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工作,落实责任,建立统一高效、运作协调的安全监管体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和学校各处室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机制,切实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维护我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根据《韶关市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和《韶关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职责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广东江北中学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安全教育的检查落实、信息传递、协调突发事故的处理等工作。
二、我校班子成员安全职责
z:校长,广东江北中学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指导、监督学校的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
z:副校长,分管学校安全工作,我校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对学校安全及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及协调工作,兼管对学校教导处、教科室和团委职责范围相关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z:副校长,主要负责对校办公室、总务处、校办工厂和工会职责范围相关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以及对我校安全事故处理的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工作。
三、学校各处室安全职责
教导处:责任人z,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实施和督办工作;学校安全事故的统计和上报;贯彻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定期牵头组织对全校性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学校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指导、督促学校全面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负责安全事故紧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的统筹协调工作。
z,具体负责对学生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和检查监督,并具体负责对学生宿舍管理、学校大型集会和校医室以及学校体育设施设备场地和体育教学等方面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
z,具体负责学校教学场所以及各种教学设备设施、化学药品、实验室、电脑室和图书馆以及对学校劳动课教学、通用技术课、勤工俭学活动安全教育和网络中心设备设施及信息交流发布、防御黑客攻击等方面的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以及相关安全事故处理;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
教科室:责任人z,具体负责对学校教研场所以及电视广播监控系统等安全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在我校举办的教育统一考试期间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相关安全事故的处理;在职责范围内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
办公室:责任人z,具体负责对学校教职工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
z,具体负责对学校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以及学校安全事故信息的及时上报;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
总务处:责任人z,具体负责学校防汛、校舍建筑、学校食堂及用电饮水等后勤生活设施等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以及相关的安全事故处理;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
z,具体负责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协调,负责消防、防雷、学校保卫、车辆等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工作以及相关安全事故处理;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
校办工厂:责任人z,具体负责校办工厂消防、安全生产和设备设施等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工作,并负责相关安全事故的处理;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
团委:责任人z,具体负责对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学生各类型活动以及学生社区服务、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
工会:责任人z,具体负责对全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以及对安全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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