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徐36中学办事公开指南
根据《州徐市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公共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徐政公开[2015]2号,以下简称《意见》),学校掌握的办事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办事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办事公开服务,学校编制了《州徐市第三十六中学办事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供需要获得本单位办事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
一、主动公开
㈠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州徐市第三十六中学办事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州徐市第三十六中网站(zz)办事信息公开专栏和本单位办事信息公开机构查阅《目录》,联系电话:zz。
㈡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本单位办事信息公开机构公开两种形式。网上公开的信息为:
1.机构职能类
2.政策法规类
3.规划计划类
4.业务工作类
5.其他事项类
本单位办事信息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zz。本单位办事信息公开机构地址为州徐市第三十六中学校长办公室,公开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联系电话为zz, 电子信箱为zz。
本单位还将通过报纸、网络、公告栏等设施公开办事信息。
(三)公开时限
应公开的办事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布。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在生效期内保留,其余信息的网上留存期暂定一年,超过一年的信息,本单位将进行审定后决定是否留存。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办事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将慎重审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定的原则下,根据掌握信息的具体实际情况进行提供或作其他处理。
㈠受理机构
本单位办事信息公开机构地址为州徐市第三十六中学校长办公室,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zz, 传真号码zzz, 电子信箱为zz。
㈡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办事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州徐市第三十六中学依申请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办事信息网上公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单位办事信息网上公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zz;填写后发送到本单位办事信息公开电子邮箱zz。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办事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办事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州徐市第三十六中学校长办公室当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服务。
㈢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的身份。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在全部处理完
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收费标准
本单位免费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学校办事信息公开服务。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办事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监督电话:zz。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当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