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省内审师《审计业务》:资产活动比率试题 本文关键词:山西省,比率,审计,试题,内审
2017年山西省内审师《审计业务》:资产活动比率试题 本文简介:2017年山西省内审师《审计业务》:资产活动比率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审计委员会是促进外部审计师与内部审计师独立性的主要因素。以下哪项是对审计委员会有效性的最重要的限制A:审计委员会可以由独立的董事组成,不过,这些董事可以同管理层有较亲密的
2017年山西省内审师《审计业务》:资产活动比率试题 本文内容:
2017年山西省内审师《审计业务》:资产活动比率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
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审计委员会是促进外部审计师与内部审计师独立性的主要因素。以下哪项是对审计委员会有效性的最重要的限制
A:审计委员会可以由独立的董事组成,不过,这些董事可以同管理层有较亲密的个人关系,在职业上是友好的;
B:组织补偿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收入,因而委员会的成员们偏爱业主的观点;
C: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师关注的问题更为专注,但对内部审计活动与总体的控制环境关心的很少;
D:审计委员会成员通常不具有会计学或审计学领域的学位。
2、根据实际产出得出的弹性预算数值与实际数值的差异成为
A:标准成本差异
B:销售量差异
C:弹性预算差异
D:产量差异
3、在确定某金融机构是否一直在为追求短期利润目标而进行高风险贷款方面,以下哪种审计程序提供的信息量是最少?
A:将该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占未偿还贷款总额的比便与一组同行金融机构的同类比例相比较;
B:随机选取当期发放的贷款样本,并将其风险程度与两年前提供的贷款的随机抽样样本相比较。
C:绘制图表,标出过去10年的利息收入,并进行比较;
D:应用经济系统的利率,贷款组合的规模以及每年新发放贷款的金额等因素来对过去5年的入进行多元回归分析。
4、人力资源和工薪管理由不同的部门负责。以下哪种结合可提供最佳职责分工?
A:人力资源部门员工计算员工总人数,工薪管理部门员工处理工作小时数,再由人力资源部门员工将工资支票发给员工
B:人力资源部门员工计算员工总人数,审查工作小时数并将结果提交工薪管理部门处理,然后将工资支票发给员工
C:人力资源部门员工计算员工总人数,工薪管理部门员工处理工作小时数并在电脑系统中输入员工银行账号信息,工资支票自动存入员工银行账户
D:工薪管理部门员工计算员工总人数并输入员工银行账号信息,但只对人力资源部门批准的工作小时数进行处理,工资支票自动存入员工银行账户
5、下列各项中属于灾难恢复计划的一项要素的是哪一项?
A:a.新开发应用程序的计划。
B:b.描述每一个组织单位的职责。
C:c.组织的系统开发标准。
D:d.操作系统的修改历史。
6、在项目进度安排的关键时刻增加资源去缩短某些活动时间的过程是
A:应急
B:德尔菲技术
C:原材料需求计划编制
D:分支和范围的解决方法
7、为审计业务中需要开展的具体任务分配责任需要应用相关标准,以下哪项内容以最佳方式描述了此方面最重要的标准?
A:应该将任务分配给最有资格完成任务的审计小组成员。
B:所有被指派开展审计任务的审计师都应该拥有完成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C:审计师的指派应该主要依据其工作年限。
D:审计小组的所有成员都应该拥有满意完成审计业务所有任务所必须的技能。
8、业务范围的确定应足以实现业务的目标。在制定业务计划时,内部审计师应该考虑
A:重大的不合规性的可能性;
B:包括在业务工作方案中的信息;
C:业务程序的结果;
D:所需资源。
9、以下哪种组织结构最适合应用全面质量管理?
