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是我们伟大祖国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祖国的尊严。升降国旗制度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的爱国主义教育,是学校的特色文化教育。为培养我校师生国旗意识,增强爱国情感,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特制定大将小学升国旗制度如下:
一、集体升旗仪式时间为每周一早7:50开始。遇到恶劣天气可以不举行。重大节日或纪念日要升降国旗,要由学校大队部国旗手升旗。每日升旗降旗时不举行仪式。
二、全体师生应在正式仪式开始前入场,学生穿校服、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以班为单位,集合整队。队伍应保持整齐、安静。不迟到、不缺勤。
三、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10分钟)在集合地整队入场。每位队员应做到服装整洁,精神饱满。整个仪式的始终,应按要求准确无误完成每一个动作和内容。
四、仪式开始,各班主任站在队伍前面,其它教师一律在队伍后面站成一排。护旗队入场时,全体师生应脱帽肃静,不说话、不走动、不相互打闹。
五、升旗开始,全体师生应肃立,面向国旗行注目礼,目送国旗冉冉升起,迟到师生应在国歌响起后,就地肃立(不再走动)行注目礼,目送国旗升起。等升旗结束后,方可入队。
六、升旗仪式程序是:(1)出旗(鼓号齐奏,旗手持旗,持旗方式可因地制宜。护旗在旗手两侧,齐步走向旗杆,在场的全体师生立正站立);(2)升旗(奏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3)奏国歌;
七、每日傍晚静校前,由旗手和护旗按《国旗法》第十条规定降旗。
八、升旗仪式由辅导员、校领导、值周教师或学生做国旗下讲话,全体师生认真、仔细聆听发言,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走动。
九、不升挂破损、污损、退色等不规范国旗,对违反《国旗法》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处。
十、升国旗仪式由少先队大队部主持。待升旗仪式结束后,按要求有秩序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