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草口小学少先大队工作制度
一、活动制度
1.每学期开学,大队辅导员要根据团县委活动精神和学校的整体工作安排,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布置工作。
2.少先大队每月围绕主题开展“手拉手”、雏鹰争章、生活体验、“课队”结合、小公民道德建设、法制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少先队员通过阅读书报、假日活动等形式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由大队长负责。
3.少先大队定期检查各中队活动,对于开展主题队会的中队要写出书面性的材料上报少先大队。
4.少先队活动阵地要不断更新。各中队的板报每月评比一次,要求月月有主题,次次有创新。
5.要求各中队相互监督、相互学习,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6.每学期组织全校少先队员开展一次“收旧利废”活动。
7.根据各中队活动开展情况和达标情况,学期末评出优秀中队,并号召全校各中队向优秀中队学习。
二、培养队干部协助少先队工作
1.定期选拔少先大队干部,并采取互助互学的形式加强对队干部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的培养。在开展队会活动时,少先大队组织队干部参与大会活动议程,使他们在活动中得到锻炼,。
2.队干部在学校应起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提高各方面素质。根据队干部在工作学习及各方面的表现情况,对于成绩优异者,及时给予表扬。每学年评出优秀队干部,并在大会上予以表彰。对工作效率低,能力差的队干部,经大队会议通过(半数以上)应提出要求,并限期改进。对各方面表现极差的队干部经少先大队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