A:等级管理。
B:不同专业人员组成的组织结构。
C:相同专业人员组成的组织结构。
D:专家独立工作的组织结构。
10、以下哪类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A: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B: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以上。
C: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
D: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11、现代技术使得进行无纸化审计成为可能。例如,在进行以计算机为基础的客户的应收账款的审计中,审计师可以使用微型计算机直接进入应收账款账户,将选择的客户记录拷贝到微型计算机中,进行审计分析。以下哪项是使用无纸化审计应收账款账户的优点
A:它减少了对支持性凭证的测试数量;
B:它允许使用电子表格工作底稿立即处理审计数据;
C:它增加了每个审计师所必备的技术和技能;
D:它允许对客户账户的直接确认。
12、为了防止工资计算系统按原计划自动给那些没有完成任务的员工提高工资;
A:应将工资登记簿与员工的主文件相比较。
B:应将工资主文件与员工的主文件相比较。
C:应由工资发放部门提出工资的增加方案。
D:应经适当的主管人员明确批准后,工资方能按计划增加。
13、确定审计目标已经实现是对审计业务总体监督的一部分,并且是谁的最重要责任
A:内部审计职员(stafft
auditor)。
B:审计委员会(audit
committee)。
C:内部审计督导(internal
auditing
supervisor)。
D:内部审计主任。
14、以下抽样结果中,哪一种抽样风险最小样本量
可容忍误差率
样本误差率
A:40
5%
2%
B:60
5%
1%
C:80
4%
3%
D:100
1%
1%
15、下列____项不是企业风险管理(ERM)自发的目标。
A:整合风险。
B:创造股东价值。
C:加强股东价值。
D:保护股东价值。
16、为在组织内营造一种积极的景象,首席审计执行官计划实施那些强调潜在成本将被节约的保证业务,并在业务最终报告中删除消极的审计发现。以下首席审计执行官的做法中哪些违反了《标准》?I.在没有修订内部审计部门章程或咨询审计委员会前改变审计业务的重心。II.在业务最终报告中删除消极的审计发现。III.在业务最终报告中突出反映关于成本节约的审计建议。
A:只有I。
B:I和Ⅱ。
C:I和Ⅲ。
D:Ⅱ和III。
17、如果一个产品与设计规格相符,则它的质量可以被称为
A:基于产品的质量
B:基于价值的质量
C:超越性质量
D:基于制造的质量
18、审计人员发现公司采购部门的政策允许产品每一部件的订货到收货天数最大化,即使部件的完成时间长达三个月或者更长。为了强调与该政策有关的降低存货持有成本目标,审计人员应当关注
A:复核产品样本的生产要求,以确定生产过程中材料与配件的最佳需求时间;
B:评估采购部门成员之间是否存在产品线任务安排的轮换;
C:确认与任一计算机控制系统有关的采购部门成员的签名授权系统;
D:对销售额最高的产品进行测试,以确定持有产成品的平均天数。
19、分析性程序能使内部审计师预测项目的金额或数量。以下哪项信息不能形成对项目金额或数量的估计
A:追踪贯穿于系统中的交易,确定是否按规定运用了分析性程序;
B:将财务数据与可比期间的数据、预期的结果(如预算和预测),以及类似的行业数据进行比较;
C:研究财务数据要素间的关系,根据公司的经验,可以预期到这种数据间的关系与可预测的模型是保持一致的;
D:研究财务数据与相关的非财务数据间的关系。
20、以下哪项雇佣程序能够对求职申请中所提供信息的正确性进行最好的控制?
