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地方标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制定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预防火灾的发生。
二、各部门的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要定期检查火灾隐患部位,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并加以整改。
四、消防安全职能部门要定期检查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及措施。
五、校消防安全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消防安全工作汇报,对需要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限时督促整改,不整改不放过。
六、消防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或更新,要保持常备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