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校教工开机动车上下班,机动车停放在校内的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
二、本校教工机动车停放在校内,需向学校办理停车证。一车一证。
三、门卫保安凭学校发放的停车证放行。
四、本校教工机动车进校门时必须减速,限速5km/h。注意行车安全。
五、按规定线路行驶,不得随意改道行驶。
六、车辆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区域内。文明停车。
七、如有违反本制度,学校将收回停车证。
八、停车证每学年核对一次。
九、已领证的车辆,如遇一个月以上不停在校园内,应把停车证交还学校。
十、签订教工机动车辆校内停放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