A:要求申请者在提交申请的同时提供非正式的成绩单复印件,作为他们教育背景的证明。
B:证明申请者品行特点的推荐信必须直接邮寄给招聘单位,而不能由申请者提交。
C:招聘单位给参加最后一轮选拔的每一名申请者的上一个就职单位打电话,证实他们的就职时间长短和职位情况。
D:要求申请者签署申请表中的信息是真实而正确的,作为对申请表中信息真实性的确认。
21、以下哪项能对制造商的管理层可能存在的财务报表舞弊迹象做出反映:
A:趋势分析透露:(1)销售额增长50%,(2)销售成本增长25%;
B:比率分析透露销售成本占销售额的一半;
C:同等规模的行业分析显示:(1)公司的销售成本占销售额的40%,(2)行业平均销售成本占销售额的50%
D:同等规模的行业分析显示:(1)公司的销售成本占销售额的50%(2)行业平均销售成本占销售额的40%。
22、在过去的一周时间里,某公司的长途电话费是以往电话费的三倍。审计师可以使用以下哪种审计技术来进行实时例外检查
A:绕过计算机审计;
B:内嵌审计模块;
C:平行模拟;
D:桌面方法检查。
23、个人电脑程序的密码用来阻止
A:不精确的数据处理;
B:对计算机的非法进入;
C:对数据文件的不完整更新;
D:非法的使用软件。
24、如果内部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所在单位应该
A: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B: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C:开除
D:调离工作岗位
25、某组织正组建一个内部审计部门。由于主计长在此之前没有与内部审计师交往的经验,故建议审计主管向外部审计师汇报;但内部审计主管可直接向主计长报告任何重大事项,主计长然后将这些关注事项通报给董事会。下列那些陈述是正确的?
A:由于内部审计主管可以直接与董事会联系,内部审计部门具备独立性;
B:由于内部审计主管向外部审计师汇报,内部审计部门不具备独立性;
C:由于主计长没有内部审计经验因而内部审计部门不具备独立性;
D:由于公司没有要求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因而内部审计部门不具备独立性。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利用以下信息回答问题.审计人员在对货运部门进行营运审计。他从货运部门的文档中选择了45份货运日志作为样本,其中44天的日志的装运数量达到了日常限额。在这一测试基础上,审计人员得出结论,货运部门在满足限额方面是有效的。关于审计人员的结论,以下哪一项可能是正确的?
A:这一结论使得不需要进行任何效率测试
B:从这一结论,审计人员可以断定货运部门有效地履行了职责
C:选择用以测试的样本量不足以证实这一结论
D:以上均不正确
2、为了提高内部审计效率,内部审计师能够依赖外部审计师的工作是
A:与内部审计师配合实施的外部审计工作。
B:主要关注经营目标和经营活动的外部审计工作。
C:在内部审计之后实施的外部审计工作。
D:按照IIA的《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的外部审计工作。
3、审计委员会最有可能参与对以下哪项内容的审批工作?
A:审计人员的提拔和加薪;
B:内部审计报告中审计观察结果和审计建议;
C:审计工作时间表;
D:任命首席审计官。
4、结束会议的作用之一是协助内部审计师
A:根据业务客户的反馈意见来审核并证实审计报告的恰当性;
B:针对发现的不足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C:审核内部审计师的业绩
D:向管理层提交最终审计报告。
5、公司新近任命原经营经理出任首席审计执行官。新任的审计执行官既不是注册内部审计师,也不是IIA的成员。内部审计活动的工作是严格按照审计执行官的要求开展的,而非IIA的标准。4名助理内部审计人员都是IIA的会员,但都不是注册内部审计师。依据IIA的道德规范,助理审计人员的最佳行动方案是
A:鉴于他们都不是注册内部审计师,因此不需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B:应遵守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
C:必须尊重组织的法律地位和道德目标,可忽视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
D:必须辞去他们的工作以避免不恰当的活动。
6、JAVA程序和Active
X
插件是网络浏览服务器所广泛应用的可执行程序。在以下哪种情况下,该类程序是可控的?
A:使用防火墙系统
B:适用安全网络连接系统
C:可执行程序来源确定
D:该主页属于组织本身
7、作为决策过程的一部分,在筛选替代的解决方案时,通常会考虑到有关强制的和难以明了的问题,以寻求效果和效率的最大平衡。当选择的行动方案符合最小限制并能解决问题时,管理者可对外说是
A:令人满意的;
B:最优化的;
C:最理想的;
D:最大限度的。
8、对于许多跨职能部门的活动,那种组织结构最有效?
