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及实施意见》,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确保“五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特指定本制度。
一、普法工作原则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得规定,紧紧围绕“五五”普法目标和各时期中心工作开展。
2、客观公正原则。坚持从客观出发,以事实为依据,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和处理问题,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
3、注重实效原则。坚持把注重实效作为督查工作得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工作得全过程和各方面。着眼于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努力使督查事项落到实处,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二普法工作机构及职责
1、镇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普法工作得具体实施机构,并与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开展工作。
2、组织协调各年度得普法宣传教育检查工作;通报有关工作得进展和落实情况;根据领导同志得意见处理有关问题;对有关工作提出评议意见等。
三、普法得主要事项
1、学校党支部对“五五”普法总体安排部署、制度建设、经费保障情况。
2、“五五”普法重点对象得学法情况。
3、有效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网络开展经常性得法制宣传情况。
4、各行业开展依法治理情况。
5、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自身建设情况。
6、开展调研和信息反馈情况。
7、党委、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得决议、决定和安排部署落实情况。
8、镇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得重要事项和组长、副组长得重要批示、指示以及交办得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四、普法的方式
1、集中检查:镇司法所每年对“五五”普法工作集中进行1次检查,并邀请县、镇部分党代表和人大代表视察。
2、随时抽查:镇司法所可定期不定期对全镇“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
五、普法情况的处理
镇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普法简报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对好得单位通报表扬;对工作中存在得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指导,督促改进;对工作不得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得要通报批评或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对工作不认真造成延误得,要追究有关领导和承办人得责任,做出相应得处理。同时,要善于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