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之星奖用于奖励在艺术设计、广告设计等竞赛和活动方面有突出 本文关键词:之星,广告设计,艺术设计,竞赛,奖励
设计之星奖用于奖励在艺术设计、广告设计等竞赛和活动方面有突出 本文简介:上海金融学院人文艺术系设计之星奖评选办法(暂行)设计之星奖用于奖励在艺术设计、广告设计等竞赛和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每年评定一次,学生申报此项奖学金时,需附有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发表作品的原件、复印件等)。具体评选办法如下:一、参评对象人文艺术系全日制在籍在校按时注册的学生。
设计之星奖用于奖励在艺术设计、广告设计等竞赛和活动方面有突出 本文内容:
上海金融学院
人文艺术系设计之星奖评选办法(暂行)
设计之星奖用于奖励在艺术设计、广告设计等竞赛和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每年评定一次,学生申报此项奖学金时,需附有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发表作品的原件、复印件等)。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
人文艺术系全日制在籍在校按时注册的学生。
二、参评基本条件
1.
本年度课程经无不及格者。
2.
积极参与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书法、绘画等方面竞赛和公益活动并有突出表现者。
3.
当年度在学校和系部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警告或警告以上)。
三、评选时间
每年评定一次,每年12月开始申报,次年1月公布获奖名单。
四、获奖比例及奖金
1.
评选总比例一般不超过学生总数的6%(每年根据学校下拨的特色奖学金可用额度会做适当的调整)。
2.
奖励名额及标准:一等奖1项,奖励金额800.00元/人;二等奖3项,奖励金额500.00元/人;三等奖5项,奖励金额300.00元/人。
五、评选办法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自行报送材料,报送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发表作品的原件、复印件等),并于每年的12月1日至12月15日向系部提出申请。
2.
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日期为准,原则上当年度的奖项在当年申请。
3.
由系部学术委员会择优筛选,根据当年度申报学生得分依从高到低来排序,并参照艺术类专业教师推荐意见,最后根据名额确定等第并报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4.
审核后获奖名单将在本系公告栏公示一周,接受学生举报、投诉,并做相应处理。
六、评分细则
级别
特等奖
一等奖
或金奖
二等奖
或银奖
三等奖
或铜奖
入围奖
或优秀奖
全国性(国家、部委、协会等)竞赛
10
10
8
5
2
地区性(省市、厅局、地方协会等)竞赛
6
6
4
3
1
其他高校竞赛
4
4
2
1
0.5
本校竞赛
2
2
1
0.5
/
1.
以下四个奖项获奖作为国家性竞赛计算得分: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
中国广告学院奖
中国广告协会主办
金犊奖
台湾时报主办
oneshow金铅笔奖
美国oneclub主办
2.
如同一个竞赛或活动分级评选的,同一作品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申报人可自选其中一项作为申报评选的材料,分数不能累计。
3.
同一个竞赛或活动不同作品获得多个奖项可以累积计分。
4.
两人或多人合作项目获奖,第一作者获得该项目的60%得分,其余作者均分剩余的40%得分。
5.
对有异议的竞赛级别由系学术委员会审定获奖等第。
6.
参与社会或企业的招投标项目、社会实践项目,作品入选加2分,作品被采用加5分,具体得分由艺术协会指导教师确定。
7.
对于艺术作品或艺术类论文发表在刊物上的参照相应等级,由系学术委员会审定。
8.
当年度参加无偿献血的学生可加1分。
9.
当年度应征入伍的学生可加1分。(应征入伍学生可授权他人代申请)
七、其它
1.
奖学金比例及奖金每年要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处下拨的院系特色奖学金可用额度做相应的调整。
2.
本办法如与《上海金融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有出入,以学院文件为准。
3.
本办法由人文艺术系负责解释。
上海金融学院人文艺术系
2009年11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