A:距阵型
B:项目型
C:智能型
D:任何组织
9、在审计计划阶段,审计人员应设计审计目标和程序来评估与被审计的活动相关的风险,此处风险定义是
A:帐户余额或交易类别以及相关的认定包含可能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误报的风险。
B:事件或行文对被审计的经济活动产生负面影响的概率。
C:没有遵守组织政策、计划和程序或没有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D:未完成经营活动的既定目标。
10、下面哪一项数据庫控制措施能最有效地保持职责分离,并适合于组织内的用户报告体系
A:系统进入的安全控制;
B:软件修改的控制程序;
C:依赖性检查;
D:备份和恢复程序。
11、通常认为,通过大量生产相同或者相似的产品达到规模经济是大规模制造商保持生产成本持续下降和竞争性的最好方法。选择对于这种观点的最好回答。
A:这种观点对,规模经济会随着生产规模扩大而持续增长。
B:这种观点对,标准成本的更低的单位成本会继续保持竞争优势。
C:这种观点不对,规模经济不能再从长的生产周期中获益。
D:这种观点不对,产品灵活性和多样性需要用来保持竞争优势
12、为了确定审计活动的范围,审计人员首先对内部控制系统进行初步评价。一旦初步评价的结论表明内部控制不恰当,接下来应当采取的程序是
A:在准备审计报告前扩大审计工作;
B:准备描述内部控制系统的流程图;
C: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发生损失的例外条款;
D:实施更恰当的内部控制程序。
13、一家公司近来购买了竞争者一部分股票,从长期来看该公司条算收购竞争者,然而,近来该股票的市价不断下跌,该公司可以通过如下哪种方式规避市价下跌的风险?
A:购买该股票的买权。
B:购买该股票的卖权。
C:出售该股票的卖权。
D:得到该股票的认股权。
14、对某制造公司进行审计的一个目的是证实是否所有修复工作都由生产工程师进行检查。为达到这一目的,以下哪一项审计程序将提供最佳证据?
A:追踪返工日志样本到采取的补救措施
B:追踪检查日志样本到返工定单
C:追踪返工定单样本到返工日志
D:追踪返工定单样本到检查日志
15、以下哪项关于绩效与标准比较的陈述是不正确的?
A:目标管理的一个主要优点是将工作表现与目标紧紧联系在一起便于指导纠正活动
B:有关员工参与控制系统可以增加对于期望绩效水平和评价准则的理解
C:属性绩效评估的一个主要优点是准确评价绩效的能力,这使得纠正活动容易开展
D:对于生产过程的任何改动都会使得先前使用的标准或者公司范围内的标准不适用
16、某主计长发现有一个竞争者似乎能接触到该公司的定价信息。内部审计师认为“信息泄露”是在数据从分公司向总公司进行电子传输时发生的。下列控制措施中能最有效地防止信息泄露的是
A:异步传输
B:加密
C:使用光缆传输线路
D:使用口令
17、对于要求3和4,应有的职业关注(professionalcare)
A:得到运用,因为审计人员在这两个领域都给予了合理的关注和能力。
B:没有得到运用,因为审计人员没有对要求4给予合理的关注。
C:没有得到运用,因为审计人员没有对要求3给予合理的关注。
D:没有得到运用,因为审计人员没有对要求3和4给予合理关注。
18、组织的政策和程序是内部控制系统组成部分,它们实施的控制是____
A:前馈控制
B:执行控制
C:反馈控制
D:应用控制
19、对公司应付账款的审计发现,负责维护卖方主文件的人员还可以将卖方发票输入应付账款系统。在撤出会议上,管理层同意纠正此问题。那么,在对应付账款进行跟踪审计时,审计师应该期望发现以下哪种情况?
