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科大监察室工作职责
监察室在主管校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1、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情况,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
2、监督检查学校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在学校的贯彻执行情况。
3、协助校行政,会同有关部门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的宣传教育工作。
4、接待、受理对监察对象违犯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斥。
5、调查、审理监察对象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学校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
6、参加学校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7、参加学校的基建(装修、改扩建)工程、物资采购、招生等监督工作。
8、加强监察室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素质。
9、完成校领导和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