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10年度农机安居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青岛市,安居,实施方案,工程项目,农机
青岛市2010年度农机安居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附件:青岛市2010年度农机安居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2010年中央1号文件、市委5号文件精神以及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进一步加快全市农机库房建设,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事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更好地为全面建设
青岛市2010年度农机安居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附件:
青岛市2010年度农机安居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2010年中央1号文件、市委5号文件精神以及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进一步加快全市农机库房建设,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事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
体要求,紧紧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产增收中心目标,本着“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农民或农机服务组织建设,政府给予适当资金补助。通过资金扶持,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解决大中型农业机械无处存放的突出困难,引导和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提高机械保养水平,延长机械使用年限,推进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不断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上下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
(二)统筹安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向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获)机倾斜,向农机合作社、农机协会和农机大户倾斜。
(三)政策导向与充分尊重农民农机库房建设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操作公开、公正、规范和程序科学、简便、高效的原则。
(五)先建后补原则。申请补助的个人或组织须待库建成后,市农机局、财政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达到建设标准要求的,给予财政补助。
三、申报条件
申请项目的农机专业合作社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实质性的合作内容,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2、发展规模较大。成员人数50个以上,拥有大中型农业机械20台套以上,农机原值300万元以上,成员年纯收入水平比当地非成员农民年纯收入水平高出20%以上。
3、运行机制规范。依法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农民社员占社员总数80%以上;为成员统一组织农业机械作业要占社员农机作业总量的50%以上;可分配盈余60%以上按照与成员的作业(交易)量(额)返还;农机专业合作社已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记载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成员的公积金份额、成员与合作社的作业(交易)量(额)、盈余返还、股金分红等。已建立盈余分配机制的优先考虑。
4、组织机构健全。设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长(或理事会)和执行监事(或监事会)等机构,并有明确的职责;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并有出席成员签名的会议记录。
5、章程制度完备。有符合本合作社发展特点和要求的章程;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有完善的成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决策议事规则、社员管理、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
6、服务能力较强。农机作业服务面积1万亩以上,与成员在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市场服务等方面具有稳定的服务关系,实现了统一农业机械及零配件的采购和供应,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培训,统一服务品牌,统一作业市场管理等“四统一”服务。达到“四化”标准的优先扶持。
四、项目内容和资金计划及使用方向
(一)项目内容。项目资金用于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新建或改建农业机械(配套机具、农机配件)库房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资金计划。根据各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确定全市共扶持10处(各市扶持数量,主要根据2009年底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分配。胶州市3个,平度市、莱西市各2个,即墨市、胶南市各1个,青岛原种基地1个),以村级和乡镇站为基础组建的合作社为主,扶持资金为每个不超过10万元。
(三)使用方向。项目采取先建设后补助的方式,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不得挪作他用。土地费用不列入补助范围。
五、工作程序
由各市农机、财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科学、公正、公开地做好项目的筛选和推荐工作,编写申报材料,确保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一)青岛市农机局、财政局制定印发《青岛市2010年度农机安居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二)各市农机主管部门公开发布项目有关要求,农机专业合作社自行申报。
(三)各市农机局、财政局对申报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审核,按申报的先后顺序确定补助对象。
(四)项目完成后,各市农机局、财政局组织编制申报书,于10月底以前,以正式文件联合上报青岛市农机局和青岛市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各市农机局、财政局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项目验收组对实施项目进行初验,市农机局、财政局联合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
(六)市财政局根据项目验收报告下达资金。5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
六、项目要求
(一)建设标准
1、项目占地面积700平方米以上,所用土地符合当地要求。
2、以存放一台大型联合收获机的库房为一个标准间,设计长、宽、高度一般为8.5mX4.5mX3.9m(玉米联合收获机的长、宽、高分别为7.5mX3mX3.47m),厚度0.24m;院墙厚度0.24m,高度不超过2.5m。具体设计可以根据存放机械的情况因地制宜。建设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新建和改建并行,基本标准为砖混或砖混墙体、钢架结构加彩钢瓦屋面,库房总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0平方米。造价不超过当地同类建筑的一般价格。
(二)建设要求
1、有工程设计图纸。
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
3、有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项目监理报告。
(三)材料申报
申请项目的农机专业合作社须报送以下材料的正件及2份复印件(A4纸,同时报送电子版)
1、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以及注册登记确认的成员名册。
2、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
4、土地准用证明材料。
5、项目设计图纸。
6、施工单位出具的项目发票。
7、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报告。
七、联系方式
青岛市农机局监督管理处
附件1:
2010年农机专业合作社
农机安居工程项目书
单
位
全
称: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
系
电
话:
市
主
管
部
门: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人:
填
报
日
期:
一、
项目申报单位**专业合作社
二、
专项资金名称
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安居工程补贴资金
三、资金状况(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
自
有
资
金
额
申请补助资金额
四、本合作社的总体情况
1、注册登记部门和时间
2、法人代表身份及其他相关情况
3、成员人数和地区分布
五、本合作社的运行情况
1、专业合作的作业范围、作业模式、生产经营形式、收益分配方式
2、到2009年底的财务收支状况、资产负债状况
六、申请扶持的内容及对本合作社的意义
七、计划实施的目标、步骤及时间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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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资金使用和项目申报意见表
农机专业合作社财务专用章:(盖章或由财务人员签名)
具体用途
支出内容
任务数量
支出标准(万元)
支出金额(万元)
资
金
使
用
方
向
合计金额
---
---
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全称:
账
号:
农机专业合
作
社
意
见
本农机专业合作社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章*年*月*日
审
核
推
荐
意
见
农机局负责人:
财政局负责人: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
综
合
验收意
见
综合验收组组长签名:
(公章)*年*月*日
附件2:
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申报单位名称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身份
手机号码
成
员
人
数
网站网址
注册登记时间
主要生产
经营项目
社员出资额
(万元)
产品商标(服务品牌)名称
机械数量(台套)
其中大中型机械数量(台套)
从事何种
农机服务
机耕
○
机播
○
机收
○
维修
○
农业工程
○运输
○
农产品初加工
○
其他
○
主要
作业区域
本县
○
本地市
○
本省
○
省外
○
境外
○
农机原值(万元)
服务面积(亩)
是否制定实施
生产质量标准
2009底年
资产总额(万元)
2009年底经营服务总收入(万元)
2009年底前纯收益(万元)
2009年底前盈余返还总额(万元)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备
注
说明:表中有○符号的项目,请在○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