A:管理层已将维护卖方主文件的人员调到另一部门工作,以保证恰当的职责分工;
B:管理层已比较卖方主文件是否被添加了未经授权的卖方信息;
C:管理层已修改应付账款系统,以防止维护卖方主文件的员工输入发票信息;
D:管理层已修改访问控制系统,以防止员工输入发票信息和批准付款。
20、经理必须在许多不同的情况下进行决策。某经理在以下哪种情况下必须做出主观决策
A:存在不确定性;
B:存在风险;
C:确定性可能会实现;
D:概率能计算出。
21、疏于将采购订单与已批准价格清单进行核对可能引发的相关风险中,最小的一项是
A:临时员工审查采购订单
B:公司政策不要求此项核对
C:供应方为经常交易客户
D:采购部门经理签发采购订单
22、首席审计执行官采取的以下哪项活动在IIA的道德规范内可看作是在职业上是道德的
A:首席审计执行官决定拖延对分部的审计,以便分部经理(审计执行官的亲戚)有时间将“有些事情进行整理”;
B:为节约公司资源,首席审计执行官以所有助理人员都是新人,不会从培训中受益为由,取消了所有助理人员未来2年的培训;
C:为节约公司资源,首席审计执行官限制了对国外分部的审计程序,以便从国外经理处证实没有发生主要的人事变动;
D:首席审计执行官拒绝向作为业主之一的父亲提供有关公司的经营信息。
23、一个会计部门的职员,将一些不存在的供应商的虚假发票输入系统,所有的支付都被寄到一个地址。审计师怀疑这是一种欺诈。检查这种欺诈的最有效的计算机审计技术是
A:使用审计自动化软件,在多个文件中比较地址,打印出所有重复的地址,进行检查;
B:用整合测试设施对应用程序的控制措施进行检查,寻找意外的结果;
C:使用几个供应商作为测试数据,寻找意外的结果;
D:对计算机程序变化进行一次完全审计。
24、哪种支付计划会给公司带来全面的改善?
A:a.自助餐式福利
B:b.以技能为基础的评定
C:c.利润分享
D:d.一次性薪金增加
25、保证计算机程序库的安全,以下哪种方法最好?
A:a.安装程序访问日志系统
B:b.监视程序库介质的物理访问
C:c.限制物理的和逻辑的访问
D:d.拒绝来自远程终端的访问
篇2: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山西省,管理办法,煤矿安全生产,培训
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培训,规范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安全
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培训,规范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的通知》(晋政办函【2010】7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管理水平及生产技能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四条
本办法以及配套实施细则所称煤矿企业是指省属五大煤矿集团公司、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地方煤矿主体企业,前述各单位所属的子分公司,各类煤矿。
所称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下同)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其中:
主要负责人是指对煤矿生产和安全负全面责任、有安全生产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的董事长、法人代表、总经理、矿长。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分为A、B两类:
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矿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通风区队长(矿长助理)。
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科、队)负责人。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煤矿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具体指:井下电气、井下爆破、安全监测监控、瓦斯检查、安全检查、提升机操作、采煤机(掘进机)操作、瓦斯抽采、防突、探放水等作业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具体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煤矿矿长除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外,还应当接受矿长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煤矿各生产作业班组的班组长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除班组长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其中,生产作业人员还应结合具体工作岗位接受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井下新工人在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和《上岗证》后,须跟班实习满4个月以上,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六条
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标准、教考分离”的原则。
省煤炭工业厅负责指导和管理全省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全省煤矿矿长资格、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全省煤矿企业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的审核发证工作。
各市煤炭工业局负责指导和管理所监管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的培训、考试工作;负责班组长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市属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各县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所监管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所监管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省属五大煤矿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指导和管理本集团公司及所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的培训、考试工作;负责班组长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所属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考核和发证管理工作。
各类煤矿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组织日常安全培训。具体负责所属从业人员日常安全培训、考核的组织管理;负责所属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年度再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所属相关人员的岗前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第七条
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要把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落实以“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培训责任体系;要建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建设满足本企业(煤矿)安全生产培训需要的教育培训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完善师资队伍建设;要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费,确保从业人员按规定接受与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第二章
从业人员准入条件
第八条
煤矿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二)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煤矿企业总经理、煤矿矿长以及除副董事长以外的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煤矿矿长还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第十条
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含技校、职高)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
第十一条
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防突工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所述人员,以及煤矿特有工种,应结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提升专业学历,分阶段达到学历要求。
第三章
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
煤矿矿长资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以及班组长资格的培训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
煤矿矿长资格培训,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省属五大煤矿集团公司(及其子分公司、所属煤矿)和中央在晋煤矿企业(及其子分公司、所属煤矿)的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由具备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承担;
上述以外的煤矿企业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由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承担;
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培训、班组长的资格培训由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承担。
