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校内动产和不动产(水、电系统除外)的维修和管理。
2、负责办公楼内电梯的维护保养、应急处置、安全年检及与维修单位的联系。
3、组织和参与教室、宿舍财产的定期检查,做好记录,确定损坏赔偿数额、考核评定,并及时公布反馈。
4、平时要对建筑物及其他财产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应迅速向领导汇报。
5、凡师生反映需要修理的,应及时落实维修,并将处置结果反馈给有关反映人。
6、凡须外单位施工的,应报总务主任批准,同时要进行施工监督和质量检查,保证施工质量。
7、对校内部分需改造装修项目,应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提出方案,供领导参考。
8、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