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日路小学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围绕学校的总体工作目标及中心任务,根据教职工群众的意愿,独立地决定自己的工作,自主地开展各种活动。
二、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改革、建设,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学校的民主建设。
三、维护学校利益的同时,要维护广大教职工的权益,及时向学校及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行政关于学校规划和有关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政策和规定,并就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与学校领导进行协商、研究解决。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关心和帮助有困难的教职工。
四、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活动,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思想,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做贡献。
五、筹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定,行使会员大会工作机构和教代会机构的职能,做好日常工作。
六、组织好群众性的、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的健康水平,为教学服务。
七、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抓好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八、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
九、加强教工活动阵地建设,办好职工之家。
十、做好文书档案和信访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