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班级电教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为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提供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级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的重要设施,包括多媒体投影机、数字(模拟)视频展台、计算机(含鼠标、键盘)、打印机、投影幕布、不间断电源、移动柜(小推车)、收录机、高亮度投影仪等。
二、班级电教设备要建立两级管理责任制,即学校(主管部门)和班级。学校要有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和指导使用,班级要有班主任主要负责,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保证设备安全,确保电化教学的正常开展。
三、班级电教设备均应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学校总务部门应将设备登入《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总帐》按照有关规定对设备的进货、报损、外借进行管理。对每个班设备的配备情况和领用情况应有记录。学期初应有班主任填写班级电教设备领用表(表上应详细注名使用班级名称用人、设备名称、数量)。
四、学校电教管理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出现故障及时修理,并做好维护保养及“维修记录”。在设备保修期内的设备维护应有供应商负责,保修期结束后应选择有维护能力的单位继续签定“设备年保协议”。
五、教师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设备,使用上应以随开随用、用后关闭(除计算机外)为使用原则。对于液晶投影机等单位价值较高的设备,在使用上应以连续使用不超过两节课为宜,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尤其在天气炎热季节,更应注意做好设备散热工作。小推车在设备(主要指投影机)未冷却的情况下严禁移动。
六、每天放学(下班)前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员应检查设备电源是否关闭,移动小推车应送会年级组(教研组)集中保管,原则上不要放在教室内过夜。
七、本节课结束后,任课教师(或班级电教员)应将电教设备使用情况(使用设备名称、上课内容、设备完好情况、使用人等)进行登记,并认真检查设备完好情况。下一节课开始使用设备前,任课教师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不得强行使用。
八、班级电教设备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除学校组织的活动外,严禁任何班级或个人在非上课期间使用电教设备,不得播放与教学内容无关的音像制品。
九、对于已经固定在班级使用的电教设备,其管理工作应由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学校应将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所在班级班主任的学期考核项目中。
十、原则上不得将设备外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如确需外借的应得到学校主要领导的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教师、学生应按照要求使用电教设备,对于不按照使用规定操作或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具体赔偿办法各校可根据本校情况制定。
十二、班级所有的电教设备应纳入学校固定资产范围,并建立相应的财产帐。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设备报损、折旧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十三、学校电教管理教师应经常对电教设备进行除尘等简单维护,并与有关设备供应商联系,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如遇寒、暑假等长期不使用设备的情况下,应给投影机、展台等设备加装防尘套。同时要认真做好防盗、放火、放鼠等安全工作。
十四、以上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