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促进廉政建设,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做到遵守法纪、法规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诚实守信,坚决拒绝商业贿赂,不发生如下不当行为:
(一)不向采购组织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以下不正当利益:
1.以任何理由送给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高档礼品;
2.报销或支付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
3.宴请或邀请去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
4.其它行贿及提供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二)不和他人串通竞谈,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谋求中标。
(三)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影响工程质量和供应质量的。
二、我公司如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自愿接受政府采购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规和《通南市市场廉政准入暂行规定》(通纪发〔2005〕28号)给予的如下处罚:
1.参加采购的成交无效;
2.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通南市教育局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告;
4.半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相关采购活动;
5.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承诺人:__________
承诺单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