第十四条
煤矿矿长资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以及班组长资格的培训,要严格执行国家局制定的培训大纲,使用规范的培训教材,按规定要求组织进行。
除班组长以外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的培训大纲参照国家局制定的《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试行)执行。
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日常安全培训的培训大纲由煤矿自行制定,并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优先选用国家局组织编写或推荐的安全培训教材;鼓励煤矿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编写实用的、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和日常安全培训教材。
第十六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要求不得少于规定学时。
第十七条
各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省属五大煤矿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要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做好安全生产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
第十八条
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制度和培训档案,落实培训计划,严格按培训大纲组织教学。
承担煤矿矿长资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以及班组长资格培训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授课教师必须持证上岗。
第四章
考核发证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严格按“教考分离”原则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煤矿矿长资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班组长资格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的考核严格按国家局或省煤炭工业厅制定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组织进行;
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日常安全培训的考核标准由煤矿自行制定,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一条
培训期满,按规定考核合格后,由考核发证单位发放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考核发证单位应当自培训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考试,并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时,应当派员进行现场监考,监考人员不得少于2人。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证工作。
第二十三条
考核发证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发证档案,规范管理。
第五章
证书管理
第二十四条
资格证书为持证人任职或上岗的有效凭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无故扣留或占有持证人的资格证书。
第二十五条
资格证书不得随意涂改,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证书丢失或损毁,应及时到发证机关办理补办手续。
第二十六条
已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班组长,不需再持《培训合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
持有“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或“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且具备相关学历的,可在B类安全生产管理岗位任职。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类煤矿企业要完善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持证上岗监督检查。
各类煤矿企业要完善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做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组织管理,严格持证上岗。
第二十九条
各市煤炭工业局、省属五大煤矿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须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集中检查活动。结合日常安全培训检查,全年检查培训机构数量要求达到总数的100%;检查煤矿企业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
各类煤矿要安排专职部门,对所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必须覆盖所有从业人员,并建立检查台账。
第三十条
有违反《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44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总局令52号)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3年6月1日起执行。2010年9月2日印发的《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晋煤培发【2010】95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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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山西省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山西省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本文关键词:山西省,尾矿,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
山西省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本文简介:山西省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监督,实现尾矿库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尾矿库的建设、生产运行、闭库、闭库后
山西省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本文内容:
山西省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监督,实现尾矿库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尾矿库的建设、生产运行、闭库、闭库后再利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名词解释]本规定所称尾矿库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者者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或者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
第四条
[安全生产原则]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
[政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内尾矿库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部门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企业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尾矿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尾矿库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尾矿库安全生产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尾矿库建设、运行、闭库应当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程和标准。
第八条
[中介机构责任]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评价单位对其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负责。
第九条
[鼓励条款]鼓励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尾矿库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尾矿压滤干排等先进技术和工艺。
第十条
[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职工的安全技能。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应当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对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一条
[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尾矿库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报告。
第二章
尾矿库建设
第十二条
[选址]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尾矿库选址的监督管理,尾矿库的选址除应遵守有关技术规程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尾矿库选址应当符合土地利用、矿产开采和城乡建设规划;
