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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鹅小学教职工行为规范
1、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停学生课、不随便叫家长到学校来、不训斥学生家长。
2、团结友爱,说话和气,举止文明,待人礼貌,不骂人,不打架。
3、仪表端庄,整洁大方,不穿奇装异服。
4、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在教学区大声喧哗。
5、服从组织,遵守纪律,有话当面讲,不背后乱说。
6、不在教室内抽烟,不在校内骑车,不损坏公物,不公私不分,不私占学校器物。
7、敢于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组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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