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洛高中消防安全制度
1、认真学习和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观念。
2、每个月对全校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定时开展《消防法》学习;对全体师生进行“防火”、“灭火”、“逃生”等专项教育,并进行必要的实练考核。
3、学校行政办公楼、教育技术中心大楼、图书馆、教学大楼、师生食堂宿舍配备配齐各项消防设备和宣传资料,设置安全疏散通道,有关职能部门每个月定时对学校用电线路、水塔水管、内外消防栓、灭火器等各项消防必备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及保养维修。
4、建立完善的安全巡查制度,有关部门每月定时对学生食堂宿舍、教学大楼等易发火的要害部门进行用水用电安全检查;严禁学生用灯泡取暖或烘烤衣物,或乱拉乱接用电线路,学生宿舍内不能使用液化石油气,教育学生不把点着的蚊香、蜡烛等放在床沿或靠近窗帘处,不在室内焚烧物品。
5、建立和设置各个要害部门的安全通道。确保各处走道,楼梯口的畅通,平时不准在楼层通道及安全出口处堆积物品。
6、学校建立“消防训练演习”制度。联系市公安消防部门每个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师生消防演练”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价和指导。
7、平时校园内严禁鸣放烟花爆竹。特殊事情和特别节假日需鸣放烟花爆竹的,应在规定区域内燃放并加强监督管理。
8、校园内严禁学生吸烟,禁止学生携带打火具及香烟等物品入校;教职工在公共场所(办公室、教室、会议室等)禁止吸烟。
9、学校与各处室、各年级、教师宿舍居委会、学生寝室管理员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防火安全职责,每年对责任人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