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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听课评课制度

小学听课评课制度
听课、评课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种直接的从课堂情境中获取相关的信息资料,从感性到理性的一种学习、评价及研究的教育教学方法。通过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使学校领导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领导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教师之间互听课评课,使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总结、完善和推广教学经验,以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教学质量。现根据新课程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听课要求
(一)听课节数
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听课要覆盖所有学科和所有年级。

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听课要覆盖所有学科和所有年级。
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听课以本专业的学科为主。
师: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参加教育工作一年以下的新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二)听课形式
1、独立听课。学校的领导及教研组长可随时到班听“推门课”。教师之间独立听课可以协商进行。
2、集体听课。校级或教研组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汇报课等。
3、外出学习听课。学区、市、其他市县。
(三)听课要求:
1、听课前,原则上按学校的安排,如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请教导处协调,千万不能因教师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2、明确听课目的。教师间听课重在交流教学经验,切磋教学艺术,探索教学规律,拓宽知识领域。
3、除学校统一安排的听课外,教师之间还应不分学科、不分年级、不定时间随堂听课。
4、教师听课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听课时,听课教师应提前两分钟进入教室,不讲话、不走动,不中途离场(特殊原因除外),上下课应与学生一齐起立,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5、听课中要认真观察和记录,既要看教师对教材的钻研,重点的处理,难点的突破,教法学法的设计,教学基本功的展示,又要看学生的课堂表现,参与的情绪,学习的习惯。所有听课者都应写听课简评。
6、听课后要善于思考和总结。不同的教师会有不同的教学风格和教学方法,听课教师要善于进行比较、研究,并结合自己教学实际,吸收他人有益经验,改进自己的教学。
7、教师听课、评课情况列入教师常规考核内容。
二、评课要求
1、大家要本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态度参加评课,好的方面应充分肯定,供大家学习;不足之处也要实事求是地提出来,以利改进和提高。评课既不能“一团和气”,也不能吹毛求疵。
2、哪一级组织听课,就由哪一级组织评课,要做好评课记录。
3、评课要以课程改革的理念和课程标准的要求作指导,从执教者对课标的学习与理解,对教材的钻研与把握,对学生的关注与了解,对教法的选择与应用,对学法的指导与训练等方面对课堂教学作较全面的评价,且能抓住重点,说在点子上,评在要害处。  
4、评课前,执教者先谈自己教学设计思路或介绍授课后的体会,然后由评课者对课堂教学情况作深入讨论分析。评完课后,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应对执教者教学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指导。
三、检查落实
教研组长对本组教师听公开课情况进行考勤,及时主持集体评课并做好评课记录。教导处、教研组学期末收缴教师听课记录,并统计上报考核组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四、管理考评
为了把听评课落实到实处,本项工作纳入教师奖惩制度,示教老师属校级公开课、观摩课的必须进行先说课。学校要求参加听课的,若老师未到堂听课,该老师算旷课一节。全学期听课节数不够的,评课时经常未发言或发言马虎应付的,按奖惩制度酌情扣除奖金,并和教师业务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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