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就甲方 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名称或项目: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工作内容: 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施工要求等
四、计划工期及延误责任:
自 年 月 日始,确保在 年 月 日前完工,工期保证金 合同价的5%。除不可抗力、非甲方原因外,每延误一天,罚 1000 元,逾十天以上者,罚款加倍。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专业施工规范施工,主管技术人员必须到场,工地应有安全保卫措施,并承担竣工交付前的保险业务。
2、乙方承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人身和财产安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采购材料、设备(附清单)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和施工要求规定的质量要求,有质量保证书及材质试验单等相关质保文件,且经甲方认可。
4、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施工,以保证质量,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甲方指派 同志任工地甲方代表,进行质量、工期、造价控制和施工管理监督。
5、乙方应保证周围建筑物安全不受施工影响,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下管线及其他设施,在甲方代表下达指令前予以保护好。若有损坏,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6、隐蔽工程,必须由甲方维修管理科和审计处相关同志到场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7、本工程中发生的所有非定额范围内的用工每项次签证点工在10个工日以内或签证金额在500元以内,由工地甲方代表签认即可(变更不得超过2%),超过以上标准的按后勤保障处有关规定执行,凡变更项目必须在甲方同意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予以签证,否则,甲方认为变更不产生费用和工期延期,无须签证。
8、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必须返工,直至达到约定的质量等级,返工费用乙方自理,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文明施工: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场地内的整洁卫生,工作人员的言行,必须符合校园精神文明要求,对施工噪音的控制必须符合扬州市有关规定,在正常教学时间,以不影响教学为前提。
10、工程竣工后的一年内,乙方承担保修义务。
11、工程延期:非乙方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的,经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
六、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竣工后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两套完整的竣工图及相关资料,并不得将甲方单位相关资料外泄。
七、竣工后一个月内,乙方按要求将结算报告给甲方,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报结算,停止报名参加维修工程投标,直到决算送达甲方。
八、合同价款:
九、结算方式:
中标价+
十、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结算书送达维修科后付至合同价(不含暂定价、甲供材)的50%,初审结束结算送达审计处后付至合同价(不含暂定价、甲供材)的7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5%在竣工验收一年后付清。
十一、工程变更价控制在合同价款的10%
十二、工程分包:工程分包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给任何个人或单位,若分包被甲方发现,一律取消其承包资格,且今后不得在扬州大学竞标。
十三、争议解决方法: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招标文件精神执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二份,一份给甲方审计部门,一份财务结账。
十六、双方需补充的事项:
1、甲方招标时提供的文件和乙方投标时提供的文件均为约束双方行为的有效文书。
2、工程质量为合格。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要求施工,施工用水电费挂表计量,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结清。
4、乙方在施工中需做好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一切安全责任乙方自负。
5
6、各项规费按施工企业承发包计价手册上核定的费率计取,如不能提供,则不予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不单独计费,综合在分项报价中;管理费、计划利润费率不得高于三类工程相应的费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