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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洞一中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方案

  口洞一中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更好地履行为人民教师的光荣职责,使每个教师都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根据教育部新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全面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zz”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宗旨,以提高广大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为重点,以培养一支工作责任心强,思想道德水平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教师队伍为目标,不断提高全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实施细则、量化标准、红线指标:

  (一)爱国荣校、遵章守纪是教师职业的基本前提(6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2分)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为学校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努力办好学生爱戴、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教育。(2分)

  3、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做有损于学校和教师形象的事。(2分)

  下列表现违背师德行为,设为红线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1、参加xxx组织或其它迷信活动。2、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3、参与集体或其它违法违规上访。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政令的行为。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20分)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志存高远,勇挑重担,勤恳敬业,甘为人梯。(5分)

  2、专心从教,对工作高度负责,绝不敷衍塞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积极贯彻徐汇中学课堂教学“十有”原则。努力提高教育教学的有效性,不断提高自身的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5分)

  3、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10分)

  下列表现属违背师德行为,设为红线(具有下列行为者扣减5—20分):

  1、上课没有教案。

  2、不批改作业。

  3、擅离工作岗位,擅自停课、缺课,经常迟到、早退。

  4、拒不服从上级调动安排。

  5、管理学生简单、粗暴,引起大部分学生及家长强烈不满。

  6、泄露试题、擅改学生成绩。

  (三)关爱学生、严慈相济是教师职业的灵魂(20分)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3分)

  2、贯彻“鼓励为主、微笑教育”的原则。对学生抱以真心,富有爱心,做学生良师益友,努力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2分)

  3、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5分)

  4、不准对学生进行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10分)

  下列表现属违背师德行为,设为红线(具有下列行为扣减2.5—20分):

  1、对待学生冷酷、粗暴,体罚、侮辱学生人格。

  2、歧视学习困难学生。

  3、对学生放松管理,由此引发事故。

  (四)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是教师的天职(20分)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严谨求实,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5分)

  2、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充分利用学科德育因素,努力提高育德能力,提升精神品位,塑造健全人格。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使学生全面、多彩发展。(5分)

  3、杜绝照本宣科,教学生学会学习。追求轻负担,高质量。全面评价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10分)

  下列表现属违背师德行为,设为红线(具有下列行为扣减5—20分):

  1、照本宣科,教学水平低下。

  2、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滥用罚抄。

  3、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30分)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作风正派。(5分)

  2、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以心灵赢得心灵,以人格塑造人格,以尊重换来尊重。廉洁从教。(5分)

  3、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学校、教师不准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及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名师”、“优秀班主任”等县以上先进称号获得者不到以课业知识补习为内容的社会办学机构从事兼职兼课。(20分)

  下列表现属违背师德行为,设为红线(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1、衣着不得体,行为言语不文明,严重影响教师形象。

  2、破坏团结,影响组室和谐氛围,干扰学校工作。

  3、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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