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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检察长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四份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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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检察长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四份汇编 本文简介:2015年法院+检察长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四份汇编【篇一】关于权力,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权力的来源、权力的行使以及权力与责任、义务之间的关系。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权力是人民的

法院+检察长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四份汇编 本文内容:

2015年法院+检察长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四份汇编

【篇一】

关于权力,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权力的来源、权力的行使以及权力与责任、义务之间的关系。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权力是人民的意志,是人民赋予我们的社会管理职责,这样的权力本质观是符合权力历史发展规律的,也符合权力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要求,因而是正确的进步的权力观。

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能否正确为官用权是最经常、最现实的考验,不仅关系到个人成长进步,更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可以说,“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是关键。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看待权力,正确处理个人同群众的关系、个人同组织的关系、个人同集体的关系、局部同整体的关系,切实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要正确行使权力,始终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决不能把公共权力异化为牟取私利的工具。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当前,我们正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正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而“严以用权”正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现实要求。具体来说,严以用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本质要求。研究和实践都表明,腐败根源在于权力滥用。因此,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守住底线的关键一步。领导干部只有严以用权,谨慎用权,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在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对于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说,自觉做到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该行使的权力不推诿、不扯皮,不超权、不越权、不违规,敢于担当,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各级领导干部要用好手中的权力,牢记神圣职责,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智慧用在攻坚克难上,坚持做到心中有戒,秉公用权;行有所止,规范用权;敢于担当,履职尽责,为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源动力。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公平正义方面承担着特殊作用。检察干警做到“严以用权”,关键是要履行好公正司法的实践者和维护者这一根本职责。一是要着力推动公正司法。要充分汲取“呼格吉勒图案”的经验、教训,认真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坚决防止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的现象,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检察机关在维护公平正义。二是要着力规范自身司法行为。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关键,动真格、敢碰硬,以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的作风,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持续有力地抓下去,不达目的不收兵。三是要着力惩治和预防腐败。检察机关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门机关,在贯彻落实“严以用权”上,不仅要走在前、干在先,而且要发挥专门职能作用,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惩防一体、更重预防的原则,推动锡盟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四是要坚守廉洁从检底线。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廉洁从检,牢记权力姓公不姓私,决不拿检察权做交易,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篇二】

权力与为己圈利及为民谋利是孪生兄弟,权力是为己圈利和为民谋利的平台,圈利是对权力的诱惑,为民谋利是权力的王道。扎紧“严以用权”的笼子,铸牢“权力越轨”的篱笆,就是高扬“严密限权”、“严格治权”的旗帜,杜绝权力成为脱缰的野马。

新华时评以“‘巡视清单’警示‘严以用权’”为题,

疏理了今年首轮中央巡视已经公布的20余份“巡视清单”发现,17个地区中有13个地区都不同程度存在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土地转让等仍是腐败的“高发区”和“重灾区”问题,并多次提到“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跑官要官”、拉票跑要”,河南、山东、甘肃、辽宁等地在提拔任用干部中“程序空转”、一把手说了算、拉票贿选、用人视野不宽、

买官卖官、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导致重大损失等权力破笼、权力寻租、领导干部特权诸多问题。在中央对腐败保持高压态势的情况下,权力依然脱缰形势依然严峻,进一步印证了反腐败问题的艰巨性、长期性。“严以治权”是“严以用权”的基础,“严以治权”的关键,要紧的是规定怎样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是规范用权、什么是失范用权。只有细化重大决策内容、事项、程序、结果的“严以治权”,才能杜绝权力寻租、以权谋取私利、公权用于公事的“严以用权”。

制定刚性制度,为权力戴上可控的“辔头”。理论来自于实践,实践提炼理论、创新做法。根据中央巡视组巡视实际,将巡视实践整理总结,提炼出具有操作性、指导性、前瞻性理论,并将现有制度加以修订完善。针对

以“集体负责”名义规避决策失误、法不责众、问责落空等问题,将执行民主集中制中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逐条进行细化、分项予以规范。比如将会议决定,可明文规定为“一把手”最后发表意见,班子其他成员,可按倒序方法发表意见依次发言;在提拔干部的推荐时,针对“程序空转”、“徒有形式”影响公平公正的影响用人公信力等问题,可将民主推荐环节的现场不予公布及少数人私下统计做法,改为现场公示得票,消除公众质疑和

“一言堂”的提前铺垫;尤其针对以“集体负责”名义,出现的实则最终“无人负责”,无法追责等问题,可按权力职位大小,或顺序排序,实行集体追责,在班子成员的提拔任用、评优树先时,可实施集体、个人、成员整体“一票否决制”,形成集体负责、人人担责、个个有责、失误摊责新格局,杜绝“集体负责”,与己无关意识,实则不负责任倾向;针对干部提拔任用时,事先内定、拉票贿选、跑官要官、打招呼、“在少数人中选人”影响公平公平用人等问题,用制度的形式,将出现拉票贿选问题者,果断明确排除在提拔人选之外,并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列入提拔人选。

