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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沅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

  陵沅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陵沅一中的学生和班级均有资格参加学校各类优秀的评选。

  二、评优类别与比例:

  (一)集体奖项:

  1、优秀班集体(评选30%);

  2、优秀团支部(评选30%);

  (二)个人奖项:

  1、三好学生(名额不限)。

  2、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委会、学生会干部(评选比例30%);

  优秀班干部(每班评选一人);

  优秀团支部干部(每班评选一人);

  优秀国旗手(评选比例30%);

  优秀播音员(评选比例30%);

  优秀记者(评选比例30%);

  优秀两操检查员(评选比例30%);

  优秀卫生检查员(评选比例30%);

  优秀寝室长(评选比例20%)。

  3、创三好积极分子(名额不限)。

  4、进步奖(每班不超过三名)。

  5、优秀专业生奖。

  6、单科金鸡奖。

  三、评优条件及办法:

  (一)集体奖项

  1、优秀班集体(具体评选办法见《陵沅县第一中学先进班集体量化评选方案》),由年级组组织评选,政教处审批;

  2、优秀团支部(具体评选办法见《陵沅一中优秀团支部评选方案》)由年级组组织评选,校团委会审批。

  (二)个人奖项

  1、三好学生

  ①思想品德好

  思想品德当年达到“优秀”等级,并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②学习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期终各科及格且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考查科目合格。

  ③身体好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讲究卫生,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75分以上。

  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

  本学年内受到记过以上处分或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撤销者;

  本学年无故旷课累计一天以上,迟到、早退合计六次以上者;

  各类大小考试有作弊行为者。

  2、优秀学生干部

  ①评选条件与“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基本相同。

  “思想好”一项增加热心为同学和集体服务,敢挑重担,大胆负责,并且有较强的组织指挥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②鉴于学生干部从事公务活动占用时间较多,学习成绩只要求各科及格,平均成绩70分以上,优秀寝室长平均成绩60分以上。

  ③优秀班干部由各班班主任组织评选;

  优秀团委会、学生会干部、优秀国旗手、优秀播音员、优秀记者由学校团委会组织评选;

  优秀团总支干部由年级组评选,校团委会审批;

  优秀两操检查员由体育组考核提名,交年级组组织班主任集体审核,报政教处审批;

  优秀卫生检查员由政教处卫生专干考核提名,交年级组组织班主任集体审核,报政教处审批;

  优秀寝室长由辅导老师考核提名,交年级组组织班主任集体审核,报政教处审批。

  3、创三好积极分子

  其他条件与三好学生同,学业成绩可降低一个档次(5分)。

  4、进步奖

  学年德育评定“良好”以上,各科学习成绩进步幅度大,原则上为两次相邻考试(仅限中考、期考)进步幅度排名前三名的学生。

  5、优秀专业生奖:

  按班级所有专业生人数的30%评选,文化与专业成绩相结合,由班主任负责,专业老师参加评选,年级组审核,报政教处审批。

  6金鸡奖:

  由年级组按年级评选确定到人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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