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南27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依据《中国工会章程》,京南市第二十七高级中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届期已满,拟于2010年适当时间召开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现将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布置如下:
一、教职工代表产生依据为《京南市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运行规程》(见附)
二、经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由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届工会正副主席和代表性人物组成二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组(兼教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三、根据《京南市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运行规程》,结合学校实际,特对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作如下安排:
1、按学校现行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状况确定选区、选组:
选区下设选组:高中选区分为高一年级组、高二年级组、高三年级组、高中行政组(下设两个小组);
按“中层正职以上行政管理人员代表不高于代表总数的20%”的要求,特设置中层正职以上行政管理人员组。
2、正式代表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为20%;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率为20%。
3、正式代表名额分配:
高一年级组7人;高二年级组7人;高三年级组6人;高中行政处室小组7人、高中教辅组3人。
中层正职以上组12人。
四、本次代表的选举在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由高中行政和工会具体组织实施,要求在本学期暑假之前选举出大会的正式代表。
京南市第二十七高级中学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筹备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