用制度执行的刚性,为权力拴上固定的“缰绳”。自十八大以来,巡视制度已经发挥了前所未有的作用,但巡视制度是治标之策,并非治本之策。治本之策,还得依赖刚性制度的约束与原汁原味的执行。所谓刚性制度,就是要避免“原则上”、“可以”等似是而非的语言,将“原则上”、“可以”之类的模糊语言,用“必须”之类的刚性证言所代替,剔除权力越轨的托词和潜台词。制度中用了“原则上”、“可以”之类的模糊语言,执行时就会走形变样为“没原则”、“不可以”,到头来,制度形同虚设,执行中说一套做一套,甚至蜕变成反一套;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持久反对“四风问题”,始终如一坚持“三严三实”,治上先治下、治枝先治根、割枝与挖根同步。遏制“吃请”,先得遏制“请吃”。遏制“收礼”,先得遏制“送礼”。遏制特权,须先阿谀奉承。遏制玩物丧志爱好寻租,须先得遏制投其所好投桃报李;规定是霸道,执行是王道。特别是制度规定的执行,不能因为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能因为领导态度的改变而改变,不能因为上级的关注度疏密而改变。

转换旧有机制体制,为权力系上定位的“偏绳”。斩草不除根,等于一场空。再锋利的刀刃,装在同一把刀上的刀刃割不到自己的刀把子,刀把子决定了刀刃的位置和作为,因为刀刃装在刀把子上。结合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将省以下各级党委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实行设置上浮一级,体现监督下沉一级,消除同级同体监督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现象;同时,借鉴中央、省委巡视经验做法,将省级部门、市州所属部门现有纪检监察编制、职能、人员统一收归纪检监察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分片划段包干,实行动态化全时段巡视巡查。实行动态化巡视巡查,克服坐等上门举报做法,而是采取突击式、专项式、不定期巡查,紧贴不同部门不同业务实际,伴随式深挖式巡视巡查。巡视巡查,还要利用网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确保线索的阻塞、扣留、人为拦截。特别是在巡视巡查时,杜绝事先预告式通知的传统做法,防止违规违纪线索灭失。巡视巡查方式,要一改由上到下做法,为由下到上的创新方式。为形成违规违纪行为的震慑威力,凝聚群众助力反腐败的正能量,调动民意发腐的积极性。根据不同情况,可实施精神和物质奖励;尤其要转变以往兴师动众,路口街尾组织专门力量截访做法,在强化信访接待、组织下访、畅通渠道倾听群众诉求前提下,全方便化解和调处群众积怨。

2015检察长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篇3】

严以用权,这是领导干部为官从政的基本准则,也是践行“三严三实”的核心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强调“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强调“要着力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良好环境”。

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如何践行“严以用权”这一要求,用好手中的权力?关键是要做到“四个牢记”。

要牢记“权为公器”,始终做到秉公用权

习近平同志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这一精辟论述,深刻揭示了共产党人的权力来自哪里、权力如何使用的根本问题,明确指出了权力姓公、公权公用的基本属性。我们手中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

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一些人对你讨好献媚、奉承巴结,那不是真的对你心怀敬意,而是奔着你手中的权力来的。如果认识不到或意识不到这一点,那么迟早会成为别有用心之人“围猎”的对象。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经常想一想自己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权力应该用到哪里,正确处理情与法、利与法、权与法的关系,决不能因私利而抛公义、因私谊而废公事,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要牢记“权有边界”,始终做到依法用权

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牢记“法不可逾越、权不可滥用”的道理。不论一个人的权力有多大、职务有多高,只要滥用权力,迟早都要摔大跟头,迟早都要付出沉重代价,迟早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要始终坚持严以用权,把依法用权、依法办事作为最高行为准则,自觉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笼子里行权。坚持依法用权,首先要做到依法决策。凡事都要认真想一想决策的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确保作出的决策不偏离法治轨道。坚持依法用权,其次要密织制度之网。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乱用权力或游走在纪律法律禁区的边缘,除自身定力不足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制度缺失。管住权力,最根本的是靠制度约束。强调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这个要求不仅要落实在执纪环节,而且更要落实在制度建设环节。制度越严密,违法用权的机会就越少,领导干部犯错误的机会就越小。

要牢记“权受监督”,始终做到阳光用权

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会导致权力滥用甚至滋生腐败。监督是一种预防权力失控的外力纠正机制,党和人民的监督不是跟谁过不去,而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正如刘云山同志所讲的,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既然走上了领导岗位,就要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的监督,就要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习惯于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

