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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刀当剐唐僧肉 毛泽东与郭沫若多有诗词唱和其中最耐人寻味

毛泽东郭沫若一起唱了很多诗,其中最耐人寻味的是他们写的关于《孙悟空三打骨魔》的诗。

1961年10月18日,郭沫若在北京民族文化宫首次观看了浙江省越剧团演出的《孙悟空三打骨妖》。 10月25日,他写下《七则·看》:

人类混淆是非,对敌人仁慈,对朋友狡猾。

金箍咒已诵千遍,精神已尽三遍。

千剑可斩唐僧肉,一拔不损大圣毛发。

及时领情,猪还是比傻子聪明。

郭沫若也基于与毛泽东特殊的文学友谊,将这首诗赠送给毛泽东。

此时,毛泽东还观看了话剧《孙悟空三战骨魔》。 看过郭沫若的《七录》后,他也受到诗词的启发,于1961年11月17日写下了《七录·与郭沫若同志》:

大地一起风雷,就会尸骨成堆,精气神尽。

和尚若愚,尚可教;若僧愚,尚可教。 如果妖是鬼,一定会造成灾难。

金丝猴举起千钓竿,王鱼澄清千里。

今日为孙大圣喝彩,邪雾却又卷土重来。

郭说,“1962年1月6日,我在广州看到了毛泽东的《和谐诗》,是康生同志抄给我的。” [1] 看完毛泽东的和谐诗,郭沫若当天立即朗读。 我用毛诗的原韵,配上一首十韵诗:

天空电闪雷鸣,白骨却堆积如山。

九日,海清雾大,消除八十一大灾。

和尚受折磨才知道悔恨,猪受到启发,报答细流。

金色的眼睛和火热的眼睛,即使仙女来了亿万次,也是不可原谅的。

郭的这首诗也通过康生转给了毛泽东。 毛泽东回信说:

与诗和谐就好,不要“千刀万剑割唐僧肉”。 对中间派有统一战线政策就好了。

郭沫若在《玉宇宙澄清万里神盾》——读毛主席七韵《孙悟空三打骨魔》一文中也说过:

看到舞台上唐僧的形象实在是太恶心了,感觉值得被砍成碎片。 我把这种感受如实地写在诗里。 “千剑可斩唐僧肉,一拔大圣头发算不得什么。” 这是我对混淆人妖是非、对敌人慈悲、对朋友狡猾的“唐僧”的定论。

但在剧中这样批评唐僧是不合适的。 剧中唐僧被白骨精欺骗,将人变成妖怪,迷惑敌友。 他是一个愚蠢的人,做了愚蠢的事。 剧后半段,当白骨精的欺骗当场被揭穿时,唐僧醒了,后悔不已,想念孙悟空。 ……如果我们混淆是非,以敌人为朋友,以朋友为敌人,而不是像唐僧那样被敌人欺骗,而是向敌人投降,与敌人同在一个鼻孔,那就完全不同。 故意混淆是非的人,他自己就是白骨精,或者是侍奉白骨精的伪装怪物。 我们不应该把我们对这种人的看法与剧中的唐僧形象等同起来。 主席的诗从事物的本质看问题,分析得很深刻。 主席的诗实际上纠正了我对唐僧的极端看法。

总之,对于剧中唐僧的待遇,郭沫若第一齐鲁认为唐僧“真是值得被砍成碎片”; 读了毛泽东的诗词后,他深受教育,改变了对唐僧的极端看法。 懂得“和尚即使是傻子,也能得到教训”。 三十多年来,对毛泽东诗词的各种注解,在此下都按照郭沫若的理论进行解读,以凸显郭沫若的极端和勇于变革,以及毛泽东的智慧和诱导能力。

然而,如果我们仔细分析郭沫若的《七录·看《孙悟空三击骨妖》》的原诗,人们就会发现,郭沫若上面引用的这首诗的解释是有问题的,毛泽东的诗的本质是错误的。这首诗是对郭沫若诗的误解,

