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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龙小学安全事故上报及责任追究制度
1、为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一旦有安全事故发生,各部门、各责任人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情况严重的可越级上报。
2、如遇重大事故,学校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口头报告,嗣后,呈送书面报告。
3、治安问题、涉嫌刑事犯罪等要及时报公安机关。
4、对事故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属责任事故,责任人要赔偿损失,扣除当月市标奖励工资,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当年不得评优、晋级。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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