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住房公积金方案2017.06.21 本文关键词:住房公积金,方案,公司,2017.06
公司住房公积金方案2017.06.21 本文简介:公司住房公积金方案一、公司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企业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既是国家对企业的要求,也是为企业减税降负、为员工长远发展之需要。1、为员工购房提供低利率房贷,减轻员工购房经济负担。2、合理避税,实际提高了员工的薪资水平。3、有利于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稳定公司人才队伍。4、有利于规范公司
公司住房公积金方案2017.06.21 本文内容:
公司住房公积金方案
一、公司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目的
企业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既是国家对企业的要求,也是为企业减税降负、为员工长远发展之需要。
1、
为员工购房提供低利率房贷,减轻员工购房经济负担。
2、
合理避税,实际提高了员工的薪资水平。
3、
有利于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稳定公司人才队伍。
4、有利于规范公司管理,完善公司福利制度,合理控制员工住房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5、有利于规避法律风险。
二、缴纳范围
1、公司正式办公职员及管理人员。
2、遵循缴纳准则:
1)员工自愿申请;
2)试用期员工、勤杂人员不购买;
3)不缴纳社保费用的人员,不购买;
4)公积金与社保购买单位一致;
5)员工本人要求提高缴费基数的,其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三、缴费标准
1、缴费公式
缴存额=公积金缴费基数╳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公积金缴费基数╳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
2、
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1)法律法规文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淄博市政府令第98号)。
2)
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7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15482.01元(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60.67元)。最低月缴存基数按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为1810元,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为1640元,高青县、沂源县为1470元。任何单位不得等额、定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建议我公司以1800元/月为公司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最低标准。
3)
缴存比例
严格执行控高保低政策。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淄住字〔2013〕78号),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经济效益好、有条件的单位可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至12%,即个人12%,单位12%,单位缴存比例不得高于职工个人缴存比例。
四、综上所述,缴存方案如下表:
公积金缴存费用表
层级
月缴存基数
缴存比例
人数
个人月缴存额
公司月缴存额
个人年缴存总额
公司年缴存总额
公司及个人年缴存总额
高管
4500
5%
1
225
225
2700
2700
5400
4500
12%
1
540
540
6480
6480
12960
管理
2200
5%
1
110
110
1320
1320
2640
2200
12%
1
264
264
3168
3168
6336
职员
1800
5%
1
90
90
1080
1080
2160
1800
12%
1
216
216
2592
2592
5184
五、公积金的提取
1、个人购买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提取住房公积金。
2、个人购买住房,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凭相关证明,可以在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3、
员工离职的,凭相关证明,可以在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六、本方案自公布之日始实施。
2017年06月21日
篇2:市管理中心党总支书记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讲话稿
市管理中心党总支书记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讲话稿 本文关键词:党总支,工作会,管理中心,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市管理中心党总支书记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讲话稿 本文简介:市管理中心党总支书记2017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讲话稿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既是对2016年党建工作回顾,也是开启2017年党建工作新的起点。过去一年,在市府办党组和系统党委的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
市管理中心党总支书记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讲话稿 本文内容:
市管理中心党总支书记2017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讲话稿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既是对2016年党建工作回顾,也是开启2017年党建工作新的起点。过去一年,在市府办党组和系统党委的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机关党旗红、‘五个xx’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有效推进“1263”党建工作机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中心党建、精神文明与业务工作齐头并进,取得明显成效。
——看齐对标,主动融入大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动对标中心工作要求,找准服务中心的契合点和切入点,深化对“五个xx”建设的理解认识,锁定融入方向,提振创业激情,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消费的平台作用,推动公积金在“五个xx”建设中展风采、作奉献、树形象。
——创牌亮旗,丰富主题实践。积极开展“机关党旗红、‘五个xx’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结合中心实际打造“公积金、党旗红、安居梦、民生情”的党建品牌项目。每位党员不忘初心,服务民生,“从今天做起,从眼前做起,从小事做起”,立足岗位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突出核心价值和服务宗旨,让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化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取消提取表格、复印件等提速增效的举措,正是公积金中心党旗红最生动的说明。