(二)禁止在大型水源地、国家和省重点保护名胜古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生长栖息地、重要湿地、重要设施和居民区上游3公里内建设山谷型或者傍山型尾矿库,超出上述规定的安全距离由设计单位确定。
禁止在同一沟谷20公里内重复建设尾矿库,超出上述规定的安全距离由设计单位确定。
(三)尾矿库选址应当避开地质构造复杂、不良地质现象严重的区域。
第十三条
[土地审批]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尾矿库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占用土地建设尾矿库。
第十四条
[核准备案]
发展改革部门、经济信息部门负责尾矿库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核准或者备案。生产经营单位除按有关规定提供核准、备案的文件、资料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建立尾矿库的企业必须拥有自主产权的矿山;
(二)尾矿库库容应当满足配套矿山开采选别后尾矿堆存需要,尾矿库服务年限不应少于5年。
(三)尾矿库安全预评价报告。
第十五条
[初步设计]尾矿库建设项目应当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依据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编制初步设计。
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坝高30米以上尾矿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应当由具有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
[初步设计审查]
尾矿库建设项目核准或者备案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尾矿库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安全监管、环境保护、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尾矿库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有关专篇进行审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尾矿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的安全设施设计。其中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尾矿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10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1000万立方米)的尾矿库由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
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二)建设项目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三)用地审批手续;
(四)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尾矿库库址、等别、坝型、排洪方式等重大事项变更的,应当由有资质设计单位重新设计,并报原审批单位审查批准。未经批准,建设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七条
[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
第十八条
[施工建设]尾矿库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施工图组织施工建设,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隐蔽性工程实行分阶段验收,并将验收资料存档。
第十九条
[安全验收评价]尾矿库建设项目在申请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坝高30米以上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应当由具有甲级资质的中介机构承担。
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
尾矿库建设项目核准或者备案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环境保护、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对尾矿库建设项目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申请尾矿库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二)
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合格和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资料;
(三)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竣工报告和竣工图;
(四)监理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和监理报告;
(五)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
(六)法定代表人、尾矿库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有关资料;
(七)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三章
尾矿库生产运行
第二十一条
[安全许可]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得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其尾矿库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第二十二条
[事项变更]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下列事项进行变更:
(一)筑坝方式;
(二)坝型、坝外坡坡比、最终堆积标高和最终坝轴线的位置;
(三)坝体防渗、排渗及反滤层的设置;
(四)排洪系统的型式、布置及尺寸;
(五)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或者废水进库;
(六)设计排尾能力等。
第二十三条
[安全评价及整改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每三年对尾矿库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被确定为危库、险库和病库的,应当分别采取下列措施:
(一)确定为危库或者出现严重险情的,应当立即停产,进行抢险,并向上级单位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二)确定为险库的,应当立即停产整治,限期消除险情;
(三)确定为病库的,应当按照正常库标准限期进行整治,消除事故隐患。
第二十四条
[坝体勘察]上游式尾矿坝堆积至最终设计坝高1/2?—2/3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对坝体进行勘察,并进行稳定性专项评价。
第二十五条
[应急抢险]尾矿库出现下列重大险情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
(一)坝体出现严重的管涌、流土等现象,威胁坝体安全的;
(二)坝体出现严重裂缝、坍塌和滑动迹象,有垮坝危险的;
(三)库内水位超过限制的最高洪水位,有洪水漫顶危险的;
(四)排水井倒塌或者排水管(洞)坍塌堵塞,丧失或者降低排洪能力的;
(五)其他危及尾矿库安全的险情。
第四章
尾矿库闭库和闭库后再利用
第二十六条
[闭库申请]
达到设计坝高、设计库容或者者停止使用的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实施闭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吊(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闭库程序]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闭库:
(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闭库安全现状评价,并报原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闭库设计,并报闭库安全现状评价备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三)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承担闭库施工和施工监理;
(四)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并实施土地复垦。
库容小于10万立方米、坝高低于10米,并已干涸的尾矿库,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取简易闭库处理措施,摊平复垦。
第二十八条
[闭库验收]闭库工程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设施及安全防范措施验收;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土地复垦验收;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环境安全设施及防范措施验收。
第二十九条
[强制闭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闭库:
(一)废弃或者停用的尾矿库。
(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后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
(三)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相关证照,擅自投入运营的;
废弃或者停用的无主尾矿库,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闭库。
第三十条
