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二中公务招待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学校招待费的管理,严格控制招待经费支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招待的原则
1.学校公务招待应当坚持有利于学校工作、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
2、确需招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我校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3、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招待审批控制,杜绝先招待后申请现象,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3、坚持同城不吃请,对同为金瑞市的联系单位按规定不招待用餐。
4、坚持对口接待原则,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5、招待用餐应当以家常菜为标准,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6、学校接待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二、招待的范围
1、金瑞市外的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
2、金瑞市外的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工作。
3、金瑞市外的联办单位及兄弟学校领导来校联系工作。
4、为了做好学校的某项工作,需要得到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的支持和帮助的金瑞市外的工作单位。
以上四种情况,确需招待时,可以招待。
三、具体办法及要求
1、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工作等涉及全校性工作、由学校统一负责接待的,需招待时,由校长指示校办负责办理。
2、学校具体业务性工作来客由分管校长或相关职能处室负责接待的,需招待时,由分管校长与校长沟通后,报校长签字批准后交到校办,由校办统一安排,分管校长或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填写《公务招待表》(注明被招待人的单位、姓名、人数及参加陪餐人员姓名等)。因特殊情况,校长不能直接签字批准的,必须与校长通过电话联系,经同意后方可招待,并于事后补齐手续。
3、招待标准:要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从严控制。
(1)饭菜标准:在不违反《原则》5前提下由校办根据市场行情及就餐人数统一安排。
(2)酒水标准:招待用酒为价格适中的常用酒。
(3)禁止使用香烟。
4、其它:
(1)严格执行学校领导对口陪餐及对等级陪餐,特殊情况根据来客要求指定相关人员参加。
(2)陪餐人员原则上由校长安排。
(3)用餐饭菜清单需分管校长和接待负责人两人以上签字。
(4)未经校长批准的招待一律不准报销。
金瑞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