郭先生确实煞费苦心地曲解了自己的诗。 下面对此进行论证。

毛泽东对郭诗的批评主要集中在“千剑可斩唐僧肉”这句话上。 “当”被人们理解为“应??该”,他们认为唐僧“是非颠倒,对敌人慈悲,对朋友狡猾”,所以他“真是值得被砍碎”。 下一句:“如果你拔掉大圣的头发,会有什么损失?” 人们把“啥损失”解释为“啥损失”,意思就是说,孙大胜拔一根头发,也没有什么损失。 这个理解可以根据每个句子来建立。 但按照这个意思来连接这副对联中的两句话,就很令人费解了。 上句说唐僧应千刀万剑,下句应赞孙大圣。 何故曰:“拔之,大圣有何损?” 如果说“一拔抵得上大圣”的意思是孙大圣击败妖精、救出唐僧等人,并没有遭受太大的损失,而只是拔一根头发的事情,那么这和之前的情况是一样的一句话“千剑胜唐僧”。 “肉”的含义太遥远了,与剧情不太相似。 因此,上面这两句话的解释是不合理的,我们应该寻找另一种解释。

笔者认为,《千剑当斩唐僧肉》中的“当”应解释为“正耀”、“将”,都是用来表示时间的。 王引之《经说》卷六云:“当如‘将’。” 《礼仪·特殊动物喂食仪式》:“祭祀时,应在室外,向南。” 郑氏《笔记》曰:“那时,必有未至之事。” 《孟子·离楼》曰:“人不善,有何祸哉?” 《韩非子·外楚说友》:“王公曰:‘而先王之所以使臣民吉祥,若不获得爵位,则受刑罚。若有此四事,还不够,则谁为王呢?’”《史记·卫先生列传》曰:“太子应以什么模样来立天下呢?” 《柳侯世家》曰:“天下断绝,可奈何?” 上述“当”字均与“将军”同义。

“当”既可以表示一般将来的时间,也可以表示现在即将发生的事情的时间。 例如,《太平广记》卷321《司马懿》云:

大元中病重的依依对碧玉说:“如果我死了,你就不能嫁给我了,我会杀了你!” 他说:“我真诚地遵循我的指示。” 葬礼结束后,他的邻居想娶她。 碧玉正要走,只见羿骑马到了门口,拉弓射他,正中羿的咽喉。

同书《王凡的妻子》卷129也说:

晋代富阳郡范王的妃子桃英,长得非常漂亮,所以与大公丁奉、史华琪通奸。 范荡出去不肯回来,总督孙元弼听到丁奉屋内有响动之声。

这里的“当”就是“正耀”的意思。 “何时去”仍然是“即将离开家”的意思,“何时出去”也是如此。 郭诗中的“当”字也应取这个意思。

人们把《拔掉大圣的头发有什么损失》中的“什么损失”一词解释为“有什么损失”,这也是错误的。 “他”可以表示感叹,可以解释为“多少”。 《乐府诗集·香河宋词十六·白头吟》“竹竿为何卷曲,鱼尾如何飞扬!” 李白《古风》之三:“秦王扫六合,虎相何威猛!” 这里所有的“他”都应该解释为“如何”。 韩愈《孟生诗》:“看我多大方。” 也就是说,想想我有多么慷慨。 杜甫《光禄半行》:“安多如开元中? 今道路拥堵而隔。” “朵”原写为“和”,“和”与“朵”意思相近,所以可以互换使用。 “六”是吉祥二字,意味着可以避免困难。 《西游记》第十四章:“他叛逆天宫,对他来说是很大的亏欠。” 《儒林外史》第30章:“多亏我现在仔细打听,才知道这个女孩住在花牌楼,经营机房,姓王。” 李渔《奈何天·池鱼》:

“谢谢你的宽容和宽容,如果我站在你的立场上,我真的很难留下来。” “和葵”的意思是“感谢”、“幸运”,表示由于别人的帮助或某些有利因素,避免了不幸或获得了好处。

由此可知,郭氏所说的“千剑斩唐僧肉,拔下大圣毛发又有何妨”,就是在唐僧即将遭难的时候说的。幸亏孙悟空不顾之前的怀疑千刀当剐唐僧肉,用神力救了他。 抓住了他。 只要我们把这个解释放到诗中,结合上下文去理解,就可以验证其是否正确。