——固本强基,夯实组织基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做好党风廉政和安全稳定工作,为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发展保驾护航。我们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就是制度约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就是强化自律。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就是要让大家加强和规范自身作风,偏差得以修正,好得争取更好,营造担当作为、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2016年,我们以第三名的优异成绩荣获市直机关“十佳巾帼服务品牌”,永春县管理部被评为全省住建系统先进集体。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大家尽职工作,真诚服务,为公积金中心这个品牌一起努力的成果。成绩永远代表过去,新的一年新的征程。2017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和“五个xx”建设,以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为主线,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重点,以深入扎实开展“机关党旗红,‘五个xx’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要持续深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六中全会、省市党代会精神与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党员干部要继续做好表率,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二是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各党支部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支部工作法”,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创新组织生活方式方法,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工作精神,中心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党内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各党支部要继续加强学习教育,抓学习党内法规,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自觉性。要严明纪律规矩,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践行“八不”行为规范,工作中更加注意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从小处规范细处严抓。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心中有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风清气正,气正心齐的党风作风需要我们每个人身体力行和责任担当,良好的作风是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
四是持续创建精神文明。认真做好省级文明单位总评和2017市级文明单位推荐申报工作,以创群众满意窗口、创优质服务品牌、引领中心精神文明建设更进一步。
五是突出党建特色品牌。深入开展“机关党旗红、‘五个xx’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立足中心实际,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强化服务制度、打造服务品牌,积极展示中心党组织和党员的作为和风采,切实打响“公积金、党旗红、安居梦、民生情”党建品牌。
风正济时,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仍需策马扬鞭。新的一年,承载新的梦想,开启新的希望。让我们迎着朝阳,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撸起袖子加油干,为住房公积金又好又快发展和推进“五个xx”建设贡献力量。
新的一年,金鸡报晓,以此提前给大家拜个早年,衷心祝福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篇3:公积金缴存方案(拟)
公积金缴存方案(拟) 本文关键词:公积金,缴存,方案
公积金缴存方案(拟) 本文简介:公积金缴存方案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
公积金缴存方案(拟) 本文内容:
公积金缴存方案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我市2009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为10646.25元),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为此我们拟定公积金缴存方案如下:
方案一:
缴存基数
个人承担
公司承担
备注
月工资
5%
5%
月工资超3倍的制定缴存基数上线标准,例如最高缴存基数为10000元。
该方案中的月工资不包括佣金、奖金以及其他现金奖励等。按照有关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超过部分需要纳入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东莞市城镇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为11640元,故此方案设定最高缴存基数为10000元,未超过11640元,无需计征个人所得税。
方案二:
缴存基数
个人承担
公司承担
备注
固定基数
5%
5%
普通员工基数:3000元
主管级员工基数:4000元
经理级员工基数:8000元
总监级以上基数:10000元
该方案中设定固定缴存基数的意义在于方便财务核算,同一职级的缴存基数相同,缴存金额也相同。最高缴存基数设定为10000元,未超过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11640元),无需计征个人所得税。
方案三:
缴存基数
个人承担
公司承担
备注
月工资
5%
5%
月工资超3倍的制定缴存基数上线标准,例如最高缴存基数为10000元。
月工资
10%
5%
月工资
12%
5%
该方案中个人承担比例最高为12%,未超过规定缴存比例。最高缴存基数设定为10000元,未超过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11640元),无需计征个人所得税。
方案四:
缴存基数
个人承担
公司承担
备注
月工资
5%
5%
月工资超3倍的制定缴存基数上线标准,例如最高缴存基数为10000元。
个人实际承担19%的,操作时可写承担12%。
月工资
12%
5%
月工资
19%(实)
12%(虚)
5%(实)
12%(虚)
该方案中个人承担比例最高为19%,可满足个人缴存要求,但为了帮员工合理避税,操作时可写个人承担12%、公司承担12%,个人和公司都未超过规定缴存比例12%。最高缴存基数设定为10000元,未超过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11640元),无需计征个人所得税。
方案五:
缴存基数
个人承担
公司承担
备注
固定基数
5%
5%
普通员工基数:3000元
主管级员工基数:4000元
经理级员工基数:8000元
总监级以上基数:10000元
个人实际承担19%的,操作时可写承担12%。
固定基数
12%
5%
固定基数
19%(实)
12%(虚)
5%(实)
12%(虚)
该方案中设定固定缴存基数的意义在于方便财务核算,同一职级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金额相同。个人承担比例实际最高为19%,满足个人缴存要求,但为了合理避税,操作时可写个人承担12%,公司承担12%,合计24%,个人和公司都未超过规定缴存比例12%。最高缴存基数为10000元,未超过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11640元),无需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