一方面,要带头接受监督,虚心听取他人的意见甚至是刺耳的意见,切实做到虚怀若谷、闻过则喜;另一方面,要敢于监督,特别是对有问题苗头的同事和部属,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千万不要做老好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积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严格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企务公开、司法公开、校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各领域办事公开的制度,做到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监督,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同时,还要重视发挥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时时刻刻处于监督之中。

要牢记“权即是责”,始终做到勤政用权

权力和责任紧紧捆绑在一起,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的作为。严以用权,最重要的是要把权力用在为发展尽责、为人民服务上来。

现在有一些干部不太习惯约束条件下的权力运行规则,认为当干部比过去难当了、做事情比过去难做了,不同程度地存在“为官不勤”“为官不为”的问题。依法用权与干事创业并不矛盾。党的干部就要勤政用权、勤勉干事,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贻误的是一方发展,辜负的是党的培养和百姓的期待。

总之,我们每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时刻牢记,严守纪律、律己用权是关系一个人一生一世的大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侥幸心理。人的一步很短,但人的一生很长。走错一步就可能毁掉一生,根本没有重来的机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镜鉴,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篇4】

坚持严以用权,不仅要做到用权为民、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而且要做到勤政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认为认认真真地当好共产党的‘官’是很辛苦的。我也没有听到哪一个称职的领导人说过当官真舒服”;“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的确,正如俗话所说“无官一身轻”,只要“官帽”在头上,享清福就没可能也不可以。为官重在“为”,意味着责任和担当,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尽其责,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理应“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始终把为人民谋发展增福祉作为最大责任,始终把现代化建设使命扛在肩上,始终把群众冷暖忧乐放在心头,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业绩。

坚持严以用权,既要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反对滥用权力,又要在改变乱作为的同时纠正不作为现象。现在,一些地方存在“为官不为”现象,有的干部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心态,“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愿抓、不会抓、不敢抓。应当看到,庸政懒政是一种失职渎职行为,与权力滥用并无本质不同。从表面看,尸位素餐、效能低下的庸官懒官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并不像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腐败分子那么直接和明显,但实际上,庸官懒政的危害不容小觑。就领导干部而言,身在岗位不作为,该负的责任不负,害怕干事出事,拿着俸禄不干事,庸政懒政怠政,这也是一种腐败。如果说贪污腐败是党和国家的“致命伤”,那么,庸官懒官则是党和国家的“慢性病”。无论“致命伤”还是“慢性病”,都威胁着党和国家肌体的健康。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需要清官廉政,更需要能官勤政,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情况下,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每项任务都十分艰巨,迫切需要领导干部锐意进取、开动脑筋、积极作为。庸官懒政是对人民赋予的权力的亵渎,是对改革发展机遇的贻误,是对党和政府公信力与形象的损害。因此,我们必须动真碰硬、下大气力治理这种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现象。

应当看到,在一些地方出现“为官不为”的状态,造成庸官懒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分清不同情况,进而对症下药,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个别领导干部消极怠工,是因为原来习惯于“吃拿卡要”,不拿好处不干事,反腐败后在没了各种好处,于是办事不积极,得过且过。对于这种品质恶劣的干部,靠满足其以权谋私的要求来调动其干事的积极性,无异于饮鸩止渴,必须对他们执纪问责,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腾出位置给那些政治坚定、敢于担当、有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二是个别领导干部不作为,是因为明哲保身,怕出事、怕担责的心理在作祟,担心越多做事,就越有可能出错乃至出事,怕出事而不干事。他们的公仆意识淡薄了,责任感、使命感丧失。对他们要以此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用“严”和“实”来治疗这种庸官懒政之病,提振其精神状态。权力意味着责任,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责任。作为领导干部,对权力要始终心存敬畏、无比珍惜,应当守土尽责、敢于担当,“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必须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做到用好权力为人民谋福祉。三是在新形势下,有的干部离开审批就不会监管,显现出“水土不服”的症状:无所适从,感到迷茫焦虑;无从下手,感到本领恐慌。他们不是不想作为,而是不会作为。这就需要加强对他们的培训,通过增强本领来提高工作积极性。四是个别领导干部不作为,也同选人用人等制度还不完善有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选人用人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坚持“有错问责”、强化“无为问责”,对实绩突出的要大力褒奖,对工作不力的要约谈诫勉,不能让“干好干坏一个样”、“上面没有人,干死都不行”等观念充斥官场,使“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给真正干事创业的人提供平台。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从严治党、严以用权是一个永恒课题。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努力做到严以用权,使自己真正成为一名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更好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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