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教室是学校对学生实施美育教学的重要基地,要有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确保音乐教室正常开展教学。
二、音乐教室所有设备、乐器及资料,应定位放置,统一编号,登记入帐,做倒帐物相符。
三、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备损坏,应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四、设备、乐器及资料一律不得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校长书面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音乐教室内部应保持整洁,并有防火、防盗、防潮等设施。
六、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室内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修理,并做好维护保养及维修记录。
七、音乐教室严禁闲散人员进入。学生到本室上课要保护室内整洁、安静,听从任课教师的管理指导,不得随意翻动室内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