[闭库管理主体]尾矿库闭库和闭库后的管理工作由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解散或者关闭破产的,由生产经营单位出资人或者者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无出资人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管理单位,并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闭库后的土地使用权属发生变更的,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回采再利用]尾矿库闭库后回采再利用时,应当经原闭库验收单位同意,按照尾矿库建设的规定进行技术论证、工程设计和安全评价。尾矿库再利用完成后,应当按照尾矿库闭库的规定,重新实施闭库。
第三十二条
[闭库准备金]尾矿库闭库实施准备金制度。
闭库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从尾矿库投入使用开始提留,专户储存,专款使用。提留额度按照尾矿库使用年限和闭库费用合理确定。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五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职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尾矿库安全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设置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三)保证尾矿库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四)按照设计和技术规程进行作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计划;
(五)建立尾矿库工程档案;
(六)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四条
[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尾矿库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和排洪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
第三十五条
[值班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巡检。
第三十六条
[隐患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第三十七条
[监测监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装监测监控系统,对尾矿库进行实时监测:
(一)已建成运行的山谷型或者傍山型尾矿库下游3公里以内,存在居民区和重要工业设施且无法搬迁的;
(二)同一沟谷里建有两个尾矿库的。
第六章
政府监管
第三十八条
[政府安全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本行政区域内的选矿厂及尾矿库发展规模和数量。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尾矿库,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出现险情时,组织相关人员撤离。
第三十九条
[政府安全检查]省人民政府每年、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每半年、县级人民政府每季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尾矿库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检查。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汛期之前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尾矿库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
第四十条
[基层监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非法占地建设尾矿库,或者尾矿库出现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一条
[部门监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对下列事项进行监管:
(一)未经选址审查非法建设尾矿库或者使用无资质的建设单位进行尾矿库建设的;在尾矿库下游未经批准建设厂矿、构筑房屋和工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地质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监理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作业技术规范进行作业的,由城乡规划部门依法查处。
(二)尾矿库建设项目未经核准或者备案开工建设的,由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尾矿库或者闭库时不履行复垦义务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查处。
(四)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非法建设选矿企业或者尾矿库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五)未进行尾矿库排污登记或者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造成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及超标排污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查处。
(六)严禁在河道内建设尾矿库。对现存河道范围内的已建尾矿库,由河道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管理。
(七)对已许可且无自主产权矿山相配套的选厂尾矿库、服务年限不足五年的尾矿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延期手续。
第四十二条
[部门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的相关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第四十三条
[供电单位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对非法、违法选矿企业尾矿库作出处理决定后,可以通知供电单位停止供电。
供电单位不得为非法、违法的尾矿库提供服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建设规定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尾矿库建设或者使用,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开工的;
(二)未经批准对尾矿库建设项目设计中的库址、等别、坝型、排洪方式等重大事项进行变更的;
(三)安全设施竣工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
第四十五条
[未经安全许可擅自生产的处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未依法取得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生产运行有关规定的处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责令停止尾矿库生产运行,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对生产运行中尾矿库筑坝方式、坝型、坝体防渗、排洪系统、设计外的其它尾矿废料废水进库等事项进行变更的;
(二)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对确定为危库、险库和病库的,未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治的;
(三)上游式尾矿坝堆积至1/2?—2/3最终设计坝高时未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坝体进行勘察及稳定性分析的;
(四)出现险情未启动应急预案,未采取应急措施的。
第四十七条
[违反闭库有关规定的处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三十条、三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尾矿库达到设计坝高、设计库容或者停止使用而未申请实施闭库的;
(二)未按规定程序实施闭库的;
(三)对尾矿库闭库和闭库后不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的;
(四)未经批准对闭库后尾矿库实施再利用的,或者再利用结束后未重新实施闭库的;
第四十八条
[违反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生产经营单位在尾矿库安全管理中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责令停止尾矿库生产运行,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建立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二)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
(三)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定期进行演练的;
(四)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岗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的;
(五)未建立尾矿库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存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
第四十九条
[未安装监测监控系统的处罚]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未按规定安装尾矿库监测监控系统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限期闭库,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生产经营单位对尾矿库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处以罚款。
第五十一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责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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