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音乐课《青春舞曲》教学反思
新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要求教师更加突出对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以及对基础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这也就要求教师重视音乐欣赏课,提高学生的音乐鉴赏、审美能力。然而,怎样有效地展开音乐欣赏课却困扰着音乐教师,课堂教学过于文艺,不利于学生掌握知识;设计过于传统,很难提升学生的欣赏水平。音乐教师应该怎样去把握这个度呢?由于每个学生生活经历、思想情感、理解能力不同,对音乐作品的欣赏和理解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我们必须正确引导,来体现音乐作品的真正魅力。短暂的四十分钟使学生体会音乐的内涵和音乐中所表达的真实情感,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以下是笔者在课堂教学中和听赏名优教师们音乐欣赏课堂教学展示中的几点体会,在此与大家一起商榷。音乐教材中音乐欣赏的作品都是古今中外一些经典的音乐作品,教师自己首先就要对作品掌握得十分透彻,反复钻研教材,音乐教师扎实的基本功更是不可缺少的。课堂是学生的,整节课也不能使师生之间成演员和观众的关系,在课堂中应该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根据音乐新课程标准中要把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参与放在重要的位置的教育理念,本节课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升课堂教学效果,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学习气氛中体验到音乐的美,激发学生的兴趣,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在《青春舞曲》一课的教学中,主要是体验新疆民歌的风格特点,让学生在自学过程中相互合作,充分发挥自主学习的能力,在表现歌曲的多形式创作练习和参与音乐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热爱民族音乐的感情。因为歌曲贴近学生的生活,易于表达学生的心声,蕴含着美好的寓意。这种立意与情境之美对学生有着深刻的感染力。在学唱《青春舞曲》时,学生唱的积极主动,教师教的愉快轻松,真正体验到“解放”的感受。这种曲调和音韵的美磁般的吸引着学生,久而久之,自然形成了“润物细无声”的审美功效。由于歌曲“动听”和“耐唱”,音乐课成为发自学生内心的需求,变得更丰富多彩。教学中,教师要注重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成为活动的主角而不只是观众,教师是策划人和欣赏者而不是裁判员或评委,把音乐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学生,让他们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变接受学习为探索学习,使学生热爱音乐,使音乐课成为发自学生内心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