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南高中外籍教师工作制度
外籍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关心和爱护学生,与我校教师平等合作共事,要认真学习和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积极认真投入教学过程,为提高我校外语教学与专业教学水平、促进我校在国际间的教育与文化交流而努力工作。
二、遵守学校的工作时间规定,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有事应办理请假手续,半天之内向所在部门请假,一天以内向教学处书面请假,一天以上向校长室书面请假,经准假后方可离校。
三、对所从事的课程教学要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好授课计划并报所在部门、教学处批准,要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深入了解学生并加强师生沟通。
四、要结合我校学生的特点,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注重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外语的听、说、读、写技能。
五、要关心和爱护学生、管教管导、课后要及时批改学生作业,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课后辅导,注重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能力。
六、不得向学生传布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信息及违背我国政治、法律的言论。
七、经常了解国内外中学教育、教学与教改、科研等方面的动态信息,认真参加学校及所在部门、教研组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学与科研水平,加强与我校教师的教学、科研、文化信息交流,为促进我校与外教所在国的教学合作提供信息。
八、爱护学校的公共财产和教学设施,如因个人失职而造成的财产损失,要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