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师专业素养大赛优课大赛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要求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届教师专业素养大赛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促进教育现代化在实际教学中的运用,我县计划从今年至2017年开展县级“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第三届教师专业素养大赛优课大赛活动。
各学校要以参加此活动为契机,组织相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和网络教研团队,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完成“晒课”和“优课”分级评选工作。要以活动为抓手,与优质资源建设和“三通两平台”工作紧密结合,建立教育资源可再生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引导教师依靠网络技术提高教学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全面推动智慧江苏建设。
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上好每一堂课;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讲授,最终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生成性优课资源,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根据省市总体安排,2015年我县计划组织3344名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晒课”,评选出500节县级“优课”;2016年组织4500名教师在国家平台上“晒课”,再评选出400节县级“优课”;2017年截至当年7月底组织2000名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晒课”,评选出100节县级“优课”。今年活动的时间安排为2015年4月15日—6月15日,6月15日前教师完成晒课工作。
二、活动组织
县教育局成立领导工作小组,由桑兆航副局长担任组长,基教科、师资科、人事科、发展规划和财务科、教科室、教研室和电教中心作为成员单位。局基教科、师资科、人事科、发展计划和财务科及教科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经费保障工作;县电教中心承担具体实施工作并提供组织条件保障;县教研室负责活动过程中的教研指导工作。
各学校要按照教育现代化建设要求,统筹各相关部门力量,积极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优课大赛活动扎实开展。各学校信息中心负责活动的组织条件保障工作,在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提供所需的技术和资源支持;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为教师提供丰富多样的资源,供教师选择使用。各学校教务处和教科室要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积极引导教师创建学科研修工作室,借助平台开展校本研修,使网络校本研修形成常态。
三、活动范围
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
四、活动方式
活动分为教师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两个阶段。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省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实名制注册,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晒课”。各学校将教师制作的教学资源集中上传到县资源平台。
在网上“晒课”交流基础上,采取学校、县、市、省和国家分级评选的方式,对各年级、各学科的资源开展逐级推荐评选,并向上级推荐优秀课例。学校级评选完成后,将所推荐的“优课”报送县级评审;县级评选完成后,将所推荐的“优课”通过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国家级评选。以期逐步形成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国家级“名师”资源体系,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资源开展日常教学提供引领和示范,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新局面。
为了形成我县本地的成套教学资源,2015年各学校要选用本学期(下册)的内容,中学教师按学校的统一安排可上传到县资源平台多个“优课”,每个小学教师可在语、数、英三个学科中上报一个“优课”的同时在其他学科中再上报一个“优课”上传到县资源平台。每所学校推荐的“优课”数量不得低于计划数(见附件一),一所学校一个学科一个年级推荐的“优课”数量不得低于分配数(另行通知),且一所学校一个学科一个年级一个教师所选的课题(章节)不得重复。各学校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参与推荐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课”参与评选。
五、内容要求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四项要求”: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和评测练习等。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我县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和各级各类名教师、优秀教师必须参与“晒课”,全县中心中学和中心小学所有45岁以下年轻教师必须参与“晒课”。其中,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名教师和优秀教师须严格按照“四项要求”来参与“晒课”;45岁以下年轻教师可适当按照其中的前两项要求参与“晒课”,鼓励其他教师都广泛参与。只有严格按照“四项要求”来参与“晒课”的教师才可参与县和市以上的各级“优课”评选,“晒课”内容须符合2011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