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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才学校德育工作细则 本文简介:【育才学校新教师培训材料之二】金乡县育才学校德育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三个面向”教育要求,结合学校“做精、做强、做优、做特”的发展规划,以德治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德育框架,完善学校德育工作立体网。第二条通过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方位教育,使学生具
育才学校德育工作细则 本文内容:
【育才学校新教师培训材料之二】
金乡县育才学校德育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三个面向”教育要求,结合学校“做精、做强、做优、做特”的发展规划,以德治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德育框架,完善学校德育工作立体网。
第二条
通过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方位教育,使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道德情操、法制观念和心理健康素质;通过开展创新实践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具备创新精神并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通过探索德育工作新途径,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德育工作机制和体制。
第二章
德育课程
第三条
德育要面向社会、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教育学生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型人才,以素质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理论为指导,讲求德育工作实效,建设有创意的德育课程。
第四条
学校开设以下德育课程:
(
1
)行为训练:包括教育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和参加对校纪校规进行督促管理。
(
2
)认知教学:包括政治理论教育、时事形势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伦理道德教育、法律知识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等。
(
3
)社会实践:包括军训、学农、学工、社会调查、为社会为学校服务活动、参观访问等各种社会实践。
第五条
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二期课改要求,试行并推广德育研究性课程。通过要求学生爱惜自己的身体和荣誉,了解自身的优势和弱点,将自身发展融入集体发展和社会发展过程中。通过对自身和环境的研究,增强学生研究型学习意识,体验研究型学习过程,学会研究型学习基本方法。
第六条
组织学生完成高中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要求学生在三年内,必须参加不少于
6
个星期的国防军事教育、农村社会实践和工厂企业社会实践。
第七条
组织学生参加校园内服务工作,以学生服务队为主体,以清洁卫生为主要形式,组织学生参加校园内的各种服务实践活动,三年内要求每个学生参加不少于
60
小时的服务活动。
第八条
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以班级为单位,以团支部为核心,开展“定点、定时、定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要求全体学生走出校门,投身社会,参与活动,重在实践。三年内要求每个学生参加不少于
80
小时的社会实践活动。
第九条
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以政治课为主体,在教师指导下,以学生活动为主要形式,在进行社会调查的基础上,撰写调查报告。
第三章
教师
第十条
教师要强化全员德育理念,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信念,通过多种途径和各种场合大力宣传德育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确立学校工作中“德育核心”的观念。
第十一条
教师要协调自身发展与学校德育工作之间的关系,要树立明确的德育观:学校德育工作能否有效并具有示范辐射作用,既是学校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教师自身发展的重要前提。
第十二条
教师要树立德育工作中“以学生为本”的观念,德育工作从管理转向引导,在德育中正确认识教师自身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树立“为学生服务”的工作观,一切工作为学生活动搭建舞台。
第十三条
教师要重视加强师德建设工作,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观念。每学年学校组织一次评选学生“心目中的好教师”活动,表彰先进,激励教师努力成为受学生欢迎的好教师。
第十四条
教师要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学生发展需要,提高自身德育工作理论和实践水平,除参加市、区及学校组织的各种进修外,还应加强理论学习,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第十五条
教师要积极参与学校管理,认真负责地参加校园督导制工作,担任督导工作的教师,对校园内各个环节和各个时段要进行全面督导。
第十六条
教师要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自身发展需要,担任学校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等具体德育岗位,教师担任班主任职务要定工作年限,除特殊学科(如音乐、体育、美术、电化等)、特殊原因(如女教师怀孕、生育等)及因学校安排方面原因外,任课教师要完成班主任(含年级组长)工作的年限与任务,其中:凡
20
—
30
岁年段,要年年担任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工作,
30
—
40
岁年段,十年内要担任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工作
7
年以上,
40—50
岁年段,十年内要担任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工作
5
年。
第十七条
青年教师要树立“三年成为合格班主任,五年争当优秀班主任”和“不能做班主任的青年教师是不合格教师”的意识,青年教师要重视成长过程中接受有经验教师的“传帮带”工作,见习期间的青年教师,随班进行班主任工作见习,原则上不担任班主任工作。对见习期满后的青年教师,学校选派有经验教师任德育带教老师,带教时间不少于
2
年。
第四章
学生
第十八条
实行学生校园值周班制,由高一、高二两个年级执行,每班值勤时间一个星期,由学生会、总务处与班主任协调负责。为确保值周工作正常进行,除学校常设课程外,任何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不得冲击班级值周工作。
第十九条
完善学生行为规范检查、示范制度,坚持学生日常行为七项评比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实行每月一次的行为规范示范班表彰,评选校园行为规范优秀免检班,以此作为先进、优秀集体评选的前提条件。
第二十条
