改造,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七、奖励资金的核定
中央和各级财政奖励资金的核定以改造工作量和节能效果为基本依据,具体办法按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8〕95号)执行。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调控,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民用建筑能耗动态监测、能源审计、能耗公示、能耗限额等制度。加快推进供热市场化和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对节能改造后的既有建筑实行热计量收费制度,形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严格执行程序,实施全过程监管。市既有节能建筑改造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法规,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实力强的单位承担项目施工任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专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监管,对项目改造后的节能效果要进行严格考核评价。项目申报单位要与技术支撑单位共同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改造方案,改造方案须经市建设、财政部门组织专家会论证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由市建设、财政部门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资金清算划拨。市级有关部门在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质监等方面应给予积极支持和费用优惠,共同推进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
(三)探索运作模式,不断拓宽投资融资渠道。积极创造条件,大胆创新实践,探索实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推进供热行业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建立热计量价格体系,制定建筑能耗标准和监测管理体系,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创造必要条件。应尽快创造条件,率先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试行市场化运作模式。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中试行政府适当补贴奖励,产权人、供热单位等各受益方合理出资,合同能源公司等社会投资单位进行商业化运作的准市场化方式。逐步建立适应各类房屋特点,以政府为主导,以产权单位为主体,以市场化运作为支撑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体制,确保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能够可持续并高效地开展下去。
(四)完善技术标准,提高节能改造技术水平。一是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研究。通过试点示范和改造前后的能耗跟踪测试,优化不同建筑类型改造技术和设计方案,为今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技术指南。制定和及时修订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市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建设厅的相关技术标准及规程。二是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对在试点示范工程中证明效果良好的新型墙体材料、屋面保温材料、节能门窗、热计量与温控设备、新型高效采暖方式、供热系统节能技术等向社会公示并加大推广力度。
(五)加强宣传动员,提高全社会对建筑节能的意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既是一项耗资大、周期长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工程,更是一项生态工程和惠民工程。因此,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支持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为顺利实施项目创造有利的条件。
(六)加大协调力度,确保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能会出现施工扰民、工程质量、利益冲突等各种矛盾和问题。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协调和管理力度,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开展专门的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的培训,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协调应急机制,制定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的应急预案,公布专门服务和举报电话,保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兰州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政策的拟定和协调、指导、监督,办公室设在市建管委。
市建管委牵头负责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整体组织和监管,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的具体组织和监管分别由市墙改节能办和市供热管理办负责,节能工程质量监督与施工安全监督分别由市建设质监站和市建筑安监站负责;市建管委、市经委、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资金支持和激励政策;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配合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各项工作。
篇3:昆明市第二中学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方案
昆明市第二中学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昆明市,实施方案,风险防范,第二中学,管理
昆明市第二中学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昆明市第二中学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方案根据五华区教育局党委、纪委(五教纪字〔2011〕1号)《关于在区属各校园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经学校党政研究,在学校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标本兼
昆明市第二中学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昆明市第二中学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五华区教育局党委、纪委(五教纪字〔2011〕1号)《关于在区属各校园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经学校党政研究,在学校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通过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部门、岗位的排查,切实抓好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廉政教育和风险防范工作,构建并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营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环境,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学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管,成立“五华区教育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庚华
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罗艳新
校
长
成
员:李跃忠
党总支委员
教学副校长
贾平春
党总支委员
德育副校长
张海笑
行政副校长
李清勇
党总支委员
工会主席
总务主任
吴丽红
党总支委员
顾静红
党总支委员
曲
玲
党办主任
姚佳岑
团委书记
学校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教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逐步建立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发现、预防和控制体系,促使学校党员、管理干部和教职工由被动接受监督逐步向主动防控转变,进一步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自我纠正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权力和教育教学行为运行透明、规范、高效。
四、方法步骤
严格按照教育局纪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内容和流程的要求,在工作中应紧紧抓住“找、防、控”三个环节,通过“找”,准确发现各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工作流程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通过“防”,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拓展预防廉政风险的途径,形成有效的防控机制和处置措施;通过“控”,把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贯穿于工作的各方面,有效控制并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我区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新的重点工作内容。学校各位党员、管理干部、教职工要高度重视,把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按要求按时间按程序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工作阶段
时间
安排
完成
项目
具体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
查找风险
2011年
3月-
5月
1.宣传动员(4月20日前)
(1)宣传、学习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制定本昆二中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2.查找廉政风险点
(4月21日至5月10日)
开展廉政风险“三类风险点”的查找:
(1)思想道德风险(受私欲、私利、亲情等因素影响,可能造成个人行为规范或职业操守发生偏移,行政管理行为失控,导致行政行为结果不公正、不公平,行政行为对象利益受损或不当得利,构成“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2)制度机制风险(指因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工作程序的明确规定,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的明确规范,导致个人自由裁量权空间较大,缺乏有效监督制约,可能造成行使权力和行政行为失控,构成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3)岗位职责风险(指因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及受思想道德、外部环境等的影响,可能导致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3.评审廉政风险点
(5月11日至20日)
(1)对初步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按照“部门(科室)内部互评—重新查找—公示主动听取意见—反馈本人再次修正”的程序进行评审;
(2)由领导班子集体对初步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的情况进行研究,按照“高、中、低”(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评析和确定廉政风险点。
4.公开作出防范承诺
(5月21日至31日)
针对不同的廉政风险点,组织相关人员制定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明确监控部门和责任人员并填写《昆明市第二中学廉政风险防范承诺表》(附件1),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阶段:
制定防控
措施
2011年6月-
8月
1.制定思想道德廉政风险预防措施
对查找出的和党员干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思想道德廉政风险点,从以下三方面制定防控措施:(1)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引导养成自觉学习、自警自省自律的习惯,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2)谈心活动。建立领导与干部职工谈心制度,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帮助党员干部认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3)人文关怀。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从精神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干部,倡导高尚的精神追求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2.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程序预防措施
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从风险防范程序的三个方面制定预防措施:(1)明确职权。通过定岗、定职、定责,规范权力行使的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应责任,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2)适度分权。理清权力运行界限,推行岗位权力分权制约,建立完善岗位制约措施,防止权力失控。(3)优化程序。按照“工作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标准”的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减少中间环节,提升办事效率。
3.制定廉政风险防范制度预防措施
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从制度上制定预防措施:
(1)建立岗位廉政风险档案。将岗位的职能、履职依据、廉政风险点和具体防范措施等内容,按照“一岗一档”的要求,建立岗位廉政风险档案,并进行公布、公示,实现“人人都知道自己的岗位风险,人人都知道他人的岗位风险”,使岗位工作人员在接受他人监督同时,又能监督他人。
(2)采取三种分析方法建立廉政风险分析制度:
A:采取调查分析法,通过信访调查、各类测评,特别是对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的调查,确定廉政高风险岗位和监督重点;
B.采取逻辑分析法,通过对日常行政审批、执法、投诉中的异常情况以及同行业发生的腐败问题进行逻辑分析,及时发现廉政风险隐患;
C:采取流程分析法,通过对权力运行过程和管理流程逐步、逐环节地进行梳理分析,分析廉政风险在何种工作环节、岗位、人员上可能发生,及时掌握廉政风险发生、演变的表现形式和内在规律。
(3)建立学校内控制度。重点围绕决策权、干部人事权、资金和财务管理权、工程项目和大宗物品采购权以及对下属单位日常监控等,从岗位管理的基本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的廉政制度、监督制度执行的违规处罚制度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执行性。
4.制定科技预防措施
运用科技手段,积极探索廉政风险实时动态预防机制。对各类廉政风险点,依托科技手段,将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固化和程序化,逐步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重大事项决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环节的运转过程,通过政务网或局域网实现过程公开,纳入综合电子监察系统监控范围,实现网上实时动态监控,对违反规定的实行分级预警。
第三阶段:
实施有效控制
2011年9月-11月
1.加强过程控制(9月1日至9月30日)
(1)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运行中的过程控制,检验防控机制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2)研究、解决防控机制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漏洞,及时进行修正和调整;
(3)运行中如发现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及时进行处置(根据情节分别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的方式进行处置)。
2.开展监督检查(10月1日31日)
(1)拓宽监督渠道。各区属单位和部门应通过座谈会、走访、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听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对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司法机关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廉政风险,加强整改控制。
(2)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制,每阶段最后一月对廉政风险防范承诺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进行批评和责令整改。
3.建立循环管理机制。(11月1日至30日)
按照风险管理理论和PDCA(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管理办法,建立实施监控管理的系统防范过程,实现制度化、系统化、标准化运作,确保预防腐败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第四阶段:
评估验收
2011年12月
1.总结评估(12月1日至15日)
学校通过设立廉政风险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开设网上投诉专栏等形式,及时收集干部群众对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对廉政风险重要岗位、业务流程、防控措施公开情况,工作人员公开承诺履行情况以及廉政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评估,及时修正完善防范措施,总结经验教训,调整工作方法。同时,加强对工作资料的收集,建立学校规范齐全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台账。
2.组织验收(2011年12月下旬至2012年1月初)
区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加强与单位的信息沟通,强化督促推进、跟踪了解和工作指导,并对照《五华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验收评估表》(附件2)的评估内容,区属各单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将纳入党风巡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在年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时作为其中一项考核指标统一进行组织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学校校级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5月12日前带头查找廉政风险,主动抓好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促进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在我校的深入开展。
2、各处室、年级、教研组要在5月15日前按照分管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填写《昆明市第二中学廉政风险防范承诺表》(附件1)上交办公室。并按相关时间程序完成相关工作。
3、党员要结合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先锋储绩”、“授旗评星”、“四亮四评四满意”活动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填写《昆明市第二中学廉政风险防范承诺表》(附件1)上交各支部进行评审廉政风险点和公开作出防范承诺。
4、班主任、教职工要在5月20日前结合自己教育教学工作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填写《昆明市第二中学廉政风险防范承诺表》(附件1)上交办公室。并按相关时间程序完成相关工作。
5、及时报送工作信息、表格及报告。
学校由姚佳岑、甄薇根据学校开展此项工作情况及时发布简信,学校党政办通过“书记俱乐部”邮箱,按时向教育局党办报送相关工作信息、表格及报告至教育局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昆明市第二中学党总支
2011年5月
昆明市第二中学廉政风险防范
承
诺
表
日期:*年*月*日
姓名
出生年月
现任职务
岗位
主要职责
主要
履职依据
岗位潜在
廉政风险
风险等级
高
□
中
□
低
□
廉政风险
防范承诺
签
名:
监控部门和责任人员
注:本表由校教职工填写后上交年级组长,年级组长上交办公室(5月20日前)。
昆明市第二中学廉政风险防范
承
诺
表
日期:*年*月*日
部门
填写人
处室
主要职责
主要
履职依据
处室潜在
廉政风险
风险等级
高
□
中
□
低
□
廉政风险
防范承诺
签
名:
监控部门和责任人员
注:本表由校处室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填写后上交办公室(5月2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