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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一中团委书记职责

  ①.团委属群众组织,受上级部门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②.执行上级党团组织和学校党支部的决议,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政教主任一道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③.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制订团委工作计划,审批各团支部工作安排并检查执行情况;接纳新团员;指导班主任做好“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评选工作。

  ④.加强团组织建设的思想建设,指导班主任组建班支部;定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团章》,上好团课。严格执行团的组织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

  ⑤.建立健全团内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组织关系的转迁工作。

  ⑥.负责学校的宣传工作,办好广播室、板报、壁报、宣传橱窗,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节日及全校性的庆典活动,组织安排好各项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

  ⑦.协同政教处做好应急工作和周一升旗仪式,向党支部推荐学生入党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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