安排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充分发挥学生会、团委、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班长联席会议等学生机构的作用。贯彻“自律、自立、自我发展”德育分层次要求,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放手让学生自行筹备、策划、组织学代会和团代会,达到增长学生才干,培养学生团结协作和自我发展精神的目的。
第二十一条
试行学生德育实践学分制,具体德育学分有:
(
1
)参加校园值周班值勤并取得合格成绩。
(
2
)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国防军事教育、农村社会实践和工厂企业社会实践并取合格成绩。
(
3
)完成学校要求的政治课程社会调查任务,撰写社会调查论文合格。
(
4
)完成学生“定时定点定内容”社会实践活动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第二十二条
学生必须完成学校组织的德育实践,并以日常记录作为学分依据,对完不成学分的学生实行下列措施:
(
1
)降低当年评价级别
(
2
)取消高三评优资格
(
3
)停发毕业证书(直至完成应得学分)。
第五章
德育科研
第二十三条
形成德育科研氛围,根据社会、学校和学生发展的需要,提出并形成适当的科研课题。
第二十四条
鼓励全体教师撰写德育工作论文和经验体会,班主任和年级组长每学年必须写一篇德育方面的经验体会文章或论文。
第二十五条
每学年组织召开一次学校德育研讨会,并在理论提升的基础上,收编一本德育科研论文集。
第六章
家庭与社区
第二十六条
重视学校的示范作用,辐射德育、教学和科研等成就,带动教育小区其他学校的发展。重视教育资源的共享,努力完成教育小区龙头校的任务。
第二十七条
重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联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合力,大力抓好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深入推广创建“学习型家庭”活动。
第七章
工作职责
第二十八条
党总支、校长室
(
1
)了解、掌握校内干部、党员及教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及生活状况,及时做好干部与群众的思想工作。抓好政治理论的学习工作,定期召开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和组织教工参观等社会活动。
(
2
)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教工政治学习的内容,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保证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
(
3
)根据学校特色、发展规划和学生发展特点,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对学校德育工作予以正确的导向。结合学生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心教育活动,不断探索新时期学生思想的特点和对策。
(
4
)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指导和帮助学生处、团委、年级组开展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文体科技活动和工厂、农村、部队的社会实践活动。抓好中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主持对学生的奖惩工作。做好青少年保护工作,关心特殊学生。
(
5
)检查和督促班主任按计划实施德育工作,及时发现和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并交流推广。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鉴定,审阅学生品德评语和等级评定。期末对学生处、团委、年级组和班主任工作进行考评。
(
6
)负责与社区以及大中小学校挂钩联系。组织落实德育讲师团以及家委会、家长学校工作。
第二十九条
政教处
(
1
)根据上级要求以及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学期德育工作计划及重大教育活动日程表。并协助校长室确定班主任和年级组长人选,督促班主任和年级组长制定班级及年级组工作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
(
2
)组织开展学校常规德育活动,召开校会,组织升旗仪式,召开班主任、年级组长会议,定期参加级会、班会,组织协调全校各类学生活动。与教务处共同组织好学军、学农和学工劳动工作。
(
3
)负责德育常规管理和检查,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品行考核和评定工作,检查班主任工作情况并进行考核。
(
4
)负责青年班主任培训工作。召开德育研讨会,研究德育工作,交流德育经验,并提供教育理论与信息,提高班主任教育工作水平。
(
5
)负责学生和班级的奖惩工作并报校行政会议批准。
(
6
)指导团委、学生会工作。指导青保老师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关心学生心理、生理健康教育,协调心理教师、卫生室工作。协调学校与家庭、社会关系,协助社区教育、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十条
团委
(
1
)有计划地开展共青团工作,发挥团组织的作用。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理论,关心时事。加强对团员青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青年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升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
2
)教育团员青年在学校的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宣传团员青年中的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及时发现和培养典型的团员青年,协助学生处做好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团支部、班集体的评选工作。
(
3
)开好团员大会和团代会,做好附中团委的组织工作,保证团委各个部门和下属各总支、支部的正常运作。全面指导学生会的各项工作,针对学生特点和社会热点,开展适合团员和青年学生的各项教育、文体、娱乐活动和各项社团活动。抓好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
(
4
)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办好学校党章学习活动,做好向党组织选优推优工作。
第三十一条
年级组
(
1
)年级组是学校德育工作实施和研究基地,在学生处指导下,充分利用校会、级会教育学生,关心本年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成长,抓好本年级学生各项常规教育。并协助教务处协调本年级各项教学工作,协调本年级各课程教学实施。
(
2
)定期召开全年级学生会议,熟悉与研究本年级学生的年龄特征和心理特征,了解不同类型学生的情况,根据学校工作计划要求制定本年级工作计划,督促本年级班主任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并检查总结其贯彻实施情况。认真做好学生和教师的推优、考核工作。
(
3
)组织本年级班主任认真参加学校和年级班主任会议,定期召开年级组全体任课教师会议,分析研究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及时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有效地开展各项教育工作。
(
4
