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室多媒体设备为班级提供多媒体教育、教学环境,各位任课教师和学生均有管理和爱护的义务和责任。
2.教室多媒体设备应由任课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开启和使用。任何学生不得擅自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诸如网上聊天、收发电子邮件、浏览黄色网站以及播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影视光碟和录像节目,否则将按违规违纪处理。班主任应积极配合抓好此项工作。
3.教师应正确使用计算机、实物投影仪、投影机及各种视听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一切电教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电教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其他人不得擅自拆卸设备或更改系统设置。
4.各班电教委员应经常对多媒体设备进行清洁卫生工作,做好防尘、防水、防潮、防震等日常管理。使用多媒体设备后应及时关机、关闭电源并落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信息中心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形势的发展需要更改本规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