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校校园网络的正常、健康运行,使全体师生能够最大限度地运用网络信息资源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订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工作,应对校园计算机定期进行病毒查杀、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正常对老师进行网络安全教育。
2.网络管理员是校园网网络系统的主要负责人,应确保网络畅通,遇到不可抗因素(上一级停网整顿、停电、服务器故障等)导致网络无法使用的,应及时通知学校,故障解除后即时开启网络。
3.全校师生不得利用校园网内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4.校园网络除本校师生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网。除网管员外任何人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5.校内人员、教师利用网络从事教学活动时,力争做到定人、定机、定时使用,并做好相关记录;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严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上网。
6.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7.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 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