诗首联“人妖颠倒是非,对敌仁慈,对友狡诈”,指的是唐僧迷茫的态度。 下联“咒念千遍,精骨三遁”。 意思是唐僧的愚蠢行为深深地伤害了孙大圣,导致骨瘦如柴的精魂三次逃走。 唐僧伤害了他的朋友,让他的敌人逃跑了。 结果如何? 第三联告诉我们,虽然他“对敌人仁慈”,“三度筋骨而逃”,但妖精并没有放过他,反而让他面临千刀万剐的灾难; 而孙大圣没有这么做,是因为唐僧“对敌人太残忍”。 “刁友”“听金箍咒千遍”,不顾危险抛弃了他。 反而在唐僧快要被“千刀”砍成碎片的时候,却展现出了神通广大的神力,救了他。 刀一联的第一句描述了唐僧“人间颠倒是非,以慈悲封敌,以狡诈封友”的后果。 第二句凸显了孙大圣拯救唐僧灭亡的深义,也进一步体现了唐受的迷茫。 第四联两句直接评论前三联的叙述。 所谓“”,不仅是为了今天的观众千刀当剐唐僧肉,也是为了唐僧本人。 如果三联第一句真认为唐僧“堪被千刀万剐”,那还有什么好谈“愚曹”的“及时教育”呢? 因此,从诗的上下文来看,我们的解释更符合诗的本意,传统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毛泽东在1961年11月17日的诗中说:“和尚是个傻子,但还是可以教训的。” 他说唐僧虽然是个蠢人,但还是可以批评教育的。 这显然是在回应郭沫若的“千刀可斩唐僧肉”的诗句。 来。 毛泽东看着即将被妖精砍成碎片的唐僧,仿佛唐僧真的值得被千刀万剐。 因此,他批评郭的态度过于偏激,将那些“尚可训练”的“愚人”视为“必将酿成灾难”的妖魔鬼怪。 区域。 然而,根据上述对郭诗的分析,毛泽东的和谐诗实际上是源于对郭诗词意的误解。

如果毛泽东只是一个普通人,当郭沫若读他的诗时,他本可以做出一些解释来说明他的初衷。 但毛泽东不是一个普通人,20世纪60年代初毛泽东与郭沫若的关系也不是普通人之间的平等关系。

毛泽东的诗并没有按正常方式直接寄给郭沫若,而是由广州的康生抄写下来。 在这种情况下,郭沫若读了毛泽东的诗,怎么可能为自己辩解,说主席理解错了呢?所以,他只能犯错误。

错了,按照“和尚愚笨也能得到教训”、“和尚受尽折磨才知悔罪”的说法,我用唐僧这个角色来批评毛泽东。 毛泽东看到康生送来郭的诗,非常满意。 他回答说:“诗很好,但不要用千刀万剑割唐僧的肉。我们对中间派采取统一战线政策是好的。” ,直接点出了“和尚虽愚但仍可教”的本义。 毛泽东一直为自己能够以智慧压倒学术权威而自豪。

要说毛泽东误解了郭沫苦诗的本意,最大的反证就是郭沫若在《玉宇宙澄清万里气》一文中的个人陈述——读毛主席的《孙悟空三斗》诗对抗骨魔”。郭沫若明确说道:“看到台上唐僧的形象实在是太恶心了,我觉得他真的值得被剁碎。” 我把这种感觉忠实地写在诗里了。”“主席的诗其实已经被纠正了。”“我对唐僧的极端看法”,这该如何解释?笔者认为郭沫若的话很可能是不真实的。为了为了维护毛泽东一贯的权威,彰显领袖的智慧,郭沫若在当时的情况下完全有可能说出一些违背自己意愿的话。为了适应“革命”的需要,毛泽东的很多同志,包括刘少奇、周恩来在内的许多人也违背自己的意愿承认了许多错误。“四人帮”被打倒后,郭沫若生前留下遗嘱,将骨灰撒在大寨虎头山。所以,他并没有为毛泽东对其诗词的误解辩护,承认自己的错误,这其实是那个特定时代的必然态度。任何一个经历过“文革”浩劫的人,都会有深刻的体会。对此的理解。

如果郭沫若当时有写日记的话; 在当时的情况下,郭沫若敢不敢在日记里写出真相? 而如果以后这种日记被公开,那么作者的分析或许就有可能得到验证。但是,只是

没有这些,我们仍然可以看到郭沫若原诗中隐藏的意义。

如果笔者的分析准确的话,毛泽东与郭沫若的《孙悟空三击白骨魔》的和谐诗,确实在诗坛留下了一段“佳话”。 一旦我们理解了这首诗所隐含的意义,我们就能够更好地理解那个特定时代特定人物之间的复杂关系,对毛泽东和郭沫若这两位著名人物有更深入的了解。

注:最早对“千剑应斩唐僧肉”提出不同解释的是我的朋友李绅博士。 这篇文章的灵感来自于他。 我决心这样做,以表明我不敢掠夺美丽。

[1] 参见郭沫若:《玉宇宙清万里》——读毛主席关于“孙悟空三打骨魔”的七韵,《人民日报》,1964年5月30日,第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