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内的教育教学秩序,强化学校的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切实落实行政值班制度。值班行政人员每天要做好行政值班记录,对学校整体情况要全面掌握,及时发现校园内的突发情况,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
第二条 学校保安人员要坚持昼夜有人值班,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并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对校园进行巡查,及时排查不稳定的因素。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第三条 学校正常教学的时间,一律禁止闲散人员进入校园,非公务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保安人员应对校园内的情况及时进行清查。防止投毒等各种破坏行为。
第四条 值班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研究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第五条 节假日期间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重要岗位必须昼夜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