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江一中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节约能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水电资源的有效使用,从安全和节约出发,特制定以下水电管理规定: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师生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树立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全体教师都有义务和责任对学生进行节能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节能意识,并自觉执行节电节水措施和规定。
2、教室白天原则上采用自然光,阴雨天等特殊情况除外,不同季节、教学楼白天开灯时间,由校务办在宣传橱窗公布,各教室必须遵照执行。
3、教室温度高于30℃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冬天教室原则上白天不开启热空调(以上所指的温度均以天气预报为准)。
4、使用空调设备时,应关闭门窗;较长时间离开时,及时关闭空调设备。办公室冬天在5℃以上一般不开启空调,办公室无人时必须关闭空调。夏天机上显示温度不低于26℃,冬天机上显示温度不高于20℃。
5、长时间不用的空调设备,应断开电源,减少待机状态的能耗。
6、合理用水,用完要及时拧紧水龙头,杜绝长流水。
7、学校水电值班人员、各楼层后勤管理员每天要勤于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存在问题用水设备和用电设备进行及时修复。
8、对浪费现象严重的年级、班级、个人相关部门要给于必要的批评、教育与处理。对教工存在的严重浪费现象,要与考核与评先进直接挂钩。
9、教师办公室电脑、打印机、多媒体教室、电教阅览室等电教设施设备不用时应注意关机,较长时间不用应拔掉电源线。教师用拖线板、充电器在使用结束后,必须从电源插座上拔下来。
10、教师原则上不得使用办公桌电热毯。
12、办公室人少时,根据位置尽可能少开电灯,杜绝无人灯。体艺馆晚上根据活动的人数开灯,一般最多开不超过1/2的电灯。
13、学校尽可能购买节电节能产品,提高效能。
14、校务办安排专人检查节电节水情况,主动、及时地纠正浪费现象。
15、水电使用实行责任制,班主任是教室节电节水责任人,备课组长、部门负责人是办公室的节电节水责任人,电工是学校节电总电源的责任人,食堂的节电节水节气等总负责人为食堂管理办负责人,各室的分工负责人负责本室的节电节水节气等。各楼层的保洁工是厕所节水节电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