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浦中专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外监督,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规定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事项
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1、学校的发展规划;
2、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5、有关人事调动、调整,干部的推荐、培养、使用和管理监督,干部培训、考核、任命、免职;
6、干部职工的津贴、晋级晋职、评优评先;
8、政务公开工作;
9、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0、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征求意见的形式
让党员参与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参与决策,实现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化。
1、沟通信息渠道,采取设立校长、书记信箱、个别谈心、召开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听取党员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学校重大决定形成之前,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2、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学校相关制度等重要文件及重大决策。
3、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设立党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党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对群众意见的处理
1、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教职员工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员工做好解释工作。
2、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意见;如果教职员工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教职员工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