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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东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1.应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并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并通知家长。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6.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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