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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工作奖惩条例

 为了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素质和业务技能,激发安小教师教育教学、教研教改、竞教竞技的积极性,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安昌路小学教师工作奖惩条例》:
  奖励:
  一、对师德高尚、出满勤的教师,除每月发给出勤奖外,期末另设全勤奖50元。
  二、教师参加教育科研课题实验获等级奖:
  1、区、市、省、国家级一等奖分别奖:100、200、300、500元。
  2、二、三等奖分别奖:50、100、200、300元。
  三、教师参加竞教竞技获奖:
  1、区、市、省、国家级一等奖分别奖:40、80、100、200元。
  2、二、三等奖分别奖:20、40、80、100元。
  四、教师论文获奖:
  1、区、市、省、国家级一等奖分别奖:20、30、40、50元。
  2、二、三等奖分别奖:15、20、30、40元。
  五、教师发表作品及指导学生发表作品参照四(2)执行。
  六、教师上教研课、优质课、示范课或经验交流、专题讲座,参照四(1)执行。
  七、教师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
  1、学生个人获奖:
  ①一等奖参照四(1)执行;②二、三等奖参照四(2)执行。
  2、学生团体获奖:
  ①一等奖参照二(1)执行;②二、三等奖参照二(2)执行。
  八、单科期末统考合格率100%且综合评估列全校同年级第一,奖20元。
  九、班级期末统考语数双科合格率达100%奖班级40元,三年级以上英语统考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另奖30元。
  十、各年级实施捆绑评估,综合评估年级第一名,1-3年级奖励100元,4-6年级奖励300元。
  十一、在解决好工学矛盾的前提下,对聘入本校后才获得的高学历者进行奖励:大专100元,本科200元,研究生300元。
  十二、骋入本校后购买电脑的奖励100元。
  十三、教师获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主管部门未奖,学校根据文件或视其情况奖励,上级部门已奖励的,学校不再奖励。
  十四、各类奖励层次以学校认定为准。
  十五、期末对各类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评价,根据量化考评分奖励尽职守责人员。
  惩罚:
  一、教职工参与传播政治谣言,参与未经允许的xxx、集会,除按相关法律处罚外,另罚500-800元。
  二、教职工参与赌博,参与迷信活动,受到拘留处分除按相关法律处罚外,另罚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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