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工党委员会:
你们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地下综合管廊科学管理和使用的建议已收悉。 感谢贵委对我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管理的关心和支持。 该提案提出了管道单位入管意愿不足、管廊管理缺乏相关制度、缺乏统一管理单位等问题。 这符合我省的实际情况。 有关意见和建议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充分体现了提高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能力和水平,对推动党的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我省地下综合管廊。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答复结果如下:
1. 开展的工作
(一)建立我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制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公用廊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和《广东省价格目录(2015年版)》,城市地下综合公用廊道建设公用设施走廊需付费使用。 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为促进我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充分发挥价格调节社会经济利益的功能,形成合理的收费机制,2016年7月,省发展改革委我部下发《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发盖价[2016]42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建立了我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制度,明确进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各单位应向管廊缴纳费用建设运营单位缴纳的管廊使用费。 付费使用费的标准由供需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平等协商确定。 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价格、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协调。 同时,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要求管道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管道单位做好管廊有偿使用费缴纳相关工作,引导和规范供需双方形成合理的收费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016年,我部会同省发改委组织召开城市地下综合公用管廊有偿使用费研讨会,邀请广州、深圳、珠海市地下综合公用管廊主管部门及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讨论有偿使用费问题。 今年2月,深圳市按照《指导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协调解决地方管廊工程有偿使用费问题。 管廊单位与进入廊道的管道单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管廊入场费和日常维护费用达成了协议。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深圳市住建局印发《关于我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参考标准的通知》,解决管道积极性和社会资金不高问题单位。 参与意愿不高的问题,为吸引社会资本创造了有利条件,有力推动了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我省城市地下管廊有偿使用费制度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管道管理部门,确保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顺利进行。
根据《广东省城市综合地下管廊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截至目前,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中山、江门、肇庆、韶关、梅州、阳江、茂名等城市已成立了以市政府领导为领导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为市政府主要部门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城市地下管廊,明确分工,统筹协调,简化审批确保城市地下管廊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根据各城市实际情况,各城市相应主管部门(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或市林业局)下设管廊建设管理办公室。 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和管理的部门包括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等部门。 在市管廊建设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和指挥下,协调效率高,完成工作时间短。 广州通过创新建设模式、简化审批流程、坚持试点、完善制度体系、规范管廊建设运营等方式统筹推进项目建设,积累了成功经验,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示范。我省地下综合管廊。 肇庆市肇庆新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采用创新机制、高效审批。 只需1天即可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融资、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在省市管廊部门的全力配合下,截至2016年底,我省新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87公里。 广州、深圳、珠海、梅州等11个城市已完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为解决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短缺问题,我部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拓宽建设资金来源; 省发改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一是2016年,省发改委共争取国家专项建设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9.22亿元,安排省专项建设资金10.65亿元,支持境内5条地下综合管廊同步建设项目。肇庆新区. 走廊工程建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密切配合,指导协调各地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专项建设资金等优惠政策贷款支持。 2016年,我省地下综合管廊国家专项建设资金和PSL资金使用情况位居全国前列。 其中,梅州、肇庆、广州万博商务区、汕头使用专项建设资金6.6亿元。 广州、梅州、肇庆、韶关、阳江落实PSL贷款224.5亿元,占全国PSL贷款的30%以上,为加快我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省建工集团、建信信托、省恒健投资等企业签署《共同推进广东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省”,正在建设广东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管廊PPP产业基金推动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共同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道PPP项目建设。 省发改委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专项债券用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2016年4月,国家发改委批准珠海汇华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5亿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用于珠海市管廊及配套工程建设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及补充流动资金。 三是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做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通知》,积极支持和完善PPP相关措施,确保社会资本发挥关键作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重点工程。 领域能进、能融资、能出成果,正在国家层面积极努力推进我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截至2016年底城市地下管廊,我省共有3个总投资163.2亿元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纳入国家发改委公开推广PPP项目库。 其中,广州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11号线沿线)已成功签约。
(四)专业管理,保障地下综合管廊高效有序运营。
截至目前,我省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地下综合管廊总长度约88公里。 这8个项目主要分布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 管廊已委托专业管廊运维管理公司。 后期运维管理工作。 广州大学城综合管廊早于2003年建成,全长约18公里,是我省乃至全国最早的综合管廊。 2003年7月,成立广州大学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大学城综合管廊后期运营、维护和管理,积累了城市大学城综合管廊运营、维护和管理的宝贵经验。我省地下综合管廊。 2012年建设的珠海市横琴新区综合管廊项目,全长33.4公里,项目投资1亿元。 这是当年国内最长、一次性投资规模最大的综合管廊工程。 目前由珠海横琴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后期运维管理。 深圳市中冶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深圳市已建成或在建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管理。 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佛山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后期运营、维护和管理。 2016年,广州成功入选中央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 广州轨道交通11号线管廊支线、光华公路管廊、天河智慧城市管廊纳入试点。 三个项目全部通过市场 广州市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建盛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恒建管廊投资有限公司以标准化运营模式委托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管廊后期运营维护管理,保证地下综合管理。 走廊运行高效有序。 目前,随着我省地下管廊建设步伐加快,各城市竞相成立管廊投资运营公司。
(五)积极探索完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和管理体系。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我国是一项新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 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我省积极探索,通过立法,强化政府监管,不断建立健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制度。 2015年12月25日,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珠海经济特区地下综合公用廊道管理条例》,成为第一个对城市地下综合公用进行立法的城市为我省地下管廊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法律依据。 管理条例规定了运行维护、法律责任等,明确管廊各单位的义务和责任,保证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和高效管理的规范高效,并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法律支持。 目前,国务院正在加紧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立法工作。 国务院《城市地下管道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各单位的职责,为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运营、管理和管理提供了更好的依据。为地下综合管廊监管提供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省将在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的成功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全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强运营管理。 一是加大成功经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试点示范作用,组织交流和指导我省其他缺乏经验的城市,推广地下综合楼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成功做法。管廊通达全省。 二是借鉴和吸收国内外先进建设运营的成功经验,加强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地下综合管廊效益。 三是指导各地加快编制完成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 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地按照“世纪工程”标准完善程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建设质量。 四是组织建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指标,为地下综合管廊定价和收费提供依据,继续加快有偿使用收费制度的研究探索。 五是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实现建设与管理并重、长效运行、规范管理。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