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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大学信访办公室(法务办)部门职责
信访(法务)办公室是在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信访(法务)工作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信访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落实学校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和措施。
二、负责指导全校的信访工作,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三、负责学校信访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校领导接待日工作。全面了解学校信访工作的情况。
四、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拟批、办理、批转重要的信访材料。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促、催办。
五、负责对上级信访部门批转的信访材料的办复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并负责上报办理结果。
六、做好关系学校发展、稳定的信访事项的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及时掌握学校信访活动动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超前化解矛盾的工作。
七、负责通过信访渠道分析校情民意,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重要情况,为民主办学、依法治校服务。
八、受理师生员工的申诉,组织协调听证、仲裁等工作。
九、定期向有关校领导及党办、校办等重要职能部门通报重要信访事项的进程与处理结果。
十、做好校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合法性审查,并审核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的重要合同文本及各类法律文书,为学校重大决策和合同行为进行风险评估或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十一、牵头处理学校的仲裁、诉讼案件,最大限度的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十二、牵头做好学校法律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普及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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