)要求年级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之间保持联系,深入了解各班状况,帮助班主任研究对策,指导班主任及时处理好班级发生的问题。
(
5
)加强与家委会联系,在校家委会统筹安排下,组织协调年级家委会工作,每学期召开二次以上本年级家长会议,汇报或反映学生的情况,阐明学校的要求,争取家长的积极配合。
第三十二条
班主任
(
1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应全面负责班级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切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学校德育工作计划。不断探索当前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及思想变化规律,对班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基础道德、个性心理的教育与培养。
(
2
)班主任应有良好的师德,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关心学生的生活及身体健康。经常与学生交流思想,原则上每学期与每个学生个别谈心一次,针对学生个体差异进行有效的教育。
(
3
)制订班级常规,抓好班级的规范化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中学生守则及日常行为规范条例,抓好学生行为规范的教学与养成。
(
4
)加强自身学习,每学期根据学校要求,在学生处和年级组的安排下,认真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准时参加班主任会议,认真落实贯彻学校布置的有关工作,并在期末写好工作小结。
(
5
)在班级日常管理中强化争创意识,加强班级干部队伍建设。要关心本班团组织工作,抓好班级风气,建设团结向上的班集体。
(
6
)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形成良好的学风。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与沟通,会同了解、研究学生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形成以班主任为核心的教师群体。
(
7
)充分发挥学生积极性,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好两周一次的班会(内容自定),组织好主题教育活动,每学期要召开一次有教案且质量较高的公开主题班会。
(
8
)关心学生的社团活动,指导学生参加校内各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科技、文娱活动,鼓励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开展有特色的班级活动,创建班级的文化氛围。
(
9
)组织管理好为校服务队工作,做好学校安排的校园值勤工作。值周班轮值时班主任应到位,并参与管理。关心指导学生课外活动,组织班级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每学期至少
1~2
次。
(
10
)支持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教育学生上好体育课,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学生做室外操,班主任应到场督促、指导。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落实班级教室和包干区的清洁卫生,保持校园、班级的整洁。
(
11
)在家长委员会的支持下,与家长密切联系,每月填写《学校家庭联系手册》,定期发给家长,并做好反馈工作。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家访,新接手班原则上达到
100%
的家校联系率,老班每学期达三分之一。每学期召开两次家长会。在与家长接触时应维护学校形象、教师形象;不刁难、指责家长,不收受家长礼品。
(
12
)支持配合共青团开展工作,积极向学校推荐、输送优秀学生干部,向校党总支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做好本班学生的操行评定工作及有关奖惩工作。
第三十三条
其他处、组、室
(
1
)校内各处、组、室是学校实施、研究教育教学工作的基地,也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阵地,在校长室统一协调下,各处室要协助学生处抓好学校德育工作,研究德育在教学过程中的渗透,研究学生的学习心理。
(
2
)各处、组、室要积极争创文明班组,组织全体教师和职工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关心全体教师和职工的师德建设和业务成长,关心全体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
第三十四条
家长委员会
(
1
)以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以家长与学校协同工作为方式,从有利学生身心健康出发,从有利于学校可持续发展出发,聘请部分家长组成家长委员会,并在家长委员会主持下开展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实现对家长和学生的教育,对学校和教师工作的促进。
(
2
)在“督导、帮助、反馈、建议”工作方针指导下,协助学校做好组织家长、教育家长的工作,体现家庭教育中家长自主工作的特点。
(
3
)开通家长信箱,健全家委会委员联络网络,坚持家委会理事定期会议制度,实行理事到校轮流值班制,办好家委会《工作简报》,建立健全家长定期听课制度,办好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演讲会和报告会。
(
4
)家长委员会设立会长
1
人,副会长
1
—
2
人,理事若干人,家委会委员由各年级选派,原则上每个班级
1
人。学校指派秘书长
1
人。
第八章
保障机制
第三十五条
校长室设分管校长负责全校德育,定期召集校德育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状,商讨工作。年终向教代会述职述绩。
学生处、团委工作向校长室负责,年终通过校长室考核。
第三十六条
学校日常工作安排、校内专业技术聘任及考核评优向担任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工作的老师倾斜。
第三十七条
学校对教师德育工作进行考核,将教师在年级和班级德育管理实效与日常工作评价相结合,全面实行班主任工作日常评价制度,从日常管理、创造性工作、学生评价等三个方面衡量班主任工作成绩。将班主任工作的实绩与日常评优及年终考核挂钩。
第三十八条
教师能按规定完成班主任工作年限并取得业绩,作为当年学校考核评估和教师岗位聘任的主要依据。
第三十九条
对已完成学校规定班主任工作年限,仍积极要求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当年度提高学校考核评估标准等第,并可在教师岗位聘任中作高聘的依据。
第四十条
根据学校财政的发展情况,逐步提高班主任和年级组长的工作津贴。每学期末根据班主任和年级组长工作的实绩和考评分数,给予分等级的一次性工作奖励。
第九章
德育评价
第四十一条
制订班主任德育工作评价机制
(
1
)班主任工作学期考核表(附件一表一)
(
2
)班主任工作情况调查表(学生问卷)(附件一表二)
(
3
)公开主题班会评定表(附件一表三)
(
4
)值周班工作情况记录卡(附件一表四)
第四十二条
制订学生德育表现评价机制
(
1
)学生德育评定表(附件一表五)
(
2
)学生校内劳动(值勤)记录卡(附件一表六)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各处室、各年级、班级可根据本条例制订德育工作补充细则,并报校长室备案。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